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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安全責任書(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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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接觸到責任書的地方越來越多,責任書是寫明責任範圍、職責,多用於平行的文書。那麼擬定責任書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2021安全責任書(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2021安全責任書(通用5篇)

安全責任書1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

學校方面: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乘坐符合要求的專用車輛;

2、班主任老師對全班學生的上學放學交通情況進行查驗。

3、禁止在校園內騎車。

家長方面:

1、保證讓學生乘坐合格車輛,不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上、放學;

2、對自發組織合夥租用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的社會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3、家長要親自接送徒步的學生上、放學。

4、學生年齡不滿12週歲的,嚴禁騎自行車上、放學;未滿16週歲,不準騎電動車上、放學;一律不許學生自己騎摩托車上、放學。

5、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騎自行車或電瓶車須保持一定的速度,不準超速騎車或飛車,不準追逐打鬧,不準雙手離把或手中持物,不準騎車帶人,自行車或電瓶車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

6、教育學生放學後按時回家。

責任人:

日期:

安全責任書2

爲了加強對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堅決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此責任狀。

一、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有合法手續,司機有駕駛證且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驗,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

二、司機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司機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時堅決做到不超員載客、不超速行駛,上下車一律停靠在安全開闊的地點。

四、嚴禁酒後駕車,出車接送孩子不能飲酒。學校發現酒後駕車,有權停止接送學生。由於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人爲事故,責任自負。

五、不能超速行駛,爲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後果責任自負。

六、由於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後果自負,不允許代駕。

七、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段時間的生命安全由司機負責,請務必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要特別注意行駛安全。

九、開車時不接打私人電話。

十、違反上述規定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學校加強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對不遵守乘車紀律的學生要及時與家長聯繫,爭取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十二、學生接送車輛的司機有義務在學生上車後愛護學生,爲學生服好務,不得恐嚇學生,但對不聽從安排的學生要及時教育。

十三、接送學生車輛要服從學校安排,不得在校門口接送學生。

本責任狀自簽發之日起有效期自2021年7月1日——2021年9月3日

責任人:

日期:

安全責任書3

爲加強學校(幼兒園)飲食衛生安全管理,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促進食堂及相關餐飲機構相關人員規範操作,特與學校(幼兒園)簽訂食堂及小賣部等相關餐飲機構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

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規定從事食品生產加工和經營。

二、健全組織機構,配置專管人員。學校(幼兒園)校長(園長)是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校領導要將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與責任追究制,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制訂切實可行的羣體性食物中毒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保證在事故發生時,能夠科學、有序的處置;將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實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項法律法規。

三、飲食原料及貨物購進,必須按《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嚴把質量關,落實索證索票制度,按要求詳細登記食品進貨臺賬。採購的大宗食品必須是透過正當渠道進購併經國家有關部門鑑定檢驗認證的產品。嚴禁使用散裝食用油。肉類必須經過檢疫。進購發票如實填寫銷售人詳細居住地址、姓名。禁止採購無商標、無出廠日期、無廠名的假冒僞劣產品。

四、食堂及倉庫內外,必須保持清潔衛生,應採取必需的滅(防)蠅、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蟲措施。食堂的貯藏室內禁止貯放有毒有害物品。操作間必須有相應的消毒、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設施,嚴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員進入操作間和庫房。有條件的食堂可安裝監控設備,學校食堂應有食監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所有從業人員要持有效健康證,新招從業人員必須經過體檢,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

六、食堂的設備和用具,符合國家衛生管理相關的衛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專人負責,餐具每餐後都必須進行嚴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證所出售的食品衛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樣制,不採購過期、黴爛、變質或不新鮮的食物和三無產品原料;四季豆類、野生菌類、出芽洋芋、青西紅柿等蔬菜堅決不進入食堂;不出售涼菜和剩菜剩飯,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狀異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師生出售腐變過期食品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帶毒帶污染的食品。

八、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管理,嚴格獎罰制度。定期組織食堂工作人員學習有關制度和規定及食品加工常識,並留有記錄。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食品監督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進行檢查監督,如實提供有關情況,並對提出的整改意見認真落實。

十、發生學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報並保護好現場,不得隱瞞。凡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的,由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處理。凡造成後果的,由國家司法機關追究責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責任。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責任人,對食堂的安全負全部責任,必須嚴格執行以上各條規定。

通化聯區學校(幼兒園)

責任人:責任人:

安全責任書4

爲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校長、園長做好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學生接送車輛要求。中小學、幼兒園原則上不準自備或租用車輛做爲校車,確有接送必要的,應由家長出面租用車輛。學校、幼兒園要協助家長做好車輛的安全檢查監督工作,督促接送車輛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並檢驗合格;督促家長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車輛簽訂租用合同和安全責任書。

二、接送車輛駕駛人要求。學校應督促家長對車輛駕駛人資格進行審查,租用的接送車輛駕駛人員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後方能聘請。

三、接送車輛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學校要確定一名或一名以上教師作爲每趟接送學生、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學生及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家長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相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並做好學生及幼兒的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接送車輛管理,確保學生接送安全。校長(園長)做爲學校(幼兒園)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①要詳細掌握本單位接送車輛、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執行時間、行駛路線等承載學生人數基本情況;

②要對接送學生的所有車輛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③堅決抵制和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學生;

④要制定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接送車輛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賬,對接送車的日常執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接送學生車輛的日常使用管理;要配合家長監督督促接送學生車輛定期和不定期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於完好狀態。

⑤ 學校(幼兒園)要採取確定每趟(次)接送學生名單等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確保接送車運載學生或幼兒時不出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爲,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學校要建立健全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監督考覈獎勵制度,明確職責,責任到人,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鬆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六、實行學校(幼兒園)交通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凡發生安全事故的,取消一年內評模選優能資格。因管理不善、失職、瀆職造成事故的,視情節輕重,對有關責任人及學校(幼兒園)第一責任人依法予以嚴肅處分。對發生重大事故或造成惡劣影響的社會力量辦學單位,要依法予以停辦整頓、吊銷辦學許可證,甚至取締關閉。

七、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通化聯區 學校(幼兒園)

責任人: 責任人:

安全責任書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陽江市鄉鎮船舶安全管理辦法》的要求,爲了進一步落實鄉鎮船舶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維護轄區的水上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街道辦事處責任:

(一)組織村民委員會加強對鄉鎮船舶的安全管理,逐級制定安全管理責任書,健全四級安全責任制。

(二)具體組織實施鄉鎮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設定鄉鎮船舶管理機構或專職管理人員。

(三)組織、協調交通、海事、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等有關部門不定期開展安全檢查、落實安全措施。

(四)掌握本轄區鄉鎮船舶的情況,做好鄉鎮船舶的普查、註冊登記臺賬。

(五)遇洪水、颱風、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嚴禁開船。

二、村民委員會責任:

(一)教育羣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

(二)督促本村鄉鎮船舶登記、註冊和遵守國家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

(三)加強日常巡查,及時制止水上非法載客行爲。

(四)督促本村船員搭載自己的人,並達到開航時不能超過3人的要求。保證本村不出現重大的水上交通事故。

(五)落實本村農民自用船的保證書的簽定。維護好本村水上交通秩序。重大節假日、上放學高峯時間要做好現場疏導工作,做到有計劃、有步驟分流人員。

(六)遇洪水、颱風、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要現場制止,不準開船。

(七)積極配合街道及有關部門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工作。

此責任書一式叄份,村、街道各一份,一份遞交海事部門備案。

崗列街道辦事處船舶安全管理責任人

簽名:

村委會船舶安全管理責任人

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