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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綜治工作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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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責任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透過簽訂責任書,我們可以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和職責。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制定責任書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安全綜治工作責任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安全綜治工作責任書

學校安全綜治工作責任書1

爲了加強學校對用電的安全管理,明確電工安全職責,增強電工安全意識,切實保障師生安全,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使學校用電即節約,又安全,特制定電工安全職責書,具體要求如下:

1、學校所有用電設備安裝必須由校電工親自操作,不許找人代替。安裝校內用電設備必須符合操作規程,不許帶電作業。

2、定期檢查校園內的電線線路及用電設施,填寫安全檢查表,要求每次詳細填寫時間、內容及整改情況;若發現問題要急時處理,排除隱患,必要時報告學校領導。

3、對學校重點用電場所要重點檢查、維修,確保用電正常和安全。

4、凡教育教學活動用電及使用相關設施,保證其活動開展,不得讓其自由使用,若使用不當造成的相關設備設施損壞及安全事故,由電工負主要責任。

5、對校內涉及人身安全的用電線路、用電器要安裝明顯的警示標誌。

6、遇有突發事件,如短路等,要及時處理,並予彙報,如引發火災等事故,要採取緊急措施,並向總務主任、分管校長、校長及時彙報,事後要有詳細的書面情況彙報。

7、因違規操作或人爲事故造成損失,毀壞設備、用電器,

學校有權追究責任人,賠償損失。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責任人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學校校長:電工責任人:(學校蓋章)

學校安全綜治工作責任書2

爲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牢固樹立“隱患自查、風險自提、責任自負”的安全管理理念,切實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督,杜絕學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經研究,特特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各村小

二、主要任務

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對學生實施安全防範教育,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全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不受損失。

三、原則

排除隱患,預防爲主,常抓不懈,責任到人,確保安全。

四、管理工作目標

1、全校教師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將安全工作擺到教育教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掌握和自學遵守現行的各類安全法律、規定和行業安全規程、規定,定期對學校安全進行檢查,常抓不懈。班級安全工作堅持做到“一日一小查、一週一大查、一月一彙報”。

2、健全班級安全工作管理機制,設立班級安全管理機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建立一日安全常規”及安全工作檢查,考覈,報告制度,上、下午最後一節課,科任教師在放學時說一句有關安全教育的話。對學生教育教學工作中各環節有明確具體的安全要求、並認真給予落實。

3、堅持開展安全教育。透過安全教育讓學生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透過學校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的訓練,提高學生防範事故的能力和在緊急狀態下自救、互救的能力。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教育,安全防範教育(交通、消防、社會治安、食品衛生、傳染病預防、自然災害、預防觸電、預防溺水和煤氣中毒,校內外等等活動)

4、嚴格執行大型活動審批制度。學校各部門或班級組織的大型校外集體活動必須報學校的主管部門審批,審批請示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責任人,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的措施和應急方案,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撲救山火,森林火災和防汛、防洪活動。

5、重視校舍的的安全管理。特別重視對校舍的檢控,定期進行勘險檢查,發現校舍險情立即停止使用並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因校舍改建、擴建、改變用途等引起負載變化或超過設計年限的應書面上報主管部門。

6、重視消防安全工作,處理好防火與防盜的關係。要根據《消防法》的規定,配合消防部門定期對學校設施進行排查。

7、加強校園治安秩序管理,值周、值日及所有教職工要對重大滋擾校園治安的事件立即向校領導或公安部門報告,並積極配合學校領導或公安部門予以制止和處理。

8、加強教學環節的安全管理。

9、要加強對體育設施合格率活動和學校衛生工作管理。體育活動器械應符合體育活動安全要求。全體教師要關心學生身心健康。

10、加強交通安全教育。

11、加強飲食衛生的安全管理、要嚴格《嚴格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條例》、《學校集體用餐衛生監督法》、《餐飲業儀器衛生管理辦法》和《學校食堂管理規定》,嚴防食物中毒及傳染病的發生。

12、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的慶典、演出演出等活動。

13、學校教職工要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對造成學生致殘、致死等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4、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上報,並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發生,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責任人,不得謊報、瞞報、漏報。

五、管理責任

村小校長爲所轄單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並結合各校實際與各班主任、科任教師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保證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到班,責任到人。做到所有教職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六、獎懲辦法

學校對認真履行職責,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學校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認真履行職責,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並給予通報批評和相應的處罰;對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貪污嚴肅查處。

小溪片:村小(章):

分管校長(章):責任人簽字:

二00九年九月四日

注: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安全綜治工作責任書3

爲進一步推進我鄉學校綜治、安全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發展,營造平安、穩定、和諧、有序的教育工作環境,中心校特與各學校(幼兒園)、簽定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及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控制指標

1、加強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師生違法犯罪上訪起數爲零。

2、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學校的意外傷亡重大事故起數爲零。

3、加大學校安全排查、教育、演練力度,安全隱患整改達標,安全教育、應急演練覆蓋率達100%。

二、項目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認真落實學校綜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的“五個第一”工作機制,即:第一責任,第一投入,第一管理,第一教育,第一評價。各學校校長對本校、幼兒園的綜治、安全工作負領導和管理責任,要切實履行職責。

