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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責任書範文(精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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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羣衆,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治安管理責任書,歡迎大家參考!

治安管理責任書範文(精選9篇)

治安管理責任書1

出租人、承租人均爲治安責任人。

出租人的治安責任:按照《安徽省流動人員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房屋租賃手續;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的流動人員;在承租人入住二十四小時內,對其基本情況進行登記,並在三日內,帶領或者督促承租人按《安徽省流動人員管理條例》規定,申報暫住戶口登記或者辦理暫住證;出租的房屋覈定的居住人數達到三十人以上的,應當配備人員做好治安保衛工作;定期對出租的房屋進行安全檢查,落實防火、防盜措施;及時排除治安隱患;發現出租的房屋內有違法活動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查處,承租人退租後,應當在三日內報告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委託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應當報告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備案,代理人不得再行委託。代理人必須遵守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承租人的治安責任:按規定申報暫住戶口登記或者申領暫住證,暫住期滿或者移居時,要申請延期或者申報註銷;不準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接受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留宿他人,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留宿人的基本情況告知出租人,在轉租後三日內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報告;轉租房屋的,應當經出租人同意,並在轉租後三日內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備案;安全使用承租的房屋,發現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發現同屋居住人員有違法活動或者犯罪嫌疑,應當檢舉、勸止。

出租人、承租人自願承擔以上治安責任。若有違反,接受處罰。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屋地址:

服務處所:

出租屋所在地村委會(蓋章):

經辦人員:

xx年xx月xx日

治安管理責任書2

爲加強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共同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和《鄭州市市區暫住人口登記辦法》,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房屋出租人保證不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身份證件的承租人。

二、房屋出租人應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房屋出租人應及時填寫《暫住人口資訊採集表》(一式兩份,出租人留存一份,上報派出所一份),保證在三日內上報當地派出所或警務室進行登記。

三、房屋出租人應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身份證號、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詳細登記。

四、房屋出租人應按要求安裝河南省流動人口治安管理綜合資訊系統社會版,保證將承租人的及泵資訊在24小時內準確錄入、上傳。

五、房屋出租人應在出租房屋明顯處張貼民警承諾牌保證在租住人員入住後告知其應旅行的責任和義務。

六、房屋停止租賃、房屋所有權變更的,房屋出租人應保證在一週內及時到當地派出所或警務室辦理註銷或變更手續。

七、城中村出租房屋應指定專人作爲該出租房屋的房管員,專職做好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防範工作。

八、城中村房屋出租人,應按照城中村出租房屋旅館式星級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各項安全防範設施,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避免治安刑事案件發生。因防範設施不完善或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實,對承租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安全防範設施不完善或治安管理措施未落實的房屋,房屋人不得將該房屋用以開辦旅館或出租給承租人開辦旅館。否則,派出所將下達整改通知書,經通知仍未整改的,派出所將予以取締。

十、房屋出租人應對承租開辦旅館的承租人進行安全防範教育和培訓。

十一、房屋出租人負責對承租人的現實表現進行監督管理,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保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十二、法律責任。

1、房屋出租人如有違反本責任書第一條至第八條的行爲、經通知拒不改正的,依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2、房屋出租人如有違反責任書第十一條的行爲,依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情節輕微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如有其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和《鄭州市市區暫住人口登記辦法》的行爲,應接受公安機關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房屋出租人和村委會各執一份,派出所備案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房屋出租人:

村委會:

(加蓋公章)

派出所:

(加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

治安管理責任書3

爲了加強租賃屋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範,強化基礎工作,提高治安管理水平,爲我市的改革、發展、穩定創造兩好的治安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於《租賃屋治安管理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本責任書:

第一條、本責任書所稱的租賃屋是指旅館業以外的以營利爲目的的、公民私有和單位所有出租於他人的房屋。

第二條、出租的房屋,其建築、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規定。

第三條、私房出租,出租方必須持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證明,向所在派出所申請登記,單位出租的,出租人必須持房屋所有權證或單位介紹信,到當地派出所申請登記。

第四條、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責任。

1、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2、於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或者讓其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後,方可租賃。

3、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等基本情況進行詳細登記。

4、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5、對出租房屋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居住的安全。

6、房屋停止出租,因剛到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註銷手續。

第五條、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責任。

1、必須持有本人的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2、租賃屋住宿的外來暫住人員必須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

3、將承租房屋再轉讓他人的,應當到當地派出所登記備案。

4、發現承租人有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準用於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有毒等危險物品。

6、集體承租或單位承租的,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7、承租的房屋,不準用於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第六條、公安機關將定期或不定時的對出租房屋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必須限期整改。

