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責任書>

學校安全保衛責任書

學問君 人氣:3.22W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責任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責任書是在自己的崗位上分內應做的事,沒有做好自己的工作應當承擔不利後果的文書。你所接觸過的責任書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安全保衛責任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安全保衛責任書

學校安全保衛責任書1

爲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形成學校與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確保學生在校期間正常地學習,健康地成長,請您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對您的孩子的監管。我校根據教育部出臺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並簽定《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溫馨提醒同學和家長:

1、保管好自己的東西,請勿輕信他人,謹防受騙,愛護公物,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2、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反映,不要私自解決問題。

3、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無證無照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上、放學途中不攔車、不追車、不爬車。

4、禁止使用、收藏、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學生在監護人不知的情況下在校外吃宿,校園內禁止追逐打鬧、聚衆喧譁、惹事生非。

5、學生應穿學生裝或運動裝上學,最好不要穿拖鞋、背心上學。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離校、不假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品發生飲食安全事故。

3、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實驗等,均要在教師的指導下規範操作,學生未按照教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發生的安全事故。

4、學生翻越或推拉圍牆、欄杆、門窗,私自進入禁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因騎摩托車、駕駛機動車輛或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無證無照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發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家長應如實向學校說明,如因未如實告之學校而發生突發安全事故的。

三、學生家長安全職責

1、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並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平時不與陌生人或社會不良青年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或沾染不良習氣;教育子女不吸菸,不飲酒,教育子女不進遊戲機室;注意食品衛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父母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繫,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範。

3、父母應教育子女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承擔一切責任。

4、父母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銷假,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家長承擔。

5、要教育子女及時回家、準時到校,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否則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教育子女離校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有外出活動須告知家長或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的過程以防不測,確保學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安全。

6、父母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盜、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教育,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7、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支援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購買學平險。

8、家長有責任、有義務接送子女上、放學,特別是小學低年級的學生(1—3年級)。上學時家長必須把子女送到學校,放學時家長必須到學校指定的地點接學生。日常學生上學、放學、節假日住校生離校返校,家長不願接送的必須向學校遞交自願承諾承擔學生校外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的申請書,學校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班主任、值周教師要做好學生離校、返校登記工作,離校後、返校前的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9、非寄宿制學生,在行課期間請假。學生家長(監護人)必須寫請假條,註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銷假返校時間,交班主任簽字(必須強調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師簽字,做好記錄記載,接送學生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必須簽字(按手印)。特殊情況請假,如:電話請假,班主任記錄好通話記錄,要求學生家長事後補請假條,並將學生情況及時通知給值周教師做登記。

10、寄宿制學生,在住校、行課期間請假。

(1)區鄉學校家長必須向學校提供鄉(鎮)黨委政府出據的請假證明,註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銷假返校時間,交班主任(必須強調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師、寄宿制學生管理員簽字,做好登記。接送學生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必須簽字(按手印)。

(2)城區學校學生由家長(監護人)寫請假條(註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銷假返校時間),交班主任(必須強調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師、寄宿制學生管理員簽字,做好登記。接送學生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必須簽字(按手印)。

11、家長、監護人、家長(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年滿18週歲以上):xxx、xxx

四、學校經常性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增強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能力提高防範能力;關心、愛護學生,發現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學生如出現未按時到校、擅自離校、生病等異常情況,及時與家長聯繫。

五、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時間爲一年(20__年8月24日—20__年8月23日)

  家長(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學生簽字:__________

  年級:__________班主任:__________

  學校(蓋章):

  年月日

學校安全保衛責任書2

爲加強我校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創建安全的校園育人環境,學校實行校園安全責任制。

一、目標與任務:

學校校園安全目標:保持學校政治穩定和良好的校園治安秩序,確保師生員工和學校財產安全,實現全年無重大刑事案件,無火災,無重大治安案件及重大責任事故。

1、保持政治穩定,反對邪教,防止和杜絕集體上訪、罷工、停課、失泄密等影響社會和校園安定的重大事件發生。

2、維護校園治安秩序,防止和杜絕各類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重大責任事故發生。健全完善各項治安管理、安全防範制度和措施。完善校園安全防範機制。使校園“五防”(防火、防盜、防毒、防暴、防意外傷害事故)工作落到實處。

3、建立校園安全責任制度,完善校園安全防範管理責任制。

二、責任與要求。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要按照《校園治安安全責任書》所規定的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責任,確保校園治安安全任務的完成。

1、部門負責人爲本部門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承擔該部門安全工作的全部責任。

2、層層落實校園安全責任。各部門要根據校園治安安全目標的要求與下屬教職工簽訂目標責任書,確保校園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制定教育計劃,對教職工、學生進行法制、紀律、消防、安全常識、安全防範等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安全防範能力,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4、加強對本部門物品和重點部位的管理,要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防範措施,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保證學校財產的安全。

5、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好部門內部的集體活動,活動前要進行安全教育,要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絕人身傷亡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發生。嚴禁組織無安全措施的集體活動。

