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責任書>

車輛責任書(15篇)

學問君 人氣:1.49W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都跟責任書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簽訂責任書能激發我們想盡辦法去勝任崗位需要。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責任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車輛責任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車輛責任書(15篇)

車輛責任書1

爲認真貫徹落實區局安全工作會議精神,保障學生交通安全,充分履行學校職責,創建安全文明的育人環境,龍背鄉中心校與各接送學生車輛車主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1、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是證照齊全經公安車輛管理部門審定認可核發“接送學生專用車”標牌的機動車輛。禁止不符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

2、所派駕駛人員必須具備資質,嚴禁駕駛員帶病開車或酒後駕車。機動車駕駛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質:(1)準駕同一車型三年以上;(2)三年內沒有12分的違章記錄;(3)未受過公安機關治安處罰。

3、必須經常教育機動車駕駛人,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之規定。與機動車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狀》並送學校備查。

4、一切行爲必須符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必須按公安交警支隊覈定的車輛載客數,安排車輛,不得有超載現象。不得有不按規定參加機動車定期檢驗、車輛脫保等違法行爲。接送學生用車不得外借。

5、在龍背境內接送學生車輛一律限速50千米/小時以內。 6如需換新的車輛或使用新的機動車駕駛人,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把好車輛、駕駛人源頭關,同時向當地教育部門及公安交巡警支隊報告,經審覈同意後方可使用。不得使用報廢車輛以及

不符合規定的車輛接送學生。確保學生用車安全。

7、車主全面負責各條線路的接送工作和與校方的聯繫工作。一旦遇車況不佳時必須負責調車,不得延誤接送。

8、車主、司機必須與學校保持通信暢通,如遇特殊情況要第一時間與學校取得聯繫。

9、以上責任要求,各車主、司機必須嚴格遵守,確保交通安全。

10、對學校或上級有關部門查檢有違規行爲的,鄉校將會同有關部門吊銷接送車輛資格。

此責任書一式三份,車主、司機和中心校各執一份。

  車主: 司機:

  龍背鄉中心學校

車輛責任書2

爲了加強車輛管理,控制費用節約開支,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確保公務用車,特制定車輛使用管理安全責任如下:

1、所有車輛由綜合股統一管理,實行領導、股室配車制度,特殊情況由綜合股調派。各車輛使用人爲第一責任人。

2、專車司機要對所駕駛的車輛進行定期檢查保養,維護車輛的使用壽命,確保工作用車和行車安全,如因檢查維護保養不到位原因而貽誤工作,發生一次對司機提出批評警告,兩次以上扣除年終獎金,並取消司機的年終考評資格。

3、所有車輛一律實行專車司機駕駛制度,專車司機嚴禁將車輛交給非本車輛司機駕駛,每發現一次罰車輛責任人及司機各200元,造成事故由用車責任人和司機共同承擔。

4、車輛外出時司機應遵守交通規則,因證件不全原因或酒後駕駛等被罰款,其費用由司機和責任人共同承擔。

5、車輛出縣城必須在綜合股登記註明去向等相關內容,安全由司機和各分管領導共同責任,未登記外出兩次,取消用車資格,責任由用車責任人和司機共同承擔。

6、縣域外和節假日工作用車,由各股室提前向領導報批,經批准後到綜合股登記後方可出行,未經批准用車,其安全責任由各股室領導承擔,費用由各股室領導與司機共同承擔,自行出車兩次以上的,取消用車資格。

7、車輛外出應停放在正規的停車場,司機不得擅自將車輛開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每天下班後凡未按時停放單位的車輛,其安全由各股室領導承擔,如發生車輛被盜、受損等情況,由用車責任人和司機共同承擔。

8、週末和節假日所有車輛停放在單位,未經領導私自出車的,司機除承擔一切責任,並取消駕駛資格。

9、使用管理車輛號牌:________

綜合股負責人(簽字):________

股室責任人(簽字):________

專車司機(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車輛責任書3

爲加強我科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到人,強化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確保完成本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條例,20xx年我科對有安全生產風險的工種,必須履行以下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和完成以下安全生產目標任務,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1.救護車轉運病人途中,擔負患者生命的救援,同時在道路行走過程也是一種高危險性工作,各司機爲安全生產責任人。

2.每次上崗前檢查車輛安全性能是否完好,確保行駛中性能良好。

3.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安全駕駛,不開違法車、不開鬥氣車、不疲勞駕駛,保證無安全事故發生。

