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責任書>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5篇

學問君 人氣:2.51W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責任書,責任書可以更好地明確我們的責任。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制定責任書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5篇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

一、學校貫徹執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關於禁止學生吃零食的規定,要求學生不帶零食,不買零食,不吃零食。注意飲食衛生,不吃腐爛、變質、過期以及“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安全事故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衛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二、要求學生在校期間不準隨便出校門,因故非外出的,必須要有班主任親筆所批的假條,嚴禁學生在中午、課外活動、晚飯期間、晚上就寢、課間等時間段外出購買零食。

三、要求學生文明就餐。三餐期間必須排隊有序打飯,嚴禁下課鈴響後快速飛跑、排隊擁擠,甚至插隊,防止燙傷事故的發生。

四、自本責任書籤訂之日起,有關本班學生吃零食和就餐等方面的所有安全責任歸本班班主任負責,與學校無關。

五、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學校存檔一份,班主任儲存一份,教室內張貼學習一份。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長期有效。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2

度過了一個平安、愉快的暑假,我們帶着對暑假生活的美好記憶、懷着對新學年的憧憬、對新學期的嚮往,開始了新學期的學習生活。本學期我校仍以學生安全爲首要工作,安排兩名教師全程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及在車上管理學生。結合我校乘車學生的實際,特制定《明德小學乘車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確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樂的成長。

1、如有接送站點變更必須到學校說明後方可變更,不允許今天乘車明天不乘車,要麼一學期乘車或不乘車,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必須和以下跟車老師聯繫同時給班主任請假。

2、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時間按時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爲己任,各負其責。

3、如果學生遲於規定時間到達站點,請家長親自帶學生到校上課。

4、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裏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請家長直接找跟車教師和班主任協商。

5、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到孩子安全上車後方可離開,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後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

6、學生上、下車不得擁擠,按秩序上下、上車後繫好安全帶,文明乘車,確保安全。

7、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本學期不能再乘車。

附:跟車教師負責的站點:張英老師:(小衝、劉湖、鄭王家、範湖、齊灣、磚廠、大橋1-3隊、7隊),肖老師:(姚山、閆坡、劉湖北、鄭王家、大沖、大橋4-6隊)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小學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20xx年9月1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3

爲切實加強學生、幼兒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確責任,確保學生、幼兒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學校(幼兒園),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檔案精神,特制定《學生、幼兒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的安全監管職責

1、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

2、督促子女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尊重和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杜絕子女進入歌舞廳、錄像廳、遊戲廳和網吧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發現情況應及時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根據學校(幼兒園)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幼兒園)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入、離園)時間以外的行爲動態,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動內容、知道回家的時間;幼兒園的幼兒,監護人要依照園內的作息時間表憑接送卡接送,並負責路途的安全問題;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兒入園,如不能按時接孩子應及時與本班老師聯繫,不得隨意委託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爲及活動去向,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爲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並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繫,共同做好隱患消除工作。

5、經常對子女進行集體活動、交通、飲食、用電、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讓子女乘坐“三無”車輛和不合格車輛,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6、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學生、幼兒在幼兒園的孩子家長應給幼兒穿着、攜帶無安全隱患的衣服、物品;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幼兒園)、公安機關取得聯繫;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離校。對在外租房或寄宿在親朋家中的子女,家長(監護人)要加強管理;

9、家長(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幼兒園)、老師經常聯繫,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定期帶子女去醫院體檢,發現有特殊疾病及時告知學校(幼兒園)、幼兒園;

11、對年幼的子女、上學和放學途中交通安全情況比較複雜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險情的自然氣候時,家長(監護人)應負責接送。

二、學生、幼兒的安全規範

1、自覺接受學校(幼兒園)的法制紀律和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紀律和安全制度,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先請假,若有特殊情況,還需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說明;

3、切實做到不翻躍圍牆、門窗、校(園)門和各類護欄,不追逐嬉鬧,不騎在樓梯欄杆上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和推搡等;

4、上體育課、實驗課和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禁止駕駛摩托車、電單車上學,嚴禁自行車載人,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注意橫穿馬路的安全;

6、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動攤點購買食品,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

7、注意勞動安全,參加各類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照老師要求去做,聽從老師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採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參加校外的社會實踐活動,應按照學校(幼兒園)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老師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各級領導的安排,以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觀文物古蹟要注意不能觸摸,不亂刻亂畫;

