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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用水管理制度範本(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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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2021年用水管理制度範本(通用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1年用水管理制度範本(通用7篇)

用水管理制度1

一、水、電管理員要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管理,是水、電安全管理使用的第一責任人,樹立熱心爲教育教學及師生生活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地搞好工作。

二、用電安全:

1、師生宿舍、辦公室、教室、食堂、店鋪、醫務室不得私接電源,嚴禁使用超負荷和禁用的電器。一經發現予以沒收,避免發生不安全事故,對造成重大事故者,將追究經濟責任和刊事責任。

2、教室、宿舍、過道的線路、用電器、開關、插座不得隨意觸摸與破壞,以防發生漏電、觸電事故。如有破壞,追究當事人賠償,並進行教育,按照有關考覈量化細則,扣其班級分數。

3、師生及各店鋪人員發現電路破損,要及時報告學校,並及時修理。電管員每週要對校園內供電線路、供電設備和用電器等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並做好記錄。如發現電燈不亮、超負荷、線路破損或老化現象,應及時上報學校,儘快解決。對樓梯道應急燈、咱燈等應每天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

三、用水安全

1、水管員樹立用水安全意識,每天檢查水源、水質及井蓋是否蓋嚴,確保水質清潔、衛生、無污染,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2、總務處每週向水塔中投放消毒劑,每學期取水樣到衛生部門檢驗水質,每學期清洗水塔。

3、任何人不得破壞用水設施,要維護水池內、外衛生,嚴禁在校內清洗衣物。

4、鍋爐房開水必須燒到100℃才能出售,禁止出售溫水,避免造成腸道疾病發生。

5、打水時燒水人員要組織師生排隊,避免擁擠、燙傷師生。

四、節約用水、用電,人人有責,按時關電、關水。對不按時關電、關水者,按照有關量化細則考覈扣分或罰款。

用水管理制度2

1、凡在校內單獨使用水龍頭的教職工,一律應安裝水錶。超過學校規定用水量的必須按自來水公司水價交納超用水量的水費。

2、未安裝自來水龍頭的教工使用公共水龍頭必須節約用水,不用水時必須自覺關閉水龍頭,工作人員下班時必須自覺檢查水龍並沒有是否關閉,避免下班好浪費用水,如發現浪費用水的,將進行公開批評。

3、全校師生必須自覺愛護學校的用水設施。任何人發現公共用水設施漏、損時,必須立即告訴學校水電工,以便及時進行維修。故意損壞用水設施者,應負擔全部維修費用,並處於維修費1——5倍的.罰款。

4、學生公寓管理人員必須根據需要開、關自來水水閥們。學生上課、上晚自習、下半夜及無學生住宿時必須關閉水閥(管理人員打掃衛生時除外)。如違規浪費用水,責任人按浪費水量進行全額罰款(罰款起點爲10元)。

5、學校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根據工作需要開、關水龍頭,如不需用水而未關閉水龍頭造成浪費者,責任人按浪費水量進行全額罰款(罰款起點爲10元)。

6、教工分戶用水設施如有損壞,水錶前部由學校負責維修費用,水錶後部由用戶自負維修費用。

7、故意造成水錶不轉或倒轉,視爲竊水行爲,竊水者取消一年用水量補貼。未在本校領工資者竊水,按180M3的水費處罰。

用水管理制度3

爲了切實加強學校供、用水管理,保證學校教學和師生生活的正常進行,制訂如下制度。

1、教育師生提高商品意識,節約用水。

2、學校配備兼職水工一名,負責管理校區供水及有關供水設備檢修。

3、水是商品,學校對各戶安裝水錶計量收費,由總務處加貼封條或標記。總務處和水工負責定期抄表並按季向用戶收取水費。嚴禁用戶在表前私自亂接水管,自行改動水錶,如有偷水者是學校教職工的按200元/次補償學校;不屬學校教職工的按400元/次補償學校,情節嚴重的依法處理。若用戶發現水錶損壞,應及時報告學校派人維修更換。

4、用戶用水設施房內部分由用戶負責所更換的配件和材料費。

5、教職工調離學校或退出住房,應先向總務處報告,安排水工登記用水數,交清水費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6、供水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設備,及時發現並消除漏水安全隱患,確保供水狀態良好。如要停水檢修,應預先通知用戶。

7、各處室辦公用水、教學用水,要做到人走要關水。

8、凡不繫本校教職工住本校者,其水的供應採取預交定金制度,不預交定金者,立即停水。

9、對未裝表的散戶按家庭常住人口收取,計收標準確定辦法:任意抽取一棟家屬樓對8月和12月兩月的用水量進行調查,取其人均用水數爲未裝表散戶的常住人口人均數。

用水管理制度4

一、安全用電、節約用水人人有責。

二、水電安全工作是小學的重要工作,水電工要嚴格按規範要求操作,保證正常的水電執行,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未經小學同意,不準隨便接線接管,確保線路管道暢通。