第七條、檢查時,公安人員應當出示證件,依法辦事,禮貌待人,維護出租方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的,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第九條予以處罰。

1、出租人未向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或者未簽訂治安管理責任保證書出租房屋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並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出租金五倍以下的罰款。

2、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何法有效證件的,處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罰款。

3、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責任,發現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報告、或發生案件、治安災害事故,責令停止出租,可以並處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罰款。

4、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未按規定報告公安機關的,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

5、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出月租金十倍以下罰款。

出租人:

承租人:

磁窯堡派出所責任區民警:

xx年xx月xx日

治安管理責任書4

爲貫徹《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和省市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確保物流園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單位的第一把手爲治安責任人,並具體明確一名主要領導負責治安工作,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工作日程,抓好治安防範工作。

二、落實治安目標管理責任制,把工作目標和責任具體化,並健全檢查、監督、考覈、獎懲制度。保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有效的貫徹執行。

三、對本單位員工要定期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員工的法制觀念,開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動,豐富企業文化生活。

四、責任單位認真落實“四防”工作

1、做好各項防火措施,建立義務消防隊,健全消防制度,向員工宣傳消防防火常識。

2、做好防範管理工作,單位下班前要有專人檢查單位的門窗是否關閉,報警系統狀態是否正常,水、電、氣是否關閉。

3、做好車輛管理工作,對聘用的司機設立檔案,督促司機停車後將貴重物品及行車證件隨身攜帶,並鎖好車輛門窗,調好報警器,對已經辭退的司機要收回車輛鑰匙。

4、做好財務室的防範工作,督促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保險櫃裏過夜不得存放鉅額現金(最多不得超過300元),去銀行存取款不得少於兩人以上,並按公安機關“三鐵一器”(鐵門、鐵窗、保險櫃、報警器)去落實。

5、做好安全生產,對新入職員工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督促員工嚴守生產操作規程,防止勞動事故發生。

五、做好民事糾紛調解工作,及時化解各種勞資糾紛,對輕微違法人員做好幫教工作,並明確一名治安資訊員,發生問題及時反饋公安機關。

六、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生效,按照責任書要求,做好本單位的治安工作。

七、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責任單位、管理單位各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日期:

治安管理責任書5

爲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打防並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更好地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服務於經濟建設,爲公司改革和生產經營創造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按照上級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組織領導

1、各基層黨政領導要把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擺在議事日程,明確寫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納入內部管理範圍,並作爲本人年度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向公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

2、黨支部書記(指導員)是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綜治工作,要定期組織研究分析內部治安狀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3、要結合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完善治保、普法、幫教、調解、巡邏組織,積極開展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保持內部穩定。

4、黨支部要經常檢查、督促、支援綜合治理工作,充分發揮在內部治安管理中的職能作用。

二、基層基礎工作

1、認真落實公司綜合治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內部治安管理的需要,紮紮實實的開展工作。按時參加公司治安綜合治理會議,及時彙報情況。

2、結合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對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做到月度安排,季度小結,年終總結,要有記錄,做到資料齊全、準確。

3、加強對職工隊伍的管理,負責向每個職工簽訂年度個人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並監督實施。

4、充分利用黑板報、通訊報道、集體學習等形式,廣泛深入進行宣傳教育,不斷提高職工自覺維護治安穩定的自覺性。

5、加強對職工、家屬子女的普法教育,完成年度普法教育任務,不斷增強法律意識。

6、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創建、達標活動,爭創先進單位。

7、積極做好調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調解率達95%,調解成功率達90%以上。

8、認真做好後進和列管人員的幫教轉化工作,做到對象、措施、效果三落實,幫教率達100%。

9、積極做好本單位內部治安防範工作,強化重點要害部位防範措施的落實。根據內部管理的需要,不斷加強防範力度,杜絕各類案件的發生。

10、認真開展四無(無重大刑事案件、無民轉刑案件、無重大治安災害案件、無內部人員犯罪)爲重點的創建活動,爭創模範先進單位。

11、對可能發生的停工、停產、上訪和械鬥等突發事件,要及時發現報告,並採取穩妥措施處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惡劣影響。

三、目標與任務

1、保證內部職工無一人犯罪及勞動教養。

2、杜絕特大、重大治安案件發生,保證單位年度不出現重大刑事案件。

3、嚴禁酗酒鬧事,打架鬥毆,損壞公司財物的現象發生。

4、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依法辦事,防止違法違紀案件的發生。

5、強化管理,杜絕公司財產內盜和被盜案件發生。

6、發生違法違紀案件,按公司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對單位進行處罰。

四、獎罰規定

1、本責任書規定的本年度基礎工作及目標任務,列入責任人的工作目標,作爲考覈政績和晉級依據之一。

2、對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和單位做出突出貢獻的給予獎勵,完成本年度目標任務的不獎不罰。