9、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學校(幼兒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等有危險的地方遊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不經過老師同意,不得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自行到學校(幼兒園);

12、嚴格遵守學校(幼兒園)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不亂動各類電器,遇雷雨天時要採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3、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並及時向學校(幼兒園)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14、不得隨意將校外人員帶入學校(幼兒園)內,更不能在學校(幼兒園)內搞其他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經家長(監護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帶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其他各項管理規定。

三、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的無責範圍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爲並無不當的,不

承擔法律和事故責任(參照《學生、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1、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幼兒園)外部的突發性、偶發侵害造成的;

3、學校(幼兒園)教師依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對學生、幼兒進行教育管理,行爲並無不當的;

4、學生、幼兒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幼兒園)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家長也未告知的;

5、學生、幼兒自殺、自傷的;

6、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7、在學生、幼兒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監護人擅自將幼兒送進幼兒園發生的;

8、中小學生、幼兒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園)期間發生的;幼兒園將幼兒交給監護人後在園內園外發生的;

9、在放學(家長接走幼兒離園)後、節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學生、幼兒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者自行到校(園)發生的;

10、在學校(幼兒園)放假期間或在家中發生的;

11、因學生、幼兒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爲準則、學校(幼兒園)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爲的;

12、學生、幼兒行爲具有危險性,學校(幼兒園)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幼兒不聽勸阻、拒不改正;

13、學生、幼兒或家長違反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在校(園)外購買食品、飲料等食用後發生的;

14、學生、幼兒突發疾病,學校(幼兒園)已及時採取救護措施的; 15、其他在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管理職責範圍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學校(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爲,或者因學生、幼兒、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爲,造成學生、幼兒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和家長(監護人)各執一份。在各個學段起始報名入學時,由學生、幼兒家長(監護人)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簽訂生效。請家長(監護人)務必認真閱讀,履行好自己的職責,並同學校(幼兒園)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家長(監護人)簽字:

學校(幼兒園)(蓋章)

班級教師簽字:年月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4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的安全網絡,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學期安全責任狀:

1、學校、教師、家長、社會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切實抓好學校的安全工作。

2、學校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爲學生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對子女的安全負責,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學生要自覺遵守學校和班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做任何有損集體、他人的事,按時上學,放學要準時回家,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必須請假,放學後不準在校園內逗留,否則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4、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爬在樓道欄杆上向上或向下張望,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拉,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6、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教師不承擔責任。

7、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要履行請假手續,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9、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上街走人行道,過馬路走斑馬線,不追車、不爬車。如不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學生駕駛摩托車;嚴禁在校園內騎自行車、玩滑板車,否則出現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嚴禁學生玩火和在教室內點蠟燭、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物,不準亂接亂拉電線線路,如出現不良後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11、學生不準攀登高空和爬樹木,不準坐在走廊涼臺上,不到危險地段玩耍。不準在走廊欄杆上和窗臺上放置物品,不準在旗杆下玩耍。否則,造成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2、嚴禁學生到溝塘、河流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以及在校外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6、學校和教師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溺水活動,家長和學校要對學生進行自我防範和應變能力的教育;要記住火警電話“119”、匪警電話“110”、交通事故報警“122”、醫療急救“120”(沒事別亂打否則屬違法,要嚴肅處理)。

17、不吃“三無”產品(即無產家地址電話、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和腐爛變質的水果、食物。不到農家田地和果園偷摘果實吃。否則,學校不承擔責任。

18、教師組織班級開展各項娛樂活動首先要考慮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否則就不準開展,不聽勸阻擅自開展造成不良後果,由該班教師負責。

19、師生在外遇到校外人員擾亂校園、衝擊校園的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值班老師、學校領導及派出所。

20、不準坐無證或證件不全的車、船或農用車、報廢車船,不聽勸阻擅自搭車,造成不良後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21、本責任狀自雙方簽字後執行,時效至本學期結束爲止。

2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城關二小(蓋章) 家 長(簽字):

班 主 任(簽字): 學 生(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5

爲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教育部關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校的權利及義務: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家長的權利及義務: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說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學後、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5、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6、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爲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爲的。

7、學生行爲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8、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爲、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10、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前有效。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兩方協議解決或透過其他途徑解決。

年級班學生(簽字):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xxx小學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6