4.每位司機熟知救護車駕駛員制度及職責,能按照規定對車輛進行維護、檢查、消毒,防止交叉感染,保證轉運途中的安全。

5、科室每月對本科安全生產進行一次大檢查,記錄齊全。事故隱患有登記,有整改措施,重大隱患及時上報醫院。

6、司機能按照科室管理制度規定日間3分鐘、夜間5分鐘內出診,樹立“時間就是生命,責任重於泰山”的理念,爭分奪秒搶救患者生命。不推諉、難爲患者。遇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聽衆醫院及科室領導的派遣,熟知各項應急預案,並認真執行。有特別意外事件時及時通知科主任,保證患者安全是第一任務,合理、科學、有序處理。

7.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做到警鐘長鳴,防患於未然。

8、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經常性消防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救護車內消防基礎設施和配備消防器材。

9、對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年度內科室不得評先、評優。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簽字雙方各執一份

  責任科室: xx×

  責 任 人:

  年 月 日

車輛責任書4

爲維護校園安全秩序,確保師生安全,提高教師校內駕駛車輛的安全意識,解決教師私家車校外無法停放的實際困難,根據教育體育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經學校研究決定,允許教師私家車在確定的路線和限速的條件下駛入校內固定區域停放,並由學校責任人與各教職工私家車車主簽訂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第一條:簽訂對象:

本校教職工進入校園的私家車責任人。

第二條:責任目標:

杜絕因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私家車責任人具體落實好以下工作:

1、駕車人員應自覺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交通規則。

2、教師自覺維護校園交通安全,駕駛車輛必須以5公里/每小時以下的速度進出校園,無特殊原因,學校課間活動時間嚴禁私家車進出校園。

3、私家車進出校園要早進晚出,謹慎駕駛,注意觀察,慢速行駛,不得與學生搶道。

4、任何情況下,在校園發生車輛與學生碰撞事故,事故責任將由駕駛人全部承擔。

5、學校在固定區域提供教師停車場所,私家車要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區域,車輛出現碰撞刮擦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學校僅提供從大門到停車場所的通道給教職工駕車使用,其它區域嚴禁駛入。

7、私家車嚴禁停放在校園門口和教學區,不得阻礙師生出入;

8、車輛要按時維護保養,保持車況良好,病車不出門。

9、嚴禁酒後駕車、強行超車、賭氣開車、疲勞開車、超速行駛等。

10、教師私家車必須服從學校的管理。

第三條:責任追究:

如因疏於管理、操作不當、違反責任書第二條釀成的安全事故,將按照《十五小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和《石嘴山市第十五小學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嚴肅追究責任。觸犯法律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附則:

1、本責任書供本校使用。私家車車主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2、責任書由私家車責任人、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責任書各條款不因負責人變化而變更或解除,接任負責人應相應履行職責。

4、責任書一式兩份,私家車責任人和學校各執一份。

學校(蓋章)私家車責任人(簽名):

主管領導簽字: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教師簽名:

車輛責任書5

一、目的

爲加強工程事業部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進一步規範車輛使用,避免交通事故發生,更好的爲工程事業部生產經營服務,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協議書:

二、協議內容

1、工程事業部車輛以“誰駕駛,誰負責”爲原則,指定車輛責任人,對於該車出現的安全問題直接負責。

2、車輛駕駛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工程事業部車輛管理制度,謹慎駕駛,確保行車安全。對在駕駛中因違反交通法,不按規定行駛被交通部門處罰的,由車輛駕駛者承擔罰款;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車輛駕駛者承擔責任和損失,並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3、車輛駕駛人員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文明開車,嚴禁酒後駕駛,不開帶病車,不強行超車,不開賭氣車,並加強對所駕駛車輛的維護保養,隨時掌握車輛狀況,確保車輛安全行駛。

4、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按工程事業部要求停放車輛,未經許可不得將車輛在外停放過夜。對於不按規定進行停放的,無正當理由的對車輛責任人進行處罰。

5、工程事業部實行內部準駕制度,無準駕證人員不得駕駛工程事業部車輛。對未按工程事業部規定駕駛車輛的一經發現將追究責任人和單位責任人的責任,如發生交通事故由當事人承擔所有損失,並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6、因管理不善而引發的車輛損壞、被盜、人身傷亡和其他事故,除按照工程事業部的車輛管理規定對車輛責任人進行處罰外,將追究該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7、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上報,對不報、瞞報、遲報的,將嚴肅追究車輛責任人和該部門負責人責任。