3、對嚴重失職,管理不善,發生案件造成影響的,取消責任人和單位年度評先、受獎、晉職、晉級的資格,除按規定賠償經濟損失外,並給予罰款;情節嚴重的按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五、其它

1、黨政第一責任人如有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職責。

2、本責任書解釋權在公司綜治領導小組。

3、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公司責任人:

基層責任人:

治安管理責任書6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爲明確安全責任,做好企業安全生產、安全保衛等工作,預防事故、案件的發生,保障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維護企業生產秩序,提高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爲明確責任,現簽訂如下治安管理責任書樣本:

一、乙方在施工人員進場前應做好技術交底工作,並制定工地紀律、安全、管理等相關規章制度。報甲方審批備案。

二、組織所有施工人員認真學習和執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公司治安管理相關制度,掌握員工的思想動態,提高個人的法制觀念,避免發生治安案件。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變賣任何工具、材料,包括工餘剩料,廢舊物資等。一經發現證實施工隊員變賣、盜賣工具、材料,按情節輕重處以5000--10000元罰款。所負責項目領班負同等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理。

四、自覺維護施工秩序,不得與甲方施工人員及其他工隊施工人員發生衝突,尤其嚴禁打架鬥毆事件的發生,一經發現證實,按情節輕重處以5000--10000元罰款。所負責項目領班負同等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理。

五、乙方所有需進場車輛必須在甲方門房等級備案,臨時車輛進場應提前通知甲方門房。乙方所有人員、車輛進出場必須遵守甲方門房管理制度,並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在場內亂竄;車輛出入必須自覺接受檢查。

本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二零零八年度有效。

甲方: 乙方負責人:

班組負責人:

簽訂時間:xxx年6月22日

治安管理責任書7

爲了促進特種行業的健康發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簽訂此責任書,內容如下:

1、按照“誰主辦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治安責任制。特種行業經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治安責任人,負責做好治安管理和安全防範工作。治安責任人必須簽訂責任書,並認真履行職責。

2、特種行業要制定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有必要的財物保管和治安防範設施;根據公安機關管理的'要求配置身份證件識別、治安資訊採集傳輸設備;並具備其他治安安全條件。

3、對發生在本經營場所的違法犯罪活動,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員和形跡可疑人員,以及公安機關查緝的物品和有贓物嫌疑的物品,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4、特種行業經營者禁止交易、承攬易燃、易爆物品,劇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公安機關正在查緝的物品,以及有贓物嫌疑或者來源不明的物品;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持有的貴重物品;國家明令禁止經營的其他物品。

5、特種行業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法律、法規知識和治安安全防範培訓,接受公安機關的治安監督檢查和治安安全防範指導,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執法工作。

6、特種行業經營者應當建立從業人員名簿,如實登記從業人員詳細身份資訊,從業人員在營業時間內,應當佩戴明顯的工作標誌。

7、特種行業經營者應當保證按照規定安裝的視頻監控設備正常執行。

8、從事特種行業經營活動,應當嚴格查驗服務對象身份資訊及證明材料。

9、從事特種行業經營,應當如實登記交易物品或者承攬物品的詳細資訊。

10、根據《江蘇省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業開鎖業名錄管理制度實施辦法》,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業、開鎖業實行名錄管理制度,根據《江蘇省特種行業治安違法行爲累計記分制管理辦法》,對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的旅館業、典當業、公章刻制業經營者,實行名錄管理制度的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業、開鎖業經營者實行治安違法行爲累計記分制管理。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爲累記滿12分的單位,一律吊銷《特種行業許可證》或者從名錄中予以刪除,並向社會公佈,同時抄告行業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11、特種行業還應當遵守其它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公安機關等部門的要求合法經營。

特種行業單位:(蓋章) 無錫市公安局錫山分局(派出所蓋章)

負責人簽名: 責任民警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治安管理責任書8

爲加強旅館業治安管理,防範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強化管理主體責任和經營場所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由甲方(屬地方公安機關管理部門)與乙方(旅館業經營單位)協商簽訂治安管理責任書:

一、甲方責任

1、保護乙方的合法經營和權益,依法打擊侵犯旅館業和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危害消費者人身和財物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爲。