學校的權利及義務: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家長的權利及義務: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說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學後、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5、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6、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爲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爲的。

7、學生行爲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8、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爲、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10、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前有效。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兩方協議解決或透過其他途徑解決。

  年級x班

學生(簽字):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劉寨小學(蓋章):

  20xx年9月1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7

__________學生家長:

你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學生的人身安全,關係到學校的安定,維繫着家庭的幸福。爲確保學生健康成長,學校呼籲每個家庭和全社會都來關心學生的安全。學校要求每個學生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做好下列九項工作,若不重視,釀成事故,家長自負責任:

一、每個家長都要高度重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做好安全檢查防範工作。

二、教育和引導學生勤奮學習,遵紀守法,不尋釁滋事,不打架鬥毆,以免發生違法行爲或人身傷害,造成終生遺憾。

三、教育學生自覺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按時作息,遵規守紀,不食黴爛變質食品,嚴防食物中毒。正確使用蜂窩煤爐、煤氣爐,嚴防煤氣中毒。

四、每個家長應對學生往返學校途中的交通安全負總責,並做好時令安全教育,如遇暴雪、暴雨、凍雨、大風、強雷電、強沙塵暴、霧霾等極端天氣時,家長要接送孩子上學,確保孩子來回路上安全。嚴禁學生夏秋上樹、玩水,冬春玩火、玩電,嚴禁學生騎自行車,杜絕不安全漏洞。校外發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所以家長要高度重視安全事故的防範,防患於未然。

五、家長對孩子原發和突發疾病要告知班主任,及時給班主任請假,互相配合,細緻觀察,有效治療。

六、家長接到學校《家長通知書》時,應按規定時限到校協同處理學生在校突發性問題。

七、家長要嚴格教育孩子節假日和放學以後不能下河游泳,如出現不安全事故,學校一概不負責任。

八、家長要教育學生按時到校,不要來的過早,早上7:20準時開大門,11:55放學,下午1:30上課,5:20放學,在校期間由學校負責學生安全,出了校門由家長負責學生安全。

九、每個家長要以極端負責的態度,長期做好紮實、細緻的工作,落實安全責任,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子女健康成長,使其成爲社會的人才,祖國的棟樑。

  年9月1日

  班主任簽名:家長簽名: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8

爲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爲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中小學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xx、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4、家長監管時間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週末以及節假日由家長全天監管。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儲存一份。家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20xx年8月31止。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9

爲了確保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順利進行,打造和諧穩定的平安校園,落實我校各年級、各重點部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保障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特簽訂此責任書。

1、加強學習《消防法》,提高消防意識。嚴格執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並按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嚴格考覈,獎懲兌現,並實行責任追究制。

2、各位教工均爲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的責任人,特別是班主任應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工作,時時處處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保證學生不玩火,不動電,不到危險的地方、隨手關閉用電設備。讓學生都能掌握消防安全知識。

3、嚴禁在辦公室、教室亂拉電線,不用電爐和熱水器。嚴禁在庫房、電腦室、圖書室等危險地方抽菸、用明火。嚴禁用電設備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學生自行開關空調和多媒體設備。

4、各功能室、各辦公室及各班級負責人每週對所管轄範圍進行一次安全消防檢查,發現線路、電器有漏電等消防安全隱患,要及時彙報學校領導,力求及時處理。

5、對於學校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各教職工必須掌握使用要領,操作規程確保發生火災時人人都能參與消防安全救援工作。責任區內的人員必須聽從學校消防領導小組的指揮,在發生事故時,應合理安排疏散學生、報案、向學校報告,及滅火各項工作同時進行。保護學生是重點,及時地把學生帶到安全地帶,努力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此責任書一式兩份,有效期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止。

  爲了確保XX—XX學年度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順利進行,打造和諧穩定的平安校園,落實我校各班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保障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特簽訂此責任書。

1、班主任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消防安全重大問題和火災隱患。

2、成立班級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工作有計劃,有制度,明確職責和分工。

3、加強學習《消防法》,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嚴格執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並按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提高消防意識。在春夏季、重大節假日、火災多發季節及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及薄弱環節,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消除火災隱患,整改有記錄。

4、時時處處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保證學生不玩火,不動電,不到危險的地方、隨手關閉用電設備。