8、車輛駕駛人員所駕駛車輛的車牌號: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單位、監督部門各執一份。

工程事業部: 車輛駕駛單位:

監督部門:車輛駕駛人:

年月日年月日

車輛責任書6

甲方:

乙方:

第一條:責任履行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乙方應履行下列安全責任:

(一)車輛資質審覈:乙方經營班車開班前必須到甲方經營科和安保科進行車輛,從業人員(道路運輸證,從業人員資格證,線路牌,駕駛證,行車證)等資質審覈,營運客車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完善相應各類手續。以確保進站經營車輛按公安,交-警,運管部門的要求進行綜合技術性能檢測,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帶病車輛不得進站經營。

(二) 車輛安全檢查:嚴格執行《交通運輸部兩個規範》,甲方在站內設定經營車輛安全檢查點及門檢點,乙方應主動配合接受安全檢查。

(三)駕駛員資質審覈:駕駛員與營運車輛保持相對固定,以確保營運客車的駕駛員具備符合職能部門要求的從業資格,並按甲方要求辦理相應的進站手續和進站證件方可進站經營。

第三條:乙方司乘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和交通行業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

一 預防爲主”的方針。

第四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站場安全管理規定,服從和配合甲方安全管理,確保院內時速不超過5公里/小時,車站院內任何車輛不允許鳴笛,在指定地點下客,不亂停亂放,不堵塞消防通道,佔用防火間距,確保消防車道,人員疏散通道的暢通。

第五條:停車前做好安全檢查,掛空擋拉手制動器,關閉電源總開關,確保不發生車輛自燃事故,違規者每次處罰20xx元。情節特別嚴重而且造成車輛自燃及場內發生火災嚴重後果的,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條;爲確保車站正常經營秩序,乙方承諾不私自懸掛自制線路牌,不發生拉客,喊客,甩客,宰客。站內外攬客經營和串線經營等違法經營現象,如有違反將接受甲方按國家和行業車站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取消進站經營資格。

第七條:乙方不得超限載客和私自接收貨物,司乘人員在發班前裝載旅客物品時不得裝載國家明令禁止的各類危險物品,如乙方私自承運,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乙方經營車輛進站後,必須接受站方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查,經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的車輛,由經營者負責修理整改,修復後持修理證明經安檢覆查後方可報班,未經修復整改的車輛嚴禁報班營運。

第九條:乙方經營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要求,每年按照交管部門的要求按時完成年審工作,車輛經營過程中不得私自更換駕駛員,更換駕駛員必須到甲方經營部門登記審覈,經審驗合格後備檔方可從事客運駕駛。

第十條:乙方應結合季節性變化,教育從業人員特別是駕駛員增強防範意識,提高防範技能。落實冬防設施,配備防滑鏈,三角木,滅火器,安全錘等冬防物質,並自覺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檢查。拒絕接受檢查,拒不整改落實到位者每次處罰500—20xx元,車輛同時作停班處理,待整改落實到位後方可復班。

第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站內的安全管理規定及治安管理規定,凡發生站內打架鬥毆事件者,雙方經營車輛一律先停班處理,傷情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者交由公安機關處理完畢後,再依據本條款對參與雙方經營者進行500—1000元經濟處罰。

第十二條:甲方認真落實安全舉報獎勵制度,舉報電話0728—4713397.甲方將對接到的安全生產舉報和投訴及時予以調查和處理,對舉報的問題,現象,事故,隱患一經查實,將給予舉報人相應獎勵。

第十三條:本《安全目標責任書》一年一簽訂,當年有效。

本《安全目標責任書》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

年 月 乙方: 日

車輛責任書7

爲了加強教職工私家車管理,維護學校道路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依照學區校長會關於安全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範教師私家車管理,特制定如下安全責任書:

1、教師私家車必須避讓學生上、下學高峯時間段進出學校,進入或離校必須慢速行駛,車速控制在5公里/小時以下,遇到學生應該讓學生先走,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行駛,防止撞人、撞物,進入學校一律不準鳴號。

2、爲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教師的私家車必須停放在指定停車區域或指定車位。(禁止停放在學生活動場地、操場出入口、主要通道)

3、教師確實因需要經常出入校園的私家車,需自覺遵守各項安全規則,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對這些車輛進行統一管理。