2、積極協助、支援乙方建立和實施各項治安管理制度,維護旅館業的治安秩序。

3、對乙方從業人員開展治安管理業務培訓,增強旅館業的安全防範能力。

4、組織開展對乙方的治安、消防檢查,對乙方存在的問題及時指出並提出整改意見。

5、對乙方不落實治安管理責任和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爲依法做出處罰。

6、對乙方在治安管理方面突出的成績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治安管理措施不落實而發生的重大案件給予行業內通報。

7、做好旅館安全鑑定和開業備案工作,建立旅館治安管理檔案,嚴格治安管理和安全監督。

二、乙方責任

1、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從業人員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廣東省的有關規定,加強內部管理,保證守法經營,保證旅業和消費者人身、財物的安全。

2、嚴禁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或爲進入場所的人員從事上述活動提供方便和條件。

3、嚴禁場所內發生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或爲實施上述違法犯罪活動的人員提供條件。

4、乙方一經發現場所中存在的違法犯罪活動,不得放任不管,必須採取措施制止,並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對公安機關的調查取證工作要積極配合,不得隱瞞實情,包庇違法犯罪人員。

5、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要積極制定治安巡查、值班等各項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的內部安全防範機制,加強對案件的防範控制,尤其是要防範黃賭毒案件的發生。

6、乙方必須完善視頻監控系統的建設,監控點必須覆蓋到大門口、大廳、樓層過道、樓梯、通道和停車場等所有公共部位、區域。(監控錄象資料必須儲存十五日以上)

7、嚴格落實各項治安管理制度。前臺工作人員全部要培訓,持證上崗;加強入住登記、來訪登記等各項治安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可疑情況報告制度,加強對旅館業入住外國人的管理,凡境外團隊入住,必須即使向公安機關報告。

8、配合公安機關安裝並維護好旅館業治安管理資訊管理系統,保證該系統的正常執行。

9、乙方要嚴格按照《廣東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的規定,保證場所的硬件設施符合要求。

經營旅館應具備以下安全條件:

(一)房屋建築安全,經營場所消防設施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二)旅館位置與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危險物品的倉庫和加油站的距離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三)設定安全保衛機構,配備安全保衛人員;

(四)客房底層和樓層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客房窗戶、門頭窗有防盜裝置,門窗牢固,房門安裝暗鎖;設有貴重物品保險櫃;大廳、通道、出入口等重要部位應當按照省級以上公安機關制定的標準安裝安全技術防範設施;

(五)按照有關規定安裝使用經公安部檢測合格的旅館業治安管理資訊系統,系統軟件由公安機關免費提供;

(六)客房每張牀位的佔地面積按照國家旅店業衛生標準執行;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0、乙方要加強消防安全,保證各項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增強員工的消防意識和處置能力,及時消除消防隱患。

三、附加條款

1、本責任書甲方由屬地公安機關管理部門簽訂,乙方由旅館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訂,如乙方責任人有變更,由繼任人負責。

2、責任書一式兩份,屬地公安機關管理部門和旅館業各執一份,長期儲存。

3、責任書籤名蓋章生效後,雙方應按照約定各自履行相應職責,如有違反將根據有關法律和規定進行處理。

治安管理責任書9

一、門衛、巡邏人員必須按時交接班和上班,發現一次沒有做到扣除10元;

二、嚴禁門衛、巡邏人員睡崗,發現一次扣除當月工資50元;

三、門衛值班期間嚴禁從門房窗戶向外遞牌,發現一次扣除工資10元;

四、車輛進出必須發牌,發現一次不發牌扣除10元;

五、門衛值班期間嚴禁閒散人員進入門房,發現一次扣除當班責任人10元;

六、嚴禁無證廢品收購人員和家政人員進入小區,發現一次扣除放行進入的門衛人員10元;

七、小區發生入戶盜竊案件、發生汽車丟失案件,當班巡邏人員扣除當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值班人員扣除300元,調離原工作崗位,區長、副區長當場免職;

八、加強小區工作人員和環衛工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回家路上由於自己責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小區和個人負責;

九、小區發生火災和其他治安案件,小區值班人員要及時報警和通知社區領導,並現場進行處理,因脫崗和報警不力造成事故,按照規定追究值班人員和區長責任;

十、維修人員因違反操作規程和檢查不力或不到位造成事故和財產損失,由責任人負責,並承擔全部責任。對小區上報的各種維修設施,必須及時維修,當天沒有維修一處扣除10元。

十一、小區所有工作人員有事休息,必須有請假條。有事休息向社區主任直接請假,否則一旦查出,以曠工論處,曠工一天處罰100元。

十二、社區將不定期進行查崗和檢查,對當月的處罰由社區以書面形式通知小區,由小區區長統一將處罰金額上交社區,如不上交對涉及到的個人當月不報工、不計資。

甲方:**社區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