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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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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爲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突發事件環境保護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突發事件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突發事件環境保護應急預案1

環境污染事故是指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及行爲,以及由於意外因素的影響和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環境污染。我街道根據“預防爲主”“以人爲本”“先控制後處理”等原則制定本預案,協助區、市環保局做好環境污染突發事故應急響應、事故處理及事故原因調查工作。

一、適用範圍

我街道範圍內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控制和處置行爲具體包括:工業企業生產過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因不可抗力(含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而造成危及環境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在生產和儲運中發生泄露,嚴重影響人民羣衆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其他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二、職責劃分

1、環保應急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及職責

組長:

主要職責:宣傳上級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對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的指示精神;掌握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情報資訊和事態變化情況;負責辦事處各部門間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協調工作;負責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工作進展情況,資訊聯絡、傳達報送等工作;提供和解決處置環境應急所需要的人員、設備、車輛、物質等;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應急現場指揮組成員及職責

指揮:

主要職責: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應急小分隊處置現場,分配任務,及時疏散應急現場受污染的羣衆,並及時向辦事處應急領導小組彙報以下情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原因以及造成的污染範圍;報告事故發生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的數量、種類、性質及經濟損失、人員受害情況等;事故危險程度,發展趨勢,可控性及預防採取的措施;其他需要清楚的情況。

三、處置程序

1、迅速報告。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警後,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辦事處環保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對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經認定後及時向區環保局報告。

2、快速出動。接到指令後,應急現場指揮組率領各應急小組攜帶環境應急專用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

3、現場控制。應急處置小組到達現場後應迅速控制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定警告標誌、制定處置措施、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擴散。

4、配合現場調查。應急處置小組要配合區環保局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響程度等,並負責與派出所、消防協調,共同進行現場勘驗工作。

5、現場報告。應急現場指揮組按6小時速報,24小時確報的要求,負責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突發時間現場處置情況。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件影響範圍、程度,決定是否立即上報並增調有關人員、設備、物質前往現場增援。

6、應急終止。只有同時實現下面三個條件,現場應急救援方可終止,應急救援隊伍才能撤離:一是事故現場危險因素得到控制並處於穩定安全狀態;二是事故受害人被全部救出,送到醫院搶救;三是獲得辦事處應急領導小組的同意。

四、事件總結

應急中止後,辦事處環保所要及時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指導突發環境事件單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再次出現並形成系統書面材料報開發區環保局備案,爲今後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積累經驗。

五、後續處理

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宣傳報道要本着有利於維護社會穩定,有利於提高公衆防範意識,有利於維護我國國際形象的原則,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肅宣傳紀律,努力做到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講究方式、注重效果。任何人不得自行散佈事故情況資訊,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突發事件環境保護應急預案2

1.目的

爲預防和減少煙氣排放超標排放,對環境空氣的影響,保證周圍居民的生活健康,特制定應急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迴轉窯發生煙氣超標排放事故。

3.事故類別及識別

3.1輕微超標:

日常執行過程中,工況不穩、水泵壓力偏低,以及塌料所造成的短時或暫時煙氣超標現象。

3.2嚴重超標:

指由於人員操作失誤以及設備故障所造成的連續4小時煙塵嚴重超標現象。

4.應急機構

4.1以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應急指揮部成員爲準。

4.2職責:

1)負責對日常回轉窯執行中除塵設施的執行情況及維護進行監督檢查,對一些不合理或輕微超標現象等進行現場處理。

2)負責查找煙氣排放超標原因,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指揮部意見實施可行緊急控制方案。

3)負責對範圍內除塵系統的日常執行、維護和管理。

5.事故預防措施

5.1防止迴轉窯煙塵超標,必須保證除塵系統各個環節均處於正常狀態,任一環節出現故障都不能保證除塵系統連續穩定執行,所以,迴轉窯正常執行中,每小時巡迴檢查除塵系統必須作爲一項被巡迴檢查的重點項目,有問題儘早發現,儘快處理避免煙塵超標事故。

5.2要保證除塵增溼塔水壓及管路的暢通。鏈運機正常運轉。減少二次污染。

5.3檢修材料準備充分,必須從每個環節上重視,才能儘可能的預防煙塵超標。

6.事故應急救援程序

6.1接警

6.1.1巡檢工發現問題後,應立即向車間主任彙報,並由主任報告技術動力部,如發現嚴重超標,應急小組到現場停止設備執行及時組織人員和材料進行搶修。同時向公司應急指揮部彙報。

6.1.2事故應急組接到總指揮命令後,應立即通知應急組成員和各專業組人員到調度室集中,並通知救護、消防、治安保衛、污染控制、環境監測等方面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6.1.2如在短時間內不能處理的由公司應急指揮部協調。並由技術動力部向上級環保及有關部門彙報,進行協調處理。

6.1.3事故搶險組同時根據總指揮的指示,按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將發生事故的基本情況上報給上級領導及當地有關行政部門。

6.1.4應急啓動後,要求儘快作到應急救援人員到位,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派出現場指揮協調人員和專家技術組趕赴現場。

6.2應急響應級別的確定

應急救援指揮部組長接到彙報後,應組織應急組成員迅速做出判斷,確定警報和響應級別。下達啓動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6.3應急啓動

