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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衛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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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衛責任書1

爲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切實爲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並結合我校實際,現就門衛的安全責任明確如下:

學校門衛責任書

一、門衛負責學生出入的安全工作,按學校安全教育工作管理有關制度加強學生進、出校園安全教育,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使之養成良好的安全行爲習慣。

二、嚴把入口關,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內,凡校外人員進入校門,須經值班行政同意,並認真作好外來人員的記錄(何時來校、姓名、性別、年齡、尋找對象及出校時間)。嚴禁學生家長在教學期間進入教學區域,無關人員(含拾撿垃圾,叫賣東西,推銷產品和招生人員等)嚴禁入內,按時開門關門,否則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和安全事故由保衛人員負責。

三、嚴把開、關校門的時間。按學校作息時間開關校門,不能隨意開着校門,特殊情況報值班行政。

四、平時學生因病、因特殊事情出校,門衛必須認真驗證,憑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確認無誤後方可放行。(門衛應熟悉學校班主任的筆跡,以防學生假冒),若誤放,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門衛負責。

五、門衛必須堅持每天二十四小時值班,若因離崗、脫崗,發生安全事故,由門衛負責。

六、堅持全校放學時,學生離校憑通宿證或班主任請假條,並作好各班出校學生的記載,且有事及時同值班行政聯繫。

七、對進入校園尋釁滋事者,要堅決予以阻止,並及時與學校領導、派出所聯繫,以確保師生安全。

八、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門衛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產生法律效力。有效期限爲20xx年5月5日至20xx年6月9日。

  校 長 籤 字:

  門衛簽字:

  汩羅市楚雄中學

  20xx年5月5日

學校門衛責任書2

(1)門衛保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學生出入校門必須檢查兩證(學生證和出門證),並做好登記。在值班期間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置或上報值班領導。

(3)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時對本班出現的問題和接班人員交代清楚,應該注意的問題應作詳細記錄和交接。

(4)對外來人員進出學校必須填寫《進出學校登記表》來訪人姓名、工作單位,做好記錄,電話聯繫被訪人,經被訪人允許方可進入。

(5)嚴禁不明車牌的車輛入校,嚴禁收購廢品人員進入校園。學校教職工攜帶物品出校門要進行盤查。學校公物出校門必須有相關科室出具證明,

(6)上課或課餘時間除上級領導、辦理公事或經領導同意需要進入校園的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停放在學校大門東側嚴禁學生騎自行車上下學。

(7)值班期間不做私人工作,遇有特殊情況,偶發事件必須及時處理,並及時上報學校。

(8)夜間要加強值班巡邏,24小時不能脫崗、睡覺。如遇突發事件及時向值班領導報告,能自己處理的事件,在第一時間處理,不能處理或重大事件由值班領導向校長報告,撥打110、119、120,999。

(9)如因玩忽職守出現失盜事件,或重大安全事件將追究責任人責任,照價賠償或辭退。

(10)要隨時保證學校大門口的暢通無阻,保護學生的安全,發現打架鬥毆的現象及時阻止,並上報值班領導。

(11)學生上學、放學期間,值班門衛應在大門附近巡邏,密切注視進出學校人員,對可疑人員要及時上前詢問,對社會青年或閒雜人員在校園打架鬥毆要積極主動的於與制止。不得推諉或不作爲。

(12)責任人違反以上規定,犯故意、過失、失職、瀆職或出現安全事件後不積極主動的進行處置和不作爲造成學校、師生財產損失或師生傷害的,視情節輕重,將追究責任人民事、行政直至刑事責任。

(13)如在值班期間違反《門衛值班巡邏制度》《出入校門制度》等規章制度,發生學校財產被盜按照相關法力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4)如在值班期間違反《門衛值班巡邏制度》《出入校門制度》等規章制度,因管理不善發生社會青年到校(從大門進入校園的)打架鬥毆等安全事故。發現一次給予全校通報批評。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學校門衛責任書3

爲加強對學校門衛室的管理,強化門衛人員的責任;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特制訂本責任書.