四、各種水電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

五、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電燈損壞,路燈不亮,要及時維修。

六、遇停電、停水等情況,要採取應急措施,保證食堂等部門及時供應上水電。

七、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必須做好安全防範措施,掛上警示號牌,確保安全。

八、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範》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覈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九、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範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後及時拆除。

十、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週,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十一、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十三、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並做好記錄。

十四、明火作業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許可中應註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的時間地點。

2、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

3、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業完畢,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餘火和飛濺的火星,並及時切斷電源。保衛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5、未經批准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十五、宿舍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十六、教學樓、實驗室、圖書館、禮堂、宿舍樓、食堂等重要場所,嚴禁吸菸。

十七、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等有外漏插座的用電部位,用後及時斷電,嚴禁帶電空載執行。

十八、照明燈具要嚴格管理做到人走燈滅,嚴禁長明燈。

用水管理制度5

隨着教學的深化發展,工作、教學及生活等各方面設施的更新和改善,校內電用量大增。除了大量的正常用電之外,尚有不少浪費水、電的現象,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爲了合理用水、用電,杜絕浪費,防止事故的發生,制定如下辦法:

1、增強師生安全用電的意識,全體教職公共管,消除隱患,合理用水、用電,把消耗降到最低水平。

2、電工要經常檢查供電線路和公共用電設施,發現故障及時排除,保證校內電的正常供應。

3、各班級應指定專人負責本班教室電燈、電風扇的使用和管理。若發現不合理用電(如:教室中無人而不關燈、不關電風扇;室內光線充足時不關燈;教室中人數少而燈使用多等),視情節輕重,每次賠償5-30元。損壞用電設施者,應賠償維修工料費外,還處予5-30元罰金。

4、各部門、班級或個人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共場所及設備時,要注意安全用電、用水。使用結束時,要隨手關電、關水。若失職造成事故或損失,有關人員應負經濟責任。

5、各處室、各年段室、各實驗室、各部門要注意電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室中無人時應關燈。下課、下班時要關燈,防止發生事故,避免不必要的損失。若管理不當造成事故或損失,有關人員應負經濟責任。

用水管理制度6

爲了加強學校安全用水用電管理,規範用水用電行爲,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水、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全體師生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用水設施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對老化電線及時更換,對水電設施進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水用電安全。

二、各部門、各處室、各班級、每週要對室內用水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三、學校辦公場所無特殊情況必須在晚22:00前熄燈,由各部門、各處室、各班級人員負責關閉,22:00以後由值班保安負責。無重大活動體育館不得開燈,或者是如活動結束後,當事人不關燈,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50元。

四、各辦公室、教室責任人下班前必須在確認辦公室、教室和門前走廊照明燈已經關閉後才能離開,確實做到人走燈滅,計算機、飲水機等電器均應關閉,每發現一次罰相關責任人30元;節假日期間,保安負責全校燈的關閉,如有長明燈現象,將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五、鍋爐工要嚴格按照送水時間供水,每次洗澡完畢後值班人員應檢查各浴室的水龍頭是否關閉,如發現有長流水現象或裏面有長明燈,每次罰款30元。禁止在浴室內洗衣服,每發現一次罰款30元。

六、禁止教職工私自在住宿區和公共場所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違者罰款50元。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確需要佈線的,請到總務申請,由學校電工統一規範佈線。

七、禁止任何人在辦公場所或公共場所(如洗手間)用電爐或電炒鍋做飯,如有違反,每次罰款200元。在學校生活區住宿的生活指導老師,禁止在生活區做飯,禁止使用電爐、電炒鍋等大功率電器,違禁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視情節處以200~300元的罰款。

八、各宿舍、辦公室空調要在適宜溫度開放,如夏天在26°以上;冬天在8°以下時開空調。下班時或沒有人時,一定要關好空調,否則罰責任人30元。

九、任何教職工一律不充許用學校消防水沖洗衛生,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十、總務處要經常對公共場所的水電、鍋爐、浴室、食堂及生活區等處的用水用電情況進行檢查、通報,並按照上述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罰。

用水管理制度7

一、學校總務處負責管理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和飲用水。

二、爲確保學校飲水安全,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學校提供的各類用水。

三、學校要經常對學校的供水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確保管道暢通。要不定期地對師生飲用水的水質進行監測,發現自來水被污染等情況,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關閉水源,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四、若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等情況,要及時維修,排除故障,保證學校正常用水。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況,要採取應急措施,保證學校的用水安全。

五、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接供水管道。

六、用水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重要工作,必須嚴格按規範要求操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隨時巡查,及時發現問題,杜絕用水安全事故,確保學校用水安全。

七、學校師生要節約用水,珍惜水資源,對於無故浪費水現象,對浪費進行處罰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