2、健全制度,規範管理。要嚴格落實教育部《中小學安全工作指南》、《山西省關於加強中小學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規定》、《國務院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指南》、《沁源縣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基本規範》、《國發[2018]23號》檔案,進一步建立健全學習安全、綜治各項管理制度,完善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科學、規範學校安全、綜治工作的管理。

3、認真執行《學校安全管理日誌》制度,逐日覈查填寫,存檔備案。並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排除,自身無法解決的要迅速上報當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解決,《日誌》於次月1日前彙總上報中心校。

4、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的監控,做好重點要害部門的安全防範和保衛工作。定期檢查學校消防設施,加強對各種容易引起火災的部位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嚴禁將學校場地出租作爲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生產、經營場所。根據季節、氣候變化確定學校安全工作瀕發等特殊時期的監控和安全防範工作,並做好安全檢查,對出現的危房、危廁、危牆等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場所和設施立即關閉停用。有學生寄宿的學校,必須安排專人夜間值班、巡查,並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5、加強食堂標準化建設,加大資金投入,改善食堂設施設備。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安全監督及各項管理制度,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的要求,切實做好學校食堂衛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食堂從業人員的管理,定期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嚴禁學校小賣部經營早餐、課間餐、方便零食、飲品等,加強學生飲食衛生教育。

6、做好學校出遊和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工作。要嚴格審批制度,加強出遊和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針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出明確的要求和注意事項,把安全防範措施落到實處。使用車輛要性能好,對駕駛員要加強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7、大力開展養成教育。各學校要認真按照我局出臺的《關於在全縣學校大力開展養成教育的實施方案》和《中小學生德育手冊》,積極推行班級動態管理,要結合本校實際,認真制定德育考覈細則,加強對班級、學校的考覈,並定期公佈、教育,學校德育工作明顯提升。

8、做好安全和法制教育工作。定期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培訓,提高校長、教師的安全意識和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深入開展每月14日的“安全警示日”、每年3月最後一週星期一的“全國中小學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的“安全教育月”、每年11月的“安全教育排查月”等活動,適時開展以防火災、地震、踩踏等內容的安全演練,每學期不少於兩次,切實提高安全教育的實際效果。深入持久地開展法制教育,增強學生守法意識,提高學生法制觀念。

學校安全綜治工作責任書4

爲了進一步加強對我院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維護學校的安定、穩定和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確保廣大同學的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學校學生行爲準則》等有關檔案精神,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請遵照執行。

第一條嚴格遵守學校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

1、嚴禁在學生宿舍使用違規電器(如電爐、電熱棒、電飯煲、電吹風及其它僞劣電器產品以及煤油爐、液化氣爐等違禁液、氣加熱器具。

2、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佈置電線。離開宿舍時,必須關掉一切電源,做到“人走電關”。

3、嚴禁學生在宿舍、教室、圖書館等室內公共場所吸菸。使用蚊香須擺放於安全處。

第二條嚴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須按學校規定準時返回自己宿舍住宿,嚴禁學生未經請假夜不歸宿。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異性和外來人員。人員外出必須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

第三條嚴禁學生到正規游泳場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四條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經過申請,報學院、學校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外出。嚴禁出入不健康娛樂場所。

第五條晚上返回宿舍須結伴而行。嚴禁攀爬圍牆、鐵門。

第六條嚴禁學生酗酒、尋釁滋事、鬥毆、打羣架。

第七條購買電腦的同學自覺遵守國家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辦法的規章制度、且須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

第八條珍視飲食衛生,維護身心健康,不到無健康證等不衛生場所購買、食用食物。

第九條所有學生對人身、公共財產安全都應盡充分注意的義務,如遇突發性事故,所有知情(發現)者、當事人,都應積極施救並在第一時間向輔導員報告或報警;知情不報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結合以上條例特此成立以班長爲組長,紀保委員爲副組長,學習委員、生活委員、體育委員、各寢室長等爲成員的班級安全領導小組及事故處理小組。班長負責全面安排工作,各成員具體負責某一時段的安全工作。如:體育委員負責體育活動中的安全工作;生活委員負責班級的財產安全電器安全工作;紀保委員負責課前點名及課堂教學安全工作;學習委員負責網絡安全工作及彙總班級安全日制工作等;各寢室長負責各寢室的財產,人身安全等。

本人已經明確以上安全責任書中所有規定,並保證認真遵守。若因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附:級班

責任人簽名——

班長紀保委員

生活委員學習委員

生活委員體育委員

各寢室長

年月日

學校安全綜治工作責任書5

爲加強對大學安全管理,保障學生生命安全,維護學生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學校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共同擬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約:

一、學校責任

1、學校要切實抓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堅持以班或學生爲單位,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辦法對學生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知識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努力培養學生優良行爲習慣。

