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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夏季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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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需要使用責任書的場合越來越多,責任書是寫明責任,明確應該承擔的任務的文書。責任書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夏季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範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幼兒園夏季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範本

幼兒園夏季防溺水安全責任書1

春暖花開,冰雪開化,萬物復甦,新的學期開始了。在每年發生的中小學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農村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殺手之一。隨着季節的臨近,中小學生髮生溺水事故又進入高發期,歷年全國各地陸續發生多起中小學生(幼兒園)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訓十分慘痛。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精神,爲了學生的健康和安全,學校與各位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定防溺水安全責任書,學校和家長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共同加強防溺水教育,同時承擔相應的教育管理責任。請家長配合學校加強對孩子的監護和教育,確保學生安全、健康成長,教育孩子認真遵守以下規定,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一、共同教育學生:

1、在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到校、回家。

2、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假期休息時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與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在上課期間擅自外出校園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不得借用器具當船來划水,不到河邊捉魚,釣蝦等活動。

3、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

4、到校園後一般不得隨意外出,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未請假私自外出。

5、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6、學校設立私自游泳舉報電話(5500021),鼓勵學生積極舉報,互相監督。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爲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三、家長要盡到監護人的職責。

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節假日、以及上級部門(教育局、區委區政府)通知放假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要加強平時的教育和監管,嚴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讓孩子健康成長。

四、學生在我校就讀期間本責任書均有效。

本責任書由家長和學校各存壹份。學生家長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按以上規定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本責任書。如有違犯,後果自負。

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生姓名:家長(簽字):班級:班主任(簽字):

巨寶鎮中學

20x年x月xx日

幼兒園夏季防溺水安全責任書2

尊敬的學生家長,您好!

目前天氣逐漸轉熱,是學生溺水事故高發期,我們學校本着“以人爲本”的精神,爲確保師生安全,嚴防因游泳帶來安全事故的發生,禁止任何同學私自到游泳池、池塘、河流、水庫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戲與游泳!

爲切實加強安全教育、防止發生溺水死亡事件,我校特與家長簽訂防溺水安全責任書,希望家校互相配合重視對孩子進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學生防溺水的自覺性和識別險情、緊急避險、遇險逃生的能力。家長應盡的義務與職責如下:

一、家長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知識教育,堅決不允許學生在節假日和上、下學路途中私自或和其他學生結伴去池塘、水庫、江河等水域附近玩耍、洗澡、游泳等,不得與不三不四的閒雜人員往來,對居住在可能發生溺水事故隱患地段的家長更要教育和監管好子女。

二、各位家長尤其是外出務工的學生家長要切實落實對子女的監管。教育孩子按時到校、回家。節假日對孩子的活動去向更要多加關注,不得讓孩子參加有安全隱患的活動,發現孩子隨意外出,及時尋查去向。

三、家長要向孩子進行識別險情、緊急避險和遇險逃生的安全知識教育。

四、要加強安全教育與監管,做到按時上學、按時回家,在學生往返校途中若因家長教育或監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

五、所有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在得到學校告知學生生病或有安全隱患等消息後,必須及時到校協助解決,否則造成的後果自負。

六、學生到校後一般不得外出,因病或因事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履行好請假手續,否則不得私自外出。

尊敬的學生家長,安全無小事,請按照以上規定教育學生認真遵守本責任書,嚴格看管孩子,否則後果自負,讓我們共同攜起手來,在學生的心中築起一道安全防線。

家長簽字:

學生簽名:

xx小學

20xx年x月xx日

幼兒園夏季防溺水安全責任書3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夏季來臨,溺水安全事故頻發的季節裏,預防學生溺水成爲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爲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應高度重視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義,加大對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讓學生充分認識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險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自覺預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發生。

二、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結伴外出游泳。如確實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專業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

三、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到江、河、湖、水庫、水溝、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四、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沒有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結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隻時不得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五、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時,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撥打110、120等求助電話。

六、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七、家長(監護人)應隨時密切關注學生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學生有異常舉動和行爲應立即制止,並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八、在學校行課期間,如學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課或者需要提前離校,家長(監護人)應與班主任取得聯繫並履行相關請假手續。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請各位家長(監護人)把學生的安全與生命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守和執行本責任書的上述規定,配合學校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安全教育,以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九、本責任書經學校、家長(監護人)蓋章或簽字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學生家長一份,學校存檔一份,上報教育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區學校(蓋章)

三年級二班學生:

班主任(簽字):

年月日

學生家長(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