6、做好外來聘用人員(包括建築工人、臨時工)的管理、教育工作。要按學校有關規定對本部門使用的臨時聘用人員嚴格管理,嚴格進行覈查登記,辦理各種使用、暫住手續。堅持“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教育外來聘用人員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杜絕發生各種不軌行爲。

7、建立校園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各部門每季度至少要對本部門的治安安全工作情況檢查一次,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本部門不能整改的要分析原因,提出建議,寫出報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由學校校園安全領導小組研究整改。

8、建立校園安全工作檔案,逐步使校園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

9、對校園安全重點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盜,要落實防範責任人和防範措施,確保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按照《金山區第一實驗小學消防安全制度》的規定執行。

三、考覈與獎懲。

1、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校園安全工作檢查,對重點要害部位進行不定期抽查,每年底進行一次大檢查。

2、根據《金山區第一實驗小學校園安全責任書》考覈合格的部門,在年終考覈的基礎上,評選出學校安全工作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3、對不合格的部門實行“一票否決制”,本年度不能評爲先進集體,主要負責人不能評爲先進個人。對出現責任事故的單位,視情節對該部門及其主要負責和當事人予以通報並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xxx

  年月日

學校安全保衛責任書3

爲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牢固樹立“隱患自查、風險自提、責任自負”的安全管理理念,切實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督,杜絕學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經研究,特特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各村小學

二、主要任務

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對學生實施安全防範教育,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全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不受損失。

三、原則

排除隱患,預防爲主,常抓不懈,責任到人,確保安全。

四、管理工作目標

1、全校教師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將安全工作擺到教育教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掌握和自學遵守現行的各類安全法律、規定和行業安全規程、規定,定期對學校安全進行檢查,常抓不懈。班級安全工作堅持做到“一日一小查、一週一大查、一月一彙報”。

2、健全班級安全工作管理機制,設立班級安全管理機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建立一日安全常規”及安全工作檢查,考覈,報告制度,上、下午最後一節課,科任教師在放學時說一句有關安全教育的話。對學生教育教學工作中各環節有明確具體的安全要求、並認真給予落實。

3、堅持開展安全教育。透過安全教育讓學生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透過學校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的訓練,提高學生防範事故的能力和在緊急狀態下自救、互救的能力。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教育,安全防範教育(交通、消防、社會治安、食品衛生、傳染病預防、自然災害、預防觸電、預防溺水和煤氣中毒,校內外等等活動)

4、嚴格執行大型活動審批制度。學校各部門或班級組織的大型校外集體活動必須報學校的主管部門審批,審批請示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責任人,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的措施和應急方案,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撲救山火,森林火災和防汛、防洪活動。

5、重視校舍的的安全管理。特別重視對校舍的檢控,定期進行勘險檢查,發現校舍險情立即停止使用並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因校舍改建、擴建、改變用途等引起負載變化或超過設計年限的應書面上報主管部門。

6、重視消防安全工作,處理好防火與防盜的關係。要根據《消防法》的規定,配合消防部門定期對學校設施進行排查。

7、加強校園治安秩序管理,值周、值日及所有教職工要對重大滋擾校園治安的事件立即向校領導或公安部門報告,並積極配合學校領導或公安部門予以制止和處理。

8、加強教學環節的安全管理。

9、要加強對體育設施合格率活動和學校衛生工作管理。體育活動器械應符合體育活動安全要求。全體教師要關心學生身心健康。

10、加強交通安全教育。

11、加強飲食衛生的安全管理、要嚴格《嚴格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條例》、《學校集體用餐衛生監督法》、《餐飲業儀器衛生管理辦法》和《學校食堂管理規定》,嚴防食物中毒及傳染病的發生。

12、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的慶典、演出演出等活動。

13、學校教職工要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對造成學生致殘、致死等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4、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上報,並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發生,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責任人,不得謊報、瞞報、漏報。

五、管理責任

村小校長爲所轄單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並結合各校實際與各班主任、科任教師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保證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到班,責任到人。做到所有教職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六、獎懲辦法

學校對認真履行職責,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學校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認真履行職責,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並給予通報批評和相應的'處罰;對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貪污嚴肅查處。

  xxx

  年月日

學校安全保衛責任書4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校並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爲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靜,剋制情緒,不得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侵犯學校、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合法權益,應當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的調解,達成諒解,取得問題的圓滿解決;雙方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以提起訴訟。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學校: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班主任對班級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師每學期第一課應是“安全法制教育課”。用《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來規範學生的言行,提高認識,防患於未然。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擔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指已參加保險的生學)

7、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分割。

8、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分割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學生與家長: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不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菸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4、嚴禁學生騎摩托車,在校園內使用手機,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5、嚴禁玩炎、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6、不按規定亂吃亂住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17、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8、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准許後方可出門,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9、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20、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21、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22、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3、凡走讀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家長負責。

24、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25、學生入校後,自行車一律存放在規定處,禁止亂擺亂放;嚴禁在校園騎自行車,如有違背出現事故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學生轉學或畢業終止。

  xx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