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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班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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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長,您好!

暑假班安全責任書

爲了孩子的安全,保證孩子在補習班度過一個平安、有意義的暑期,我們需要共同攜手加強對孩子的監督和管理。本着“安全重於泰山”的原則,爲確保孩子的安全,落實安全責任制度,我們特簽訂暑假安全責任書。

第一條:簽訂對象:學生監護人和補習班負責人。

第二條:責任期限:補習班補習期間。

第三條:責任目標:在責任期限內杜絕因補習班管理不善而發生的`安全責任事件。具體落實如下幾點:

1. 家長或監護人要負責監督孩子在補習期間遵守補習規章制度。如由於學生違紀造成的人身傷害,補習班只負責協調處理,責任由當事人監護人負責。

2. 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孩子上下學需要家長按時接送。接送時間爲早:

8:00——11:00,下午:2:00——5:00如讓孩子提前到校,在此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補習班不負任何責任。如果家長因工作繁忙不能接送孩子上下學,讓孩子自己回家的,在上下學途中發生的意外,補習班不負任何責任。

3. 學生有事需請假,必須由家長提前向補習班負責人請假,如不履行請假手續未到校上課,私自逃課,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4. 家長或監護人要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行爲、交通方面的安全教育,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橫穿馬路,不下河游泳。家長或監護人要配合補習班教育孩子不帶危險物品到校內。

第四條:責任承擔:在補習班期間,如由於管理不善,違法責任書相關規定釀成的安全事故,根據責任書內容擬定責任歸屬。

第五條:附則:

1. 本責任書供補習班和家長或監護人使用。補習班負責人和家長或監護人爲責任人。

2. 責任書由補習班負責人、家長或監護人簽字後在責任期間生效。

3. 責任書一式兩份,補習班和家長或監護人各持一份。

家長簽字:

補習班負責人簽字:

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