4、對違反學校管理條例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入校園。

5、凡教師的私家車發生碰撞等交通事故,上報校主管安全的領導,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車主或車輛駕駛員負責。

6、停放在校園內的教師私家車,發生車輛車體劃痕、刮痕、起火、車玻璃破碎及丟失車內物品等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造成的經濟損失車主自負。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校方存檔一份,車主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簽字):

車主(簽字):

  20xx年2月26日

車輛責任書8

爲了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使各種車輛安全行駛,確保通信生產正常進行,經理與車輛駕駛人員簽訂安全合同如下:

一、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下列安全制度:

1、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格和操作規程。

2、嚴禁酒後駕駛車輛。

3、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和過度勞累時不準駕駛車輛。

4、嚴格執行各種車輛的客貨裝載規定,嚴禁超載執行。

5、車輛必須定期檢修,出車前、行車中、停車後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保養。

6、不準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

7、未經主管部門領導批准,不得私自出車。

二、對車輛駕駛人員的獎罰:

1、獎勵:駕駛人員在一年內模範遵守制度,未發生任何交通事故,獎勵50—100元。

2、處罰:駕駛人員由於違反以上安全制度,造成交通罰款和交通事故,按橫山移動分公司車輛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罰。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車輛責任書9

爲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優化用車服務,提高車輛效能,確保安全生產,促進交通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渦陽縣交通局特與小車隊簽訂本責任書。

一、考覈指標

1、車輛:負責10部車輛(8部桑塔納、2部長安之星)的日常維護、管理、調度、年審工作,保證縣城三站(城東交管站、城西交管站、閘北交管站)、執法隊及新型企業的正常使用。

2、里程:全年運政使用總里程爲25。2萬公里。

3、油耗:車均百公里油耗11。5公升。

4、維修:所有車輛視實情按要求維修保養,但年總維修費用不得超過8萬元。

5、安全:實行安全事故風險連帶責任制

①涉及因車輛部件設備自然磨損、機械突發性損壞而引發的安全事故,責任由被考覈單位全部承擔;因車輛正常行駛,其他人或車違章而且引發的事故,責任由被考覈單位全部承擔。

②因日常維護保養不到位、日常檢查不細緻而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責任由駕駛員、車輛檢查人員各承擔40%,主管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各承擔10%。

③因維修質量或更換部件問題而引發的責任事故,由維修人員承擔70%,主管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各承擔15%。

④因駕駛員不按有關交通規定及被考覈單位規定,違章作業引發的安全事故,責任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⑤車輛入庫期間出現的一切安全問題,責任由值班人員全部承擔。

6、內業:

①逐車簽訂責任書,做到“四定位”,人車定位,安全責任定位,風險押金定位,工效掛鉤定位。

②逐車設立意見簿,做好用車單位意見和建議的收集和整理,並及時加以研究和整改。

③建立實施各項制度:一是每天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車輛機動考覈制度;二是每月實施駕駛員例會制度、用車單位逐車測評制度、車輛安檢、保養制度、單車覈算制度;三是每季度實施紅旗車評比制度、考覈兌現制度;四是常年實施安全事故隨時上報制度、安全責任追究制度;五是與運管所、稽管大隊、各站隊、新型企業協調會制度。

④建立健全各類臺帳:一是逐車建立車輛保險臺帳、車輛安檢及保養臺帳、車輛使用臺帳、油料里程臺帳、綜合測評臺帳;二是逐單位建立用車情況臺帳,做好統計報表。

二、考覈方式

1、本責任書由局組織有關人員每季度定期考覈,並根據考覈情況確定考覈結果;

2、交通局每季度定期組織運政各站隊、各新型企業負責人召開例會,對被考覈單位進行綜合測評,測評結果將作爲考覈的重要依據。

三、考覈辦法

1、運政全年用車總里程爲萬公里,新型企業用車裏程數不定。按照“誰使用,誰付費”的原則,經車隊與運管所長或稽管大隊長、新型企業每月對用車實際里程共同確認後,由局計財股根據認可後的報表以1。95元/公里的標準統一劃撥給小車隊。運政超額部分由運管所或稽管大隊提前申報,並預支費用,否則小車隊拒絕派車。年初由局計財股先撥付給小車隊6萬元的啓動資金,年底時從實際發生的運政用車費用中扣除。

