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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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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年發生的中小學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農村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殺手之一。下面是本站爲你整理的關於2017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範文,歡迎借鑑!

2017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2017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範文一

在每年發生的中小學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農村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殺手之一。隨着夏季的來臨,中小學生髮生溺水事故又進入高發期,歷年全國各地陸續發生多起中小學生(幼兒園)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訓十分慘痛。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精神,爲了學生的健康和安全,學校以班爲單位與各位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定防溺水安全責任書,學校和家長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共同加強防溺水教育,同時承擔相應的教育管理責任。

一、共同教育學生:

1、在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到校、回家。

2、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下課休息時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與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準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準在下課期間外出校園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爲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三、家長要盡到監護人的職責。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節假日、以及上級部門(教育局、鎮政府)通知放假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要加強平時的教育和監管,嚴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讓孩子健康成長。

四、學生在我校就讀期間本責任書均有效。本責任書由家長和學校各存壹份。

  年級班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簽名):

  班主任(簽名):

  XXX初級中學

2017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範文二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近年來學生溺水事故頻發,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爲杜絕溺水事故的發生,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相關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學生的防溺水安全簽訂責任書:

 學校方面:

1、大力宣傳防溺水的重要意義,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到河邊、池塘邊玩耍、嬉戲,不得私自或結伴下河游泳,增強學生防溺水的意識和能力。

2、普及游泳注意事項,讓學生掌握有關防溺水、自救等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處理。

家長和孩子方面:

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家長要負責監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幾點:

1、嚴禁孩子私在河邊、湖邊、江邊、水庫邊、水溝邊、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2、嚴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如確需游泳的,要在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沒有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嚴禁私自或結伴去划船。

4、乘坐船隻時必須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發現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經教育不聽,不自覺遵守責任書的相關規定,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划船造成學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有效。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學校:

  20XX年x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