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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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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責任書,責任書可以讓我們充分意識到責任的重要性。我們該怎麼擬定責任書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範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範文

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1

爲預防火災和減少災害,保護居民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下稱《消防法》)、《市消防條例》(下稱《條例》)的消防管理規定,特制定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並確定業主(住戶)負責人爲幢單元住宅的自然防火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一、嚴格遵守《消防法》、《條例》、《規定》條款,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發生,對本住宅的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二、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本住宅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後要關閉開關(閥門)。

三、經常對本住宅人員進行消防意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使住宅使用人員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火災發生逃生、自救的技能。

四、定期對本住宅電器、燃氣具、電器線路和配備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檢修),加強安全性能維護,並配合管理處對本單元的消防安全檢查、監督。

五、維護消防安全管理,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擅自運用消防水源;不得擅自佔用防火間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六、對危害消防安全的行爲,有權勸阻、制止或者和向公安消防機構舉報。

七、動員本住宅人員參與管理處組織的消防宣傳活動或演練。

八、防火責任人在緊急情況下組織人員參加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當有公安機構或義務消防隊撲救火災時,應當服從調動和指揮。

九、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物業管理處和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十、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力、義務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爲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對發現有違反上述條款造成火災或存在火險隱患等,物業管理處有權提請政府消防機關追究責任人責任或按《消防法》、《條例》、《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或處罰。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更換業主時爲止,業主中間更換責任人則另行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訂責任書的,其前任住宅負責人承擔當然責任人責任。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責任單位:管理單位:

責任人:責任人: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2

尊敬的業主/住戶:

你好!

爲了營造一個和諧的、安全的優秀小區,小區物業對小區的安全知識進行告知及車輛的管理做些調整,具體如下:

一、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工作是一項羣衆性的工作,有賴於承租戶和業主的支援配合。爲了保證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建設優秀安全文明小區。我們應牢記"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

1、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員實施營救和被困人員疏散的通道,發生火災,消防通道就是一條生命通道。比如從室內到地面的樓梯、樓梯口、過道和小區出口處、小區內到外面公路的道路都屬於消防通道。我國《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以下行爲:

(一)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二)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爲的;

(三)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四)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五)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定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如有違反本規定,根據《新消防法》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反本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設施及器材,不得堵塞、圈佔消火栓,不得擅自動用消防水源,不得佔用防火、疏散天台。

3、履行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力、義務,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車輛管理

由於小區內部分車主將機動車隨意停放在小區道路上,甚至草地上,不但破壞了小區的環境,也給其它車輛的正常通行帶來不便。這些亂停放的車輛佔用了小區的'消防應急通道,一旦小區發生緊急事件,若消防應急車輛無法趕往現場,將造成嚴重的後果。

車輛亂停放已在小區內造成了許多矛盾和糾紛,如:

1、造成了機動車輛相互碰擠、摩擦;

2、正常行駛車輛因避讓亂停放車輛而撞到他人;

3、住戶爲了避閃車輛而不慎摔倒。

爲了避免這些問題的重複發生,營造一個安全、文明、舒適的小區,根據小區的實際情況,管理處擬從8月中旬開始對小區內車輛亂停亂放的現象進行整治,具體如下:

1、物業管理處將在小區內主幹道上設立臨時路障來控制小區主幹道上車輛亂停放現象,如有住戶搬場、搬運物品請通知管理處或物業保安搬離路障。

2、在小區內有停車位的車主,必須持有管理處發放的停車卡,刷卡出入小區。

3、凡無私家車位停車證的車輛,一律不得在私家車位泊車。

4、進入小區內停放的車輛,必須停放在劃定的車位內。行車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車位禁止停車。

5、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車輛,嚴禁駛入住宅區。

6、車輛停放後,駕駛員必須自覺鎖好車門,關好車窗,並保持車位清潔衛生。

7、對小區內亂停放的車輛物業保安將透過門對講或上門勸說解釋。對一意孤行拒不接受物業的勸說的車輛,物業將對其車輛進行鎖車。

8、車管員必須嚴格執行車輛出入規定,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並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須追究交接班雙方的責任。

9、希望沒有辦理車位的住戶儘快至物業管理處辦理車位租賃手續;

三、安全管理

1、出門前請關好門窗

2、妥善保管自己的財務

3、請把自行車、電瓶車、摩托車停放在規定區域並上鎖。

4、小區內發現可疑人員,請及時告知物業保安。

5、小區內發現瘋、傻、醉酒鬧事的人員,請及時告知物業保安或拔打110。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責任人和小區物業管理處各執一份。

責任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棟___單元______房

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