2、學校應切實加強對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強化過程管理,定期開展安全督辦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二是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學、放學路隊管理制度。實行按學生居住性區域編排路隊,指定路隊長專職負責,形成相互監督機制。加強教育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不得搭乘三輪車,小四輪、拖拉機等不符合規定的交通工具。學校報批的集體活動需集體乘車(船)時,學校必須與交通(航管)部門取得聯繫,乘坐正規載人客車或船隻,嚴禁租用農用車或證件不齊全及車況差的車輛(船隻)。

三是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健康教育,上好衛生健康教育課,並透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愛國衛生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學生不吃生、冷、黴爛變質食物,以增強學生衛生意識,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凡有住宿生的學校應不斷改善食宿條件,向學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飲用水。以班級爲單位,根據不同季節定時或不定時地檢查學生自帶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禁止食用。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學校應及時送醫院就診並立即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到醫院爲學生治療,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一切治療費用。

四是加強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校紀、校規,並根據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爲能力的不同,採用相應的預防措施對學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護。對學生具有危險性的行爲,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請假擅自離校、課外時間打鬧。在樓梯間擁擠、攀爬翻越護欄、觸摸電器或違章使用電器以及在集體活動中不聽指揮擅自行動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爲等,應及時告誡、糾正,必要時應責令其寫出檢查或依據校紀校規給予一定的處分。對不聽卻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時告知其家長或監護人,並認真做好記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校要禁止學生參與抗洪搶險和撲救火災等活動。

3、學校應將作息時間準確無誤的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以便家長或監護人加強對學生禹校期間安全的監管。

二、家長或監護人的安全責任

1、家長或監護人必須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生非在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應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2、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必須使用交通工具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監督學生乘座正規的人客車或船隻,禁止學生乘坐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家長應主動與學校加強聯繫,及時反映學生的情況,並共同對學生加強教育,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3、學生在校期間患病時,家長或監護人應儘快將其接送醫療部門治療。學生上學前,家長或監護人應注意瞭解、觀察學生身體狀況,如有不適,應阻止學生返校及時予以必要的治療。學生若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如實告知學校,嚴重者應辦理休學手續,予以休學治療。

4、學生在校期間嚴重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其行爲危及個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後果的,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和經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擅自離校的及其行爲應由個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自接到學校告知時起,應承擔學生的安全監護職責。

5、學生離校期間(學校組織活動時間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學生本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負責監管。

三、學生的安全責任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中小學守則》、學校紀律和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覺遵守交通(航運)規則,遵守法律法規,努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因違反校規校紀,違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2、在校期間,嚴禁打鬧;不在樓梯間推搡、擁擠;不攀爬、翻越護欄;不購買食物三無食品和黴爛變質食物。放學、上學途中切實做到:遵守路隊紀律。服從路隊長管理:不搭乘和使用農用車及各種不安全交通工具;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攔車、扒車;不騎自行車帶人;不下河(溝、渠、塘、庫)洗澡;不攀高登險;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遊戲和活動。

3、在校期間或參加集體活動時,未經教師允許,不得私自離校(離隊)外出和單獨行動。學生放學後或節、假日期間,不在學校逗留,遊玩。其它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以上內容,學校、家長或監護人,學生應嚴格遵守,並自覺履行各自責任。如因學生或家長不遵守合約規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後果學生本人或家長(監護人)自負,學校概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聽老師的教導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現意外學校不負責任。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爲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請家長仔細閱讀,認真簽字(蓋章並簽字)。

學校(章):

家長或監護人(蓋章並簽字):

學校安全綜治工作責任書6

爲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學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1、學校及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騎摩托車,不乘坐摩的以及“三無”車輛。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2、注意飲食衛生,不吃腐爛變質、過期、“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中毒事件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衛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3、參加體育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時要檢查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衛生標準,劇烈活動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聽從教師指揮,以確保安全。

4、正確處理同學關係,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不喝酒、不打架、不盜竊他人財物,不與校外不法青年勾結。敢於同擾亂學校秩序、侵害學生人身的違法犯罪行爲作鬥爭。

5、增強消防意識,不違章用電、用火,不抽菸、不點蠟燭、不放鞭炮,杜絕火災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中途離開校園要先向班主任申請,班主任批條、門衛老師登記後方可離開。

7、按時作息,準時到校,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準留宿其他人。

8、不準帶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傷人器械入校。

9、不準勒索他人錢物,如被勒索,要及時向班主任,家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10、不看不健康書籍,不進遊戲廳、網吧、錄像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圍牆、攀登樓梯扶手及其它欄杆、視窗等,上、下樓梯時按規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樓道打鬧、玩耍。

12、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及裝飾物,不燙髮、不染髮、不留長髮、女生不化妝。不帶手機、隨身聽、高檔微型等設備入校。

13、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後,家長要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冷靜、理智、妥善的解決。禁止教師、家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良好的教學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爲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杜絕違紀現象發生,每個同學都要認真遵守《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如有違犯,學校將依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我校校規執行。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儲存,一份由家長簽字後班主任儲存。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