2、涉及被考覈單位的人員工資、福利待遇、養老保險,車輛維修、車輛保險、油料消耗等所有開支均從撥款中支付,交通局不另外撥付其他費用。

3、被考覈單位財務帳目一律由交通財務服務中心代辦。

4、被考覈單位支出一律實行申報制度及備用金制度,申報程序及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

5、被考覈單位在目標考覈期間有權制定方案報計財股備案,實行全員浮動工資制。

6、駕駛員待遇實行雙向考覈兌現制度,按駕駛員檔案工資的70%進行打卡,工資單上必須要有用車單位和車隊負責人合簽後才能發放(各用車單位要籤明駕駛員工資的具體發放比例),另30%隨各站隊工資模式,年底由小車隊統一兌現。駕駛員連續兩個月工資達不到70%的,由小車隊另行制度處罰辦法。

四、考覈兌現

1、被考覈單位完成考覈指標,且全年無安全責任事故,交通局視情給予相應獎勵,同時作爲評模創優的重要條件。

2、被考覈單位未完成考覈指標,或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按責任書規定給予處罰,從風險押金中扣除。

五、考覈期限

本責任書考覈期限爲1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簽字雙方各執一份。

考覈單位:負責人:

被考覈單位:負責人:

年月日

車輛責任書10

爲進一步加強單位車輛管理,確保職工安全行車及車輛使用安全,根據單位《車輛管理規定》,就車輛的.使用、管理,及有關規定,制定如下責任書。

1、車輛使用責任人須嚴格遵守單位制定的《車輛管理規定》,對所使用車輛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2、未經同意,任何情況下個人均無權將單位車輛借與他人使用,否則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均由車輛使用責任人承擔,並視情節參照單位規定給予處罰。

3、車輛使用責任人須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不酒後駕車,不疲勞駕車,不危險駕車、因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所造成的處罰及給單位造成的損失一概由車輛使用責任人承擔(如酒後、超速等)。

4、車輛使用責任人應對車輛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保養,做到每日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愛護車輛、定期進行保養、維護。車倆保養、維修應遵守單位相關規定和程序進行。凡違反規定程序產生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5、車輛使用責任人對使用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無論何種情節,無論車損程度,都必須及時如實向相關管理責任人或部門報告備案,如隱瞞不報,發生的任何責任由車輛使用責任人負責,並按照單位《車輛管理規定》的相關條款處理。

6、車輛使用責任人四禁:嚴禁無證駕車、嚴禁酒後駕車、嚴禁將本公司車輛外借他人使用,凡因將車輛私自外借發生的交通事故和經濟損失由借車人負全責、嚴禁公車私用。

7、擅自駕駛車輛外出發生車輛受損、被盜或發生交通事故,除保險公司支付的金額外,其不足部分和直接經濟損失將由肇事者負責承擔,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行政處理。

8、工作時間車輛停泊,應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非工作時間,車輛一律停泊在公司車位內,否則發生車輛受損、被盜、交通違章等事故和責任,一律由駕駛人個人承擔。

附則

1、車輛使用責任人因違反上述規定所應當支付的款項,單位有權在車輛使用責任人工資(或獎金等)中扣除,車輛使用責任人不得提出異議。

2、如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彙報者,導致保險公司無法賠付的情況,由責任人承擔。

3、因公司正常出車發生的交通事故(非駕駛員負全責),造成經濟損失的,除保險公司賠償外,其餘損失賠償部分由公司承擔,但公司有權根據責任認定情況追究駕駛人員的責任。

4、以上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個人保管一份交於行政部歸檔。

5、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車輛使用責任人(簽字): 車牌號碼:

  XXXX年XX月XX日

車輛責任書11

交通安全關係到個人及家庭的禍福問題,關係到我單位各項工作的正常執行,爲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職責,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廣大駕駛員同志的安全責任意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以人爲本的方針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確保駕駛員同志安全駕駛,平平安安上班,高高興興回家,結合我單位實際,縣局(分公司)與各私家車車主簽訂20xx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認真??和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二、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省局(公司)、州局(公司)及縣局(分公司)的各項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三、車主(駕駛員)要做到對車輛勤檢查、勤修整,不得開帶病車,經常保持車容、車貌乾淨、整潔、機件完好,有故障及時排除。

四、車主(駕駛員)要加強對私家車的管理,保證車輛的安全使用。

五、車主(駕駛員)不得違反國家道路交通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不得違章操作,對車輛和乘坐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六、車主(駕駛員)嚴禁私車公用。在任何時間,駕駛私家車輛都屬於個人行爲,若駕駛車輛出現交通事故,均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與縣局(分公司)無關。

