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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街道門前三包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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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衛生是市民健康安全的保證,街道三包責任給誰呢?以下是小編收集的2017街道門前三包責任書,僅供大家參考。

2017街道門前三包責任書

篇一:2017街道門前三包責任書

爲進一步加快現代新昆明呈貢新區建設,強化城市管理,整治市容市貌,提高江尾社區轄區內的環境衛生質量,加強居民的衛生意識和觀念,營造積極爭創國家級衛生縣城、和諧社區,促進我縣兩個文明建設的健康發展。根據《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鄉環境管理的意見》,特制定以下管理責任書:

一、“門前”是指臨街單位、門市、店堂門口的一定地段(含單位外牆角以外人行道、綠化帶、溝道)所轄範圍。

“門內”是指臨街單位、門市、店堂等建築物及內部。

二、凡臨街各機關、公司、企事業單位和獨立門市、商店、餐飲店,必須與江尾社區簽定“門前三包、門內達標”責任書。按照責任書的內容和標準,認真履行職責,承擔管護責任,保持單位內外、門市內外、店堂內外清潔衛生,整潔優美。

三、江尾社區臨街各機關、公司、企事業單位要與所屬門店簽訂“門前三包、門內達標責任書”,負責管理和監督所屬門店的履行情況,將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到人。如雙方對“門前三包、門內達標”工作不予重視,一經發現,對雙方責任者同時給以處罰。

四、“門前三包”的內容:

(一)包衛生整治,負責責任範圍內環境衛生的清掃和保潔,清除廢棄物、積水、污物、“三車”修理店、餐飲檔(店)及其他商鋪業主必須每天清潔一次門前路面,臨街商店單位、居民應按照規定設定廢棄物箱儲存垃圾,按時清理垃圾,時間爲8:00時至9:30時,13:00時至14:30時,其餘時間不得將垃圾堆放或掃至道路旁。

(二)包市容秩序,維護責任範圍內的市容市貌,臨街商店不佔道經營,不亂吊掛商品,亂豎亂掛廣告牌;對批准懸掛的招牌,廣告應規範、整潔、定期保養。禁止亂堆亂放、亂擺設攤點、佔道作業經營、亂停放、亂搭建、亂拉掛廣告標語等其他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的.行爲。

(三)包綠化美化,負責責任範圍內花草樹木的養護和綠化、亮化設施的維護,保持建築物臨街牆體、匾牌、櫥窗、亮化燈飾等整潔美觀。

五、“門內達標”的內容:

1、環境衛生好;2、綠化美化好;3、室內整潔衛生;4、垃圾袋裝化統一管理;5、堅持除“四害”;6、講文明、講禮貌。

六、本責任書的檢查考評工作由江尾社區居委會負責實施,考覈情況將作爲街道工委、街道辦事處對江尾社區黨委、江尾社區居委會年終考覈的重要依據。對於情節嚴重,逾期不改,並經考評組三次檢查不合格的,由江尾社區進行通報,並報請上級相關部門吊銷其相關證照,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七、各責任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江尾社區居委會、斗南街道環衛站及城市管理規劃科、文明衛生監督崗、工商、公安、交警、衛生、交通等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凡拒絕、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將依照有關法律嚴肅處理

八、凡不簽訂責任書或不認真履行責任的單位和個人,江尾社區居委會將追究其責任,並限期整改社區門前三包責任書5篇保證書

九、依據《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之規定,對城市臨街單位和個人不嚴格執行“門前三包”責任制。違反規定的,處100元至500元的罰款。

十、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考覈單位、責任單位各持一份。考覈起止時間爲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一、責任單位的確切範圍:

  考覈單位:

  責任單位:

  責任人:年月日

  責任人:年月日

篇二:2017街道門前三包責任書

爲推動我社區區域內的美化、亮化和環境衛生的有序治理,塑造陳家灣社區新形象,營造良好的人文、生活、投資環境氛圍,共同反陳家灣社區建成乾淨、整潔、有序的和諧社區,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範圍

社區轄區所有居民戶、經營戶、企業房前,屋後的街道、空地。

二、責任要求

(一)包衛生:保持窗、牆體、門柱光潔,無牛皮癬。保持責任區內地面平整、排水通暢、垃圾入桶、入池。餐飲店、夜宵店攤點必須設定潲水桶、垃圾桶。不得有亂倒建築垃圾等破壞環境衛生的行爲。