1、門衛責任人:xx

2、門衛室每天要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學校行政人員不定期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

3、節假日要有人值班。若在此期間學校有財產遺失,值班人員要承擔賠償責任。

4、門衛室要保持乾淨整潔;校門口要經常打掃。

5、要熱情接待來訪人員;對要求進入校內的來訪人員,首先要詳細詢問情況,並作好登記。社會青年及閒散人等一律不準入內。一經發現,每人次扣5元。

6、學生憑假條出校園。對學生要關心愛護,不得體罰學生或私下罰款。

7、教職工上午第1節至第4節課,下午第5節至第8節課爲規定坐班時間,上班時間內,教工外出要憑年級主任及主管領導簽字條子方可放行。

8、學生自行車要整齊擺放,妥善看管;校內遺失的自行車由當班門衛照價賠償。

  第三中學

  主管領導:

  門 衛:

  20xx年9月1日

學校門衛責任書4

一、門衛、勤雜工責任範圍:

門衛、勤雜工工作捆綁成一體,輪流值夜班,既分工,又合作。

1、負責校園安全保衛工作,門衛室24小時有人值班。

2、堅持來訪登記,勤查、勤問、勤巡視,遇到問題及時向校領導或治安隊、派出所報告,嚴防事故發生。

3、按時開關教學樓大門,負責教學樓供電、供水、設施維修、水房廁所的衛生打掃、勞動工具發放等。

4、負責燒開水及學生洗澡用水。

5、負責校園內花、草、樹木的栽培和澆灌,美化育人環境。

6、做好學校分配的衛生工作,保持衛生區清潔衛生。

7、對水、電、曖、教學設備、勞動工具等設備、設施及時維修,保證教學、勞動等工作能正常進行。

8、負責報刊雜誌及信件的收發。

二、責任要求:

1、努力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及文化科學知識,不斷豐富和武裝自己的頭腦,以適應學校管理的.需要。

2、忠於職守,嚴以律已,嚴禁擅自離崗、別人代崗或在工作期間酗酒、打麻將、打撲克等。

3、工作要積極主動,眼裏要有活,做到嘴勤、腿勤、手勤,不得在工作期間幹私活。

4、服從學校和總務處的領導,積極完成學校和總務處分配的臨時性工作。

三、責任追究:

1、工作期間擅自離崗、代崗,發現一次從獎勵工資中扣10元錢;如果因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事故的,酌情給予罰款、依法追究責任。

2、對校園內的花、草、樹木要精心護養,勤修剪、勤澆水,如因護養不當造成花、草、樹木死亡,要追究其責任,酌情給予罰款。

學校門衛責任書5

按照上級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爲了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校的安全防護工作,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爲全校師生營造安寧的工作學習環境,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根據門衛職責要求,特與門衛簽訂以下責任書。

1、按時到崗、履行職責、服從領導,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因門衛工作失職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2、學校實行24小時門衛管理制度。門衛必須全天24小時到崗值班。

3、門衛必須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遵紀守法,禮貌待人,熱情服務,堅持原則,恪盡職守,大膽工作。不善自離崗,保證值勤時間不空崗,不與外人閒談,中午放學和下午放學期間必須保證有人值勤等。

4、門衛必須做好來客登記(所有外來人員)。接待來客要熱情、大方、禮貌,並問清來意,排除安全隱患。來客必須經過聯繫人或接納部門同意後方能進入學校。

5、學校學生在校期間一律不準外出,特殊情況必須由班主任批准,家長帶領方能離校,教師外出必須先登記並寫明事由後出校。

6、學生早晨、下午入校後,必須將大門關好,無特殊情況,外來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商小販等閒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7、遇到學校重大活動或臨時性活動時,門衛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和調遣。