3、各班主任每週對所管轄班級進行一次安全消防檢查,發現線路、電器有漏電等消防安全隱患,要及時彙報學校領導,力求及時處理。

4、各班主任必須聽從學校消防領導小組的指揮,在發生事故時,應合理安排疏散學生、報案、向學校報告,及滅火各項工作同時進行。保護學生是重點,及時地把學生帶到安全地帶,努力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6、各班級要認真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教給學生安全用電、用火、用液化氣、用蚊香和初期火災撲救及火場逃生等知識,普及消防知識,提高消防意識。

  校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xx

  xxxx年x月x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0

學生安全,責任重大。做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設平安和諧校園,是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具體行動。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各級各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規定,按照沙灣區安全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安全工作實際,爲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進一步強化監管工作,防範、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安全,特制訂本安全管理責任書。

1、利用升旗儀式和班會時間,經常性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充實、針對性強。

2、積極宣傳學校的各項安全制度;對有不良行爲的學生有專門的幫教措施。平時加強巡查,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

3、加強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法規和行爲規範;不上超載車、船,不乘坐違規交通工具。

4、教育學生不私自下河、塘、堰、庫游泳,防止溺水事故發生。

5、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生樓道疏散、安全自救演練;教育師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學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加強森林防火教育和防止狂犬病教育。

6、加強住校生管理和用電安全教育,經常性排查住校生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7、對學生開展安全防範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防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8、利用家長會或家長學校等形式,對家長開展相關的安全教育宣傳,使家長與學校(園)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對學生安全教育;建立課件下載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係到學生安全的資訊,及時告之家長;學校組織學生活動和作息時間變更等事項,應及時告之家長;學校要鼓勵和提倡監護人自願爲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9、教育學生要友善待人,不要在同學間惹事生非,打架鬧事,逞能好強;不準攀爬校園內樹木、球樁、櫥窗等建築物;不準在校園內滑冰和騎自行車玩耍;不準在教學樓、實驗樓、宿舍樓等陽臺、圍欄上坐、騎、蹲、立;不準上樓頂;不準翻爬校門、圍牆、窗戶等;不準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到校,校園內嚴禁燃放爆竹;不準往窗外、樓下及任何場合亂扔雜物課件下載,防止傷人;不準擅自開展其它具有危險性的活動。

10、嚴格門衛制度,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盤查,對暫住人口進行登記,保障校產及校內師生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

11、對全校師生應經常性地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知識教育,強化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心。

12、及時處理學生中發生的偶發事件。

13、加強對保衛科工作檢查,確保全校師生員工及財產安全。

14、分管領導要加強巡視發現問題,積極採取措施處理,因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損失或財產損失由分管領導負責。

15、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和部門負責人各一份。

考覈單位: 樂山沫若中學

負責人:

責任部門: 分管副校長

責任人:

責任書籤定時間: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1

尊敬的學生家長:

您好!感謝您一學期來對我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關心、支援與厚愛!寒假是孩子們走出校門,觀察社會,關心家庭,學會生活,鍛鍊本領、增強素質的大好時機。爲了讓您的孩子度過一個“平安、文明、健康、祥和、充實”的假期,我校特與家長簽訂xxX年寒假學生安全責任書。

1、寒假期間家長是學生安全的第一監護人。家長要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度過一個平安的假期。一是請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規,注意行路安全、騎車安全,牢記“馬路似虎口,安全每一步”,防止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二是提醒孩子注意居家安全,特別是單獨在家的時候,務必嚴格規範液化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和火、電的使用,防止煤氣中毒、火災等事故發生;教育並監管學生不得燃放煙花爆竹特別是在禁放時間和禁放區域及周邊燃放煙花爆竹,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三是注意飲食衛生,不暴飲暴食,不食不潔食物,防止“病從口入”;四是加強防範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嚴禁學生私自或結伴到河、池塘、蓄水池滑冰戲水,嚴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2、加強法制教育,過一個文明的假期。一是教育孩子遠離營業性網吧、遊戲機室、歌舞廳等不安全場所;二是教育孩子文明上網,堅決拒絕色情、反動、恐怖等不健康網站;三是嚴禁孩子吸菸、飲酒、賭博,嚴禁孩子接觸毒品;四是教育孩子不與不良人員來往;五是增強孩子的法制意識和防盜、防騙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幫助制定合理有效的寒假學習計劃。督促孩子認真完成老師佈置的各科作業;引導孩子觀賞健康向上的影視劇、收看新聞報道、關心國家大事、讀好書、好報,做讀書筆記等,培養孩子自覺、自律的行爲習慣和責任心。