(二)包綠化:負責看護責任區內行道樹、花圃等社區園林綠化設施,不在苗圃區傾倒垃圾,種菜等,不在樹木上綁繩搭線,晾曬衣物,及其他損害綠化的行爲。

(三)包秩序:即保證不在責任區內亂搭亂建,亂擺攤點,佔道經營。無亂停亂放車輛,人行道上各類車輛前輪統一向路沿石。門店招牌按要求設定,不亂置有礙觀瞻的物品。

三、處罰措施

(一)對未履行清掃、保潔責任的,由城管和行政執法

部門責令改正。

(二)對店外經營、店外堆物、懸掛有礙觀瞻物品的,由城管和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

(三)對損壞各類環境衛生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由城管和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其恢復原狀。

(四)對亂搭亂建、亂堆亂放的,由城管和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拆除搬清。

管理方(簽章): 責任方(簽章):

責任方代表:

篇三:2017街道門前三包責任書

1.爲了加強鬥湖堤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爲市民創造清潔、舒適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根據縣創衛辦的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特與社區簽訂本責任書。

2.凡在本機關轄區內個體工商戶、居民住戶等(以下簡稱責任單位),均適用本責任書。

3.我單位門前“三包”工作統一由辦公室負責落實,由縣創衛辦、鬥湖堤鎮人民政府及社區負責指導、監督。

4.我單位門前“三包”的範圍是機關院內沿街、沿路人行道以及該人行道段內的地面和建築立面。門前“三包”的內容爲包衛生、包綠化、包秩序,其標準是:

(一)包衛生:負責門前衛生責任區內地面清潔及綠化帶,樹 垃級雜物的清理,衛生責任內地面安全大於淨整潔,即無煙頭、無果皮、無紙屑、無污水、市政公用設施及建築物立面,廚窗等乾淨整潔,無亂貼亂畫。

(二)包綠化:負責門前衛生責任區內的樹木、花壇、草坪和綠化設施的衛生維護等,做到綠化設施完好美觀,綠化帶內無雜物,無踐踏損壞。

(三)包秩序:制止在門前衛生責任區內晾曬衣物,亂擺攤點,堆放雜物,店外經營,亂停亂放;保證人行道暢通,無影響市容環境秩序的現象。

5.本機關門前“三包”工作直接責任人是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本單位責任區內的“三包”管理工作,接受社區及有關部門的監督、考覈。

6.社區及縣創衛辦應加強對門前“三包”工作的管理,定期檢查或隨時抽查、督促門前“三包”工作責任的落實。

7.社區對門前“三包”工作 管理考覈,其結果由縣創衛辦按縣政府有關規定施行。 單位(蓋章): 社區:

  20XX年7月 日

篇四:2017街道門前三包責任書

爲紮實配合城市管理,美化人居環境,積極參與做好省級衛生縣城的鞏固提高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範圍

(一)沿街兩側的“門前三包”範圍:寬度爲從各自門前牆基至人行道路沿石(無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門前3米),長度爲至毗鄰單位(無毗鄰單位的外延3米)。

(二)市場的“門前三包”範圍爲:自市場口左右各15米至人行道路沿石。

(三)機關單位、住宅小區的“門前三包”範圍爲:機關單位、小區周邊圍牆至人行道路沿石(或者小區圍牆外3米以內)。

(四)施工場地的“門前三包”範圍爲:整個施工現場圍欄至人行道路沿石。

二、責任內容

(一)包環境衛生:負責門前責任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責任門店(單位)內設定有垃圾收集設施,並自覺將垃圾倒入環衛作業保潔車內或附近的垃圾中轉站,做到門店(單位)內垃圾不外掃、不亂堆、不亂扔;污水不亂潑、不亂倒;餐飲行業油煙排放不超過環保規定標準。同時,勸阻他人在責任區內亂倒垃圾、亂扔廢物等損害環境衛生行爲。

(二)包綠化美化:責任人自覺維護責任區內的花草樹木及綠化美化設施,並制止他人破壞綠化美化及其它市政設施行爲。

(三)包市容秩序:責任門店要嚴格做到歸店經營(以門坎或卷閘門爲準), 不得佔道加工、經營、作業、堆物,不得亂牽亂掛、亂貼亂畫、亂搭亂建,不違章停放車輛,及時清除責任區內的“牛皮癬”,同時,勸阻他人在門前擺攤設點、違章停車等影響市容秩序行爲。

三、責任要求

(一)責任門店(單位)應自覺接受管理、監督、檢查。對違反“門前三包”的行爲,應及時勸阻或舉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XX319)。

(二)對不承擔“門前三包”義務的責任門店連續兩次抽查爲不合格的,由城管行政執法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整改,對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對不履行衛生責任區清掃保潔義務或不維護正常秩序的,每次罰款50元;對損毀綠化樹木的,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不按規定傾倒、拋灑、堆放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每次處100元罰款。

  責任單位(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