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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離校安全責任書(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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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責任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責任書是照規定的工作標準進行考覈及獎懲而建立起來的制度。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責任書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學生離校安全責任書(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小學生離校安全責任書(通用5篇)

小學生離校安全責任書1

爲了營造學校教育教學良好的內部和外部環境,爲使學生健康成長,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省、市、縣關於安全工作有關規定,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一、教師應當對學生進行校園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存在隱患。

二、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教師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並及時通知家長。

三、家長應教育和管理學生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一般不準到校,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四、家長應及時瞭解學校作息時間,督促學生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上學或放學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五、學生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上課,家長主動、及時告知班主任。

六、學生之間違紀造成的傷害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七、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遭受侵害,教師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八、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九、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家長應及時告知教師,教師不知道或難於知道而造成的傷害,教師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菸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十一、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十二、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准許、籤條後方可出門,並在門衛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十三、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十四、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十五、傳染病流行期間,嚴禁學生外出和與疫區人員接觸,並教給學生預防知識和飲食衛生常識性知識,並積極採取防患措施。

十六、教育學生按照學校及老師的要求做好自我防護工作,形成“珍惜生命,忽忘安全和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的意識。

十七、家長有責任適時適地給學生傳授安全防護和自救等常識性知識,以防萬一,否則家長應對發生的事故負責。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學生在校期間一至六年級有效。

  責任人:

  日期:

小學生離校安全責任書2

尊敬的家長:生命屬於我們每一個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讓他們輕鬆愉快的學習和鍛鍊;健康快樂的成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這不僅是孩子的願望,也是我們共同的心聲。學生安全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是學校、社會和家庭共同關注的重要問題。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確保無重大事故發生,是學校、家長特別是學生本人的責任和義務。爲此,特制訂學生安全“五禁、五不準”,以規範學生行爲,加強安全防範,並以責任書形式簽訂,供各方遵照執行。

一、學生行爲“五禁、五不準”:

1、禁止在樓道起鬨、打鬧、追逐、坐在陽臺、圍攔上等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行爲。

2、禁止到網吧、歌廳、遊戲室、錄像廳等營業性場所參與任何活動。

3、禁止隨身攜帶危險器械、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4、禁止攜帶管制刀具、拉幫結夥、滋事、打架鬥毆、偷盜及曠課和迷戀網絡遊戲;

5、禁止往樓下扔雜物、倒水、擲球、雨傘、書本等物品,以免傷着他人。

6、不準翻越圍牆及攀爬其它高危設施或進入工程施工禁地,以及攀爬和損壞樹木;

7、不準向學校、老師隱瞞既往病史或身帶嚴重疾患參加不宜參加的活動;

8、放學後必須立即回家,不準在路上逗留、追逐車輛、私自結夥到河裏、水塘、水庫等游泳、抓魚等。

9、不準在學校園內及公路上學騎自行車和搭乘“三無”車輛(無車牌、無行駛證、無養路費)。出行要遵守交通規則,保證安全。

10、不準購買飲用過期變質的飲料、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二、責任劃分

(一)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老師負責關注本班學生的日常行爲,發現違反“五禁止、五不準”苗頭,及時提醒和教育,督促學生改正。若因疏於管理,發現不良苗頭未及時指出糾正和報告,而導致安全事故的,按學校相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二)學生家長負有監護人責任,要經常用口頭、書信、電話等形式,告誡和叮囑學生務必遵守“五禁、五不準”。學生本人要自覺接受教育,服從管理,切實規範自身行爲,嚴格遵守“五禁、五不準”。若因家長忽視監護,學生本人不聽教育,而違反“五禁、五不準”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假期責任:學生節假日和寒暑假在家期間,若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在上學或放學放假回家途中,若不按照學校的統一安排,違反“五禁止、五不準”中的第2、6、8、9、10條,導致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三、附則

(一)若出現安全事故

(1)依照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實施救援。

(2)依據國家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二)本責任書,由學生本人、班主任老師簽字,學生必須交家長簽字後交學校儲存。

(三)責任書有效時間爲20XX年6月15日至2013年7月5日。

 責任人:

  日期:

小學生離校安全責任書3

“安全重於泰山”,爲了確保學生上、下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爲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和《中小學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責任自負。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家長負責。

6、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後果的責任自負。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責任自負。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責任人:

  日期:

小學生離校安全責任書4

爲了確保學生夏季午休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在事故第一時間聯繫告知家長,在職權範圍內應急處理。

2、家長作爲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保護、督促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不安全事故。

(二)、具體事項:

1、學校、家長、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主管領導對校內安全處置負責,班主任和公寓管理員對分管區域的安全負責,家長對學生在校外的安全負責。

2、時間:午飯午休:11:30—14:10,共160分鐘(包括午飯時間),下午上課14:20,午休時間學校將關閉大門,14:10學校開大門,在家午休的學生不得提前來校;臨時有調整的時間,由班主任提前通知學生告知家長,家長教育學生按時午休,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並在班主任處存留常用聯繫電話號碼,有換號者及時告知班主任,以便及時溝通聯繫,否則責任自負。

3、對於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4、教育學生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校外攤點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嚴禁在午休期間或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菸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等;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5、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6、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不準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家長自行負責。

7、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此責任書自實行午休時間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

小學生離校安全責任書5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學生的安全,家長、社會、學校都有責任,小學生安全責任書。在校期間,學校對學生已反覆地進行了安全教育,學生有一定的安全意識。爲了確保學生生命安全,請家長主動對子女進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使他們不管在學校、家庭、社會都能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安全規則,使他們在學校是好學生,在家庭是好孩子,在社會是好公民。

一、家長必須教育學生在上課、節假日期間遵照執行以下安全公約: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自行車上路,禁止小學生駕駛機動車輛;行車走路不闖紅燈,十字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透過;

2、上學或放學時,禁止在公路上打鬧、追逐、做遊戲、彈珠子等不安全活動,過危險的路段應特別小心。

3、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游泳洗澡或遊玩.

4、課間休息時,不在教室、走廊嘻鬧和做遊戲活動,不做有損身心健康的活動或遊戲,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以防傷人,管理制度《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5、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6、上、下樓梯要靠右行、有序,不準在樓梯上跑、跳、擁擠或打鬧。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過馬路的學生,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學生。

9、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

二、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和學生監護人各執一份。

注:家長,學生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家長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從簽字起學生在我校就讀時長期有效。

 責任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