七、車主(駕駛員)將車轉借他人造成事故的,一切損失由車主(駕駛員)個人負責。

八、行車途中繫好安全帶(包括副駕駛乘坐人);嚴禁酒後駕駛車輛;嚴禁冒險開車,開英雄車。

九、車輛內嚴禁存放、寄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十、車輛在辦公區域內停放,服從保安人員的指揮,停放在停車位上,不得將車輛亂停亂放。

十一、確保全年無事故、無違章。如出現1-2條責任事故,與單位方針目標考覈掛鉤,並取消任何評優或先進資格。

十二、本安全責任書一式二份,由部門負責人和車主(駕駛員)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下一次重新簽訂安全責任書之日起失效。

部門負責人(簽字):

車主駕駛員(簽字):

  xxxx年x月x日

車輛責任書12

甲方:

乙方:

爲了保障國家和集體以及廣大旅客、業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交公路發20xx 2號《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範》和交通部10號令《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爲確保運輸生產的正常執行,車站與進站營運車輛經營單位(業戶)特簽訂本責任書,條款如下:

一、進站參運車輛必須具備持有合法營運證明檔案,持有有效“四證一牌”及運輸證、駕駛證、行駛證、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線路牌和運輸單位駕駛員上崗證明。

二、嚴格“三不進站、六不出站”管理制度。車輛必須備齊執行安全設施 (滅火器、三角木、玻璃錘、停車警示牌、安全帶等並應齊全有效)。

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停車擺放應拉好剎車、關閉車輛總電源、鎖好 門窗。

四、進站營運車輛必須做好客車內外的清潔工作,要乾淨整潔、衛生。各 種標識應按規定張貼、擺放整齊,不準在站場內傾倒垃圾。

五、嚴格履行安全例檢和調度報班制度,未經安全例檢或安全例檢不合格 和未報班的車輛不得配載承運。

六、凡進站營運車輛不得私執行包貨物和站內攬客,必須做好危險品自查,嚴禁利用駕駛車輛的便利,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站和運輸,行包託運必須交行包快運部安檢方可辦理託運。

七、在站場內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進庫、發車應聽從發車員旗、 笛指揮,站場內不鳴高音喇叭。

八、進站參運車輛必須遵守車站站場管理規定、並聽從指揮,服從管理, 接受監督。

九、以上條款如有違反,一律按站場管理,站務稽查處罰規定予以處罰, 並承擔一切後果和法律責任。

十、責任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車輛責任書13

目的:加強公司車輛管理,確保行車安全,確保車輛正常使用適用範圍:公司全體駕駛人員

具體規定:

一、遵規守紀,規範駕駛

1、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相關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及公司有關車輛管理和員工守則等規章制度。

2、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駕駛操作規程,謹慎駕駛,恪守職業道德,嚴守企業密碼,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程序規範,證件齊全

1、駕駛員出車應嚴格執行派車制度,嚴禁私自出車,嚴禁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嚴禁公車私用或用車輛教他人學駕。

2、駕駛員應根據車輛行駛情況記錄車輛行駛路線及里程。

3、車輛發生故障或者已到保養公里里程,應及時保修和保養。

4、駕駛員對自己車輛的各類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隨車攜帶齊全,對各項規費要提請及時繳納,因證件到期未及時辦理,屬於駕駛員疏忽造成的一切罰款和違規,費用由駕駛員執行承擔。

三、安全行車,文明服務

1、駕駛員要嚴格落實“八查”措施。八查:查車輛轉向、查車輛輪胎、查車輛制動、查車輛燈光、查車輛懸掛、查罐體及車體有無破損泄露、查有無配置消防器具。

2、駕駛員要嚴格依法駕車、安全文明行車,做到“六不二檢”。六不:不駕手續不全車、不駕報廢隱患車輛、不駕超載超速車輛、不酒後駕駛、疲勞駕駛車輛、不準駕駛準駕車型不符車輛、不駕未經安全檢測車輛。兩檢:出車前檢查車輛有無隱患故障、行駛中檢查駕車有無違法不規範行爲。