8、發現異常情況或可疑行爲要及時報告,發現不文明行爲及時制止。如發現打架鬥毆情況及時與學校政教處或有關部門聯繫。

9、門衛個人安全自負,因公出現特殊情況可與學校協商處理。因病、因事不能到崗必須向學校領導請假。因個人原因造成的財產安全、人身安全責任事故應有其本人負責。

10、如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門衛有相關規定,學校將執行上級規定。

11、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2、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各持一份,相互監督執行。

校長簽字:主管副校長簽字:

門衛簽字:

學校

20xx年2月8日

學校門衛責任書6

依據《濰坊市學校安全管理規範》,結合學校實際,學校與門衛傳達教師簽定本安全責任書。

1、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把好校園安全的第一關。

2、按規定時間準時上班,上班時間不得隨便離開崗位,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3、對帶入、帶出校門口的物品進行仔細檢查,任何人不得將學校公共財物帶出校門,如因特殊原因需將學校物品帶出校門的,必須持有總務處開具的證明並經檢查、登記覈實後方可放行。

4、嚴格門衛登記或驗證制度,對進出人員的姓名、訪問事由、進出時間及車輛號牌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記載。禁止無正當理由的人員及校外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5、學生放學時,及時開啟大門,並做好維持秩序工作。在上學、放學、家長會和大型集會等車流量高峯時,對校門交通進行疏導。

6、積極做好學校保衛工作,看好學校財物,發現學校財物被偷時,要勇於上前制止、勸解。提高警惕,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警。

7、覈實師生出入手續的師生離校。

8、杜絕校外商販入內出售物品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9、負責和打掃門衛室和校門附近的衛生。

10、每晚清校後對校園巡查不少於3次,並且做好記錄。

11、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完成學校安排的有關臨時性工作。

12、遇特殊情況及時向政部門反映,並及時處理。

13、對違反門衛規定的校內、校外人員,門衛人員要及時通知其部門主管或校領導處理。

14、夜班人員必須提高警惕,嚴守崗位,對外來人員主動查詢。

15、禁止將非教學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如遇強行進入的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或攜帶上述物品進入校園滋事的,門衛要及時向學校領導或 110幹警報告,並協助妥善處理。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存檔一份,門衛人員自留一份。

學校門衛責任書7

爲切實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創造安全穩定的校園環境,從源頭上堵絕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門衛人員應加強以下管理:

一、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校門,嚴禁非教學人員,機動車輛隨意進入學校。

二、學校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三、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進行登記,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拒不登記的人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四、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經班主任同意(簽字或通知),門衛驗證後方可放行且備檔,否則如發生問題,必須承擔相關責任。

五、門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對帶出的物品必須請示學校領導同意並查驗後方可放行。

六、門衛人員必須按學校的要求做好節假日、雙休日、防汛、上課期間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動時的值班。發現問題及時向學校領導或110、120、119等部門報告。

七、門衛人員非經校長(或主管領導)同意,嚴禁外來車輛、人員入泊學校或佔用教室。

九、門衛人員要做好校門外環境衛生整治,做好門外學生家長及車輛疏散工作,確保師生出入校門通道的安全、暢通,協助管段民警做好校門通道及校園的治安工作。

十、門衛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堅持有崗就有職,有職就有責的原則,如因門衛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發生的傷亡事故、財產損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十一、門衛室每天要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學校行政人員不定期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

十二、節假日要有人值班。若在此期間學校有財產遺失,值班人員要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門衛室要保持乾淨整潔;校門口要經常打掃。

十四、要熱情接待來訪人員;對要求進入校內的來訪人員,首先要詳細詢問情況,並作好登記。社會青年及閒散人等一律不準入內。一經發現,每人次扣5元。

十五、學生憑假條出校園。對學生要關心愛護,不得體罰學生或私下罰款。

十六、教職工上午第1節至第4節課,下午第5節至第8節課爲規定坐班時間,上班時間內,教工外出要憑年級主任及主管領導簽字條子方可放行。

十七、學生自行車要整齊擺放,妥善看管;校內遺失的自行車由當班門衛照價賠償。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目標責任人和學校責任人各執一份。

  學校負責人簽字(蓋章):門衛責任人簽字:

  20xx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