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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工作及清繳管制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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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實處,根據綿陽市公安局涪城分局,涪城區教文體局通知[綿市涪公發(2010)148號]檔案精神,學校要求每位教職工(含門衛)必須認真履行下列職責:

學校安全工作及清繳管制責任書

1、涉刀事件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各位教職員工要充分認識當前加強校園稅利器具管理工作的特殊重要性,本着對學生、家庭、社會負責的精神,切實將查繳治理校園銳利刀具工作作爲維護校園安全的長期任務,予以落實。

2、必須利用自己的教育教學崗位,認真做好學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對學習有困難和有違紀行爲的學生有針對性的開展思想教育,認真排查,及時化解學生之間的各類矛盾糾紛,防止矛盾激發,造成嚴重後果。

3、各班主任及該班的任課教師在上課期間必須認真履行一崗雙責,隨時檢查發現學生攜帶銳利刀具、棍棒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教室內,立即進行處置,並將結果向校長辦彙報。

4、各位教職工要加強學生行爲習慣的養成教育,隨時隨地對學生的行爲習慣進行監督、引導,特別是對平時行爲習慣差的學生要列爲教育重點。

5、各班的.安全保衛工作,班主任負總責是該班的第一責任人,各科任教師必須全力配合班主任開展安全教育工作,班主任要與本班家長就嚴禁攜帶管制銳利刀具、棍棒等危險物品進校園、進教室與學生家長簽訂責任書,努力形成全社會上下齊抓共管的長效安全機制,對因不作爲、失職、瀆職造成管制刀具、銳利器具漏管失控引發嚴重性事件的,學校將嚴格按上級要求實行責任倒查追究,並報請有關主管部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