3、駕駛員應服從安排,準點出車,對坐乘人員應熱情、文明,車內嚴禁吸菸,駕駛員應禮貌宣導。

四、有獎有罰,獎罰分明

1、外聘駕駛員如不能遵守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服務態度差遭到投訴達三次或表現不能勝任司機崗位,單位將予以辭退。

2、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若駕駛員負全部責任的,扣除保險公司賠款,本人負責全部經濟損失;負主要責任的,本人負70%經濟損失;負同等責任的,本人負50%經濟損失;負次要責任,本人負30%經濟損失;無責任的,本人不負經濟損失。

3、駕駛員因個人行爲違章或證件不全導致的罰款,一律由個人負責承擔。

4、考覈內容:a、未發生交通事故和違章;b、車輛當月未發生車內碰刮等事故,車輛技術狀況良好;c、駕駛員當月未遭到用車投訴;d、遵守本規定內容。

5、單位依據上述管理規定每月對駕駛員進行考覈,根據各單位制定標準,給予行車補助或者其它標準獎勵。累計情況優良者推薦公司參與年終紅旗駕駛員的評比。

單位:

車牌號:

委託人:

  駕駛員:

  20xx年x月xx日

車輛責任書14

爲了進一步加強進校車輛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使各種車輛安全行駛,安全停放,保障學校有個良好的教學秩序,保護在校師生的安全,現學校與車輛駕駛人員簽訂安全合同如下:

一、所有機動車駕駛員必須持有有效的駕駛證,嚴禁無證駕駛車輛;所駕駛車輛必須合法有效,否則學校有權拒絕駛入校園。

二、 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下列安全制度:

1、 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

2、 嚴禁酒後駕駛車輛,校內車輛行駛限速5公里/小時。

3、 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疾患的教職工不得在校內駕駛車輛,教職工過度勞累時不準駕駛車輛。

4、 允許進校的車輛不得在校內隨意行駛和停放,嚴禁車輛駛入非機動車道。

5、 對停放在校內的車輛,學校不承擔安全責任。

6、對機動車在校內行駛導致的學校公物損壞和人員損傷,駕駛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7、學校上下學時段,機動車要讓道給行人和非機動車輛,嚴禁以鳴笛和擠壓的方式爭搶行車道。

8、所有停放在校內車輛自覺做到有序停放。機動車停放區域爲:一號校舍綠化帶旁,5號校舍西側。聽從安保人員的指揮。

9、所有機動車只能從學校東大門錯時進出,不得上放學擁擠時段出入,不得進入教學區及操場。

10、未簽訂“安全責任書”的教職工,車輛嚴禁入校。

三、 對違規車輛駕駛人員的處罰:

違反上述條款中的任何一款的教職工,作以下處理

1、對於違法上述規定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學校將取消其車輛駛入校園。

2、按次在當月的安全獎中扣罰20元,直至扣完當月安全獎;年度超過五次違規停放和行駛的教職工,取消年度安全獎。

3、凡被取消年度安全獎的教職工,同時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4、對造成影響的,學校有權追究其責任,有權禁止其車輛駛入校園。

5、造成交通事故者按國家相關法規處理。

四、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下一次合同簽訂前。

五、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一份,簽約人一份。

學校安全領導負責人: 駕駛員簽字:

xx小學

20xx年9月1日

車輛責任書15

甲方:盧氏礦建駐鑫曼公司項目部項目部

乙方:車輛(機械)駕駛員姓名 ;車型

爲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原則,使車輛和設備安全操作和規範執行,確保安全無事故,現與相關人員簽定如下事項;

一、 車輛機械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下列安全制度:

1、所有操作人員(機動車駕駛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做好機械定期保養,各傳動部位及時加註潤滑油。

2、嚴禁酒後駕駛車輛機械。

3、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和過度勞累時不準駕駛車輛機械。

4、嚴格執行各種車輛的客貨裝載規定,嚴禁超載執行。

5、在井下巷道(地面)施工路段內車速不準超過10公里每小時。

6、嚴禁車輛帶病行駛,車輛機械必須定期檢修,出車前、行車中、停車後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保養。

7、不準將車輛機械交給他人駕駛。

8、在施工路段內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

二、 車輛駕駛人員的責任:

如因車輛、機械駕駛人員不按章操作、違法行車,超載超速發生任何事故或人身傷亡等事故由駕駛員全責。如違章指揮駕駛員違章操作由違章指揮者負全部責任。行駛車輛不當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至本項工程完工。

  甲方(代表人簽字及蓋章):

  乙方(簽字):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