4、合理安排孩子的文體生活。要求孩子養成早睡早起,積極鍛鍊的好習慣;鼓勵孩子多動腦筋多動手,從生活實際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培養學生的多向思維能力和動手能力。

5、注意孩子文明禮禮貌和行爲習慣的養成。教育孩子遵守社會公德,自覺爲家庭、鄰里及社區做些力所能及的好事,培養孩子的感恩之心和博愛之心,懂得孝敬父母,幫困助貧,注意節儉,珍惜勞動成果。做身體力行的文明使者。

二十餘天的寒假生活稍縱即逝,孩子的假期生活需要您的關注和指導。希望在您的正確引導下,孩子能夠完成學校提出的各項常規要求,在濃濃的親情滋潤下度過一個快樂而有意義的假期,以充沛的精力和飽滿的熱情迎接新學期的到來。在新春佳節來臨之際,衷心祝願您全家節日快樂、身體健康、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2

爲確保學校良好的學習環境和正常的教學秩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有權利和義務收繳管制的各種物品(刀具、槍械、藥品、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學生將其帶入學校,如有嚴禁物品帶入學校發生不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負責。

二、學生家長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準在校期間大家鬥毆,滋釁肇事,如發生打架鬥毆造成傷亡事件,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進行處理,因其發生所有費用全部由肇事學生家長負責。

三、學生家長要督促學生按時到校,準時回家,在途中發生不安全事件由學生負責;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紀律,若逃學,無緣曠課,發生不安全事故概由學生負責。

四、學生、家長要隨時檢修自行車剎車及其它部件,學生在校內騎車橫衝直撞。騎摩托車上學,在途中騎車發生的不安全事故概與學校無關。

五、學生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增強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水、防火、防電、防盜、消毒工作。禁止學生私自下塘、河、海游泳,在返學校途中,假期私自下塘、河、海發生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六、學生家長要督促學生,不準夜不歸宿,不準夜間搞戶外體育活動,如玩單雙杆,吊環等;不準晚間在寢室點蠟燭和亂燒蚊香集各種酒精(電)爐等:如發生不安全事件由學生本人負責。

七、家長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要與社會閒散人員交往,在校期間如發生糾紛要積極與學校配合及時處理。

八、學生到校後,上下樓梯靠右走,不擁擠,不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不大聲喧譁,不亂塗亂畫,不開無聊可造成傷害的玩笑。不講不文明語言。因追逐打鬧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九、學生翻越圍牆,鉄柵門,騎坐房走廊欄杆(或圍牆)和在欄杆(圍牆)旁邊推拉等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住校生xx出學校,發生一切事故概由學生負責。

十、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抵抗或意外遭受到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機關追究肇事者的責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3

學校與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 爲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貴州省《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校的權利及義務: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家長的權利及義務: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學生或監護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說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學後、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4、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5、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爲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爲的;私自帶管制刀具到校傷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私自下河、溝、塘、水庫等危險地帶溺水死亡的;玩危險遊戲導致自身傷害及他人人身傷害的。

6、學生行爲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或造成他人和自身傷害的。

7、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8、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爲、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9、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自行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有效,有效期爲一學年。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兩方協議解決或透過其他途徑解決。

年級 班 學生(簽字):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或摁手印):

xx寨民族小學(蓋章)

20xx年3月 18 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4

爲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依據道路交通法規,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1、家長要嚴格學生上、放學時間,掌握好上、放學時間,防止孩子過早出門和過晚回家。

2、家長要嚴禁學生騎車上學,教育孩子放學一律靠道路右邊,需要橫穿馬路的,必須按信號燈或從斑馬線穿過,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戲、追逐等。

3、家長接送學生時不得進入校園,不得擠佔主體道和堵在校門口。

4、家長要監督學生堅決禁止乘坐農用車、載貨車、報廢車和無牌、無證、無保險的“三無”車輛。禁止乘坐有超員、超速或7座以下的小麪包車輛。

5、家長要與學校一起教育孩子上學、放學乘車,一定要看清前後左右,在確定無車輛透過時快速穿過公路;放學乘車時,要站在公路邊以外等候,排隊上車。

6、家長要與學校一起教育孩子不滿12週歲,禁止騎自行車上路,更不得騎摩托車。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不搶行、不逆行,不佔用機動車道,不騎車帶人。過路口、穿公路,要下車。確定安全後透過。要主動避讓機動車輛,不賽車、不超速,確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7、家長要教育孩子雙休日、節假日出行,亦應遵守上述規定。

8、家長要和學校密切配合,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乘坐車輛的監督,如家長髮現學生乘坐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及時彙報交通運輸部門和教育部門。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教育監管,共同培養學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爲,確保你們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5

爲加強對中小學安全管理,保障學生生命安全,維護學生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學校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共同擬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約:

一、學校責任

1、學校要切實抓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堅持以班或學生爲單位,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辦法對學生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知識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努力培養學生優良行爲習慣。

2、學校應切實加強對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強化過程管理,定期開展安全督辦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二是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學、放學路隊管理制度。實行按學生居住性區域編排路隊,指定路隊長專職負責,形成相互監督機制。加強教育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不得搭乘三輪車,小四輪、拖拉機等不符合規定的交通工具。學校報批的集體活動需集體乘車(船)時,學校必須與交通(航管)部門取得聯繫,乘坐正規載人客車或船隻,嚴禁租用農用車或證件不齊全及車況差的車輛(船隻)。

三是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健康教育,上好衛生健康教育課,並透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愛國衛生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學生不吃生、冷、黴爛變質食物,以增強學生衛生意識,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凡有住宿生的學校應不斷改善食宿條件,向學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飲用水。以班級爲單位,根據不同季節定時或不定時地檢查學生自帶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禁止食用。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學校應及時送醫院就診並立即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到醫院爲學生治療,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一切治療費用。

四是加強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校紀、校規,並根據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爲能力的不同,採用相應的預防措施對學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護。對學生具有危險性的行爲,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請假擅自離校、課外時間打鬧。在樓梯間擁擠、攀爬翻越護欄、觸摸電器或違章使用電器以及在集體活動中不聽指揮擅自行動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爲等,應及時告誡、糾正,必要時應責令其寫出檢查或依據校紀校規給予一定的處分。對不聽卻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時告知其家長或監護人,並認真做好記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校要禁止學生參與抗洪搶險和撲救火災等活動。

3、學校應將作息時間準確無誤的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以便家長或監護人加強對學生禹校期間安全的監管。

二、家長或監護人的安全責任

1、家長或監護人必須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生非在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應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2、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必須使用交通工具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監督學生乘座正規的人客車或船隻,禁止學生乘坐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家長應主動與學校加強聯繫,及時反映學生的情況,並共同對學生加強教育,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3、學生在校期間患病時,家長或監護人應儘快將其接送醫療部門治療。學生上學前,家長或監護人應注意瞭解、觀察學生身體狀況,如有不適,應阻止學生返校及時予以必要的治療。學生若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如實告知學校,嚴重者應辦理休學手續,予以休學治療。

4、學生在校期間嚴重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其行爲危及個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後果的,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和經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擅自離校的及其行爲應由個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自接到學校告知時起,應承擔學生的安全監護職責。

5、學生離校期間(學校組織活動時間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學生本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負責監管。

三、學生的安全責任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中小學守則》、學校紀律和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覺遵守交通(航運)規則,遵守法律法規,努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因違反校規校紀,違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2、在校期間,嚴禁打鬧;不在樓梯間推搡、擁擠;不攀爬、翻越護欄;不購買食物“三無”食品和黴爛變質食物。放學、上學途中切實做到:遵守路隊紀律。服從路隊長管理:不搭乘和使用農用車及各種不安全交通工具;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攔車、扒車;不騎自行車帶人;不下河(溝、渠、塘、庫)洗澡;不攀高登險;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遊戲和活動。

3、在校期間或參加集體活動時,未經教師允許,不得私自離校(離隊)外出和單獨行動。學生放學後或節、假日期間,不在學校逗留,遊玩。其它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以上內容,學校、家長或監護人,學生應嚴格遵守,並自覺履行各自責任。如因學生或家長不遵守合約規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後果學生本人或家長(監護人)自負,學校概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聽老師的教導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現意外學校不負責任。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爲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請家長仔細閱讀,認真簽字(蓋章並簽字)。

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