應急啓動後要求儘快做到應急救援人員到位,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派出現場指揮協調人員和專家技術組趕赴事故現場。

6.4救援行動

6.4.1現場指揮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後,事故車間知情人員要立即彙報詳細的事實情況。

6.4.2在執行中巡檢工及現場工作人員發現煙塵輕微超標,應立即通知車間主任,檢查收塵器,排除故障。

6.4.3如發現嚴重超標,由技術動力部彙報指揮部組織人員和材料,進行事故應急方案。

6.4.4煙氣嚴重超標,應停止迴轉窯執行並按以下順序開始檢查:除塵器→收塵袋→除塵管路→增溼塔→沉澱池→水泵→空壓機。發現一處有問題應及時處理,依次查到最後一個環節,直至排查並處理完事故問題。

6.4.5在事故現場搶救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足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停止作業的情況下現場應急組及現場應急指揮人員要立即上級彙報,並請示環保部門進行協助。

6.5應急恢復

6.5.1應急救援行動完成後,進入臨時應急恢復階段,現場應急組要組織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

6.5.2應急解除:事故應急處理完進行檢修、試執行。試執行合格後應急組組長宣佈應急響應結束,正式點火投入使用。應急人員撤回。

6.6應急保障要求

根據公司應急救援保障組進行相應落實。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蹟之一的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1000元。

(2)對防止或挽救突發環境事件有功,使公司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給予獎勵5000元。

(3)對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給予獎勵2000元。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給予獎勵1000元。

7.2.2責任追究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按照有關法律和公司管理制度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1)不認真履行環保法律、法規,而引發環境事件的,處以責任人100-200元的經濟處罰。

(2)不按照規定製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拒絕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義務的,處以責任人100-200元的經濟處罰。

(3)不按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的,處以責任人100-500元的經濟處罰。

(4)拒不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處以每人500-1000元的經濟處罰。

(7)散佈謠言,擾亂正常生產秩序的,處以責任人500-1000元的經濟處罰,開除廠籍。

(8)有其他對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造成危害行爲的,處以責任人100-200元的經濟處罰。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環境保護應急預案3

一、預案目的

爲保障中鐵十九局集團有限公司成渝高速公路複線(重慶境)路面工程綜合項目部環保安全,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危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突發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區域環境污染事故,指導和規範突發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將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企業利益和人民羣衆身體及生命安全。爲防止和妥善處置突發性污染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了本預案。

二、應急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成渝高速公路複線路面綜合工程項目部區域內,突發的人爲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廢氣、廢水、固廢等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三、編制依據

1、《環境保護法》;

2、《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3、《大氣污染防治法》;

4、《水污染防治法》;

5、《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四、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的職責劃分

1、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韓峯

副組長:李永生、焦連模、吳雲輝、潘兆進

組員:張洪文、仲爽、張道遠、譚偉、林夢巖、張升、李賢平、鄭紅明、於慶忠、胡勁鬆、趙金龍、翟新華、周少國、周長虹、楊鵬

2、項目應急搶險組織機構框圖

3、應急搶險領導小組職責

(1)組長:負責指揮協調全面的應急搶險工作;

(2)副組長:具體負責排險、搶修、救護、搶險物資供應、事故通報、疏散安置工作的組織指揮;

(3)吳雲輝、鄭紅明、張升、楊鵬:協助副組長做好事故報警、報告、通報和事故處置工作;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開、停調度工作;必要時可代表組長處理相關事宜;

(4)張洪文、仲爽: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物質擴散區域內的洗消、清除和監測工作;

(5)李賢平:負責事故現場通信聯絡和對外聯繫、接待工、車輛調配等工作;

(6)胡勁鬆、趙金龍、周少國、周長虹、翟新華:負責人員疏散、除險、隔離污染源等工作的組織指揮;

(7)張道遠負責搶險資金的籌集和管理工作。

五、工作程序

應急搶險領導小組在接到污染事故發生的警報後,應立即趕赴現場,應根據危害程度及範圍、地形、氣象等情況,組織個人防護,進入現場實施應急搶險。要儘快弄清污染事故種類、性質,污染物數量及已造成的污染範圍等,經綜合情況制定科學的污染處置方案,經搶險領導小組組長批准後迅速根據任務分工,按照應急與處置程序和規範組織實施搶險。

1、現場污染控制

(1)立即採取有效措施,與相關部門配合,切斷污染源,隔離污染區,防止污染擴散。

(2)及時通報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

(3)參與對受危害人員的救治。

2、實行通道控制,防止有毒、有害物質的擴散

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在污染事故處理過程中,爲保障公衆的健康和安全,應建議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附近和受事故影響區域的通道實行有效的人員出入控制,並在初步確定水體中污染物質的種類、性質後,建議當地有關組織果斷採取有效防護措施,疏散周圍羣衆,以便控制可能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人數範圍,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現場調查

(1)污染事故現場勘察。

(2)進行技術調查取證。

(3)配合環境監測部門採取污染跟蹤監測,直至污染事故處理完畢、污染警報解除。

六、應急救援保障

(一)內部保障

爲能在污染事故發生後迅速準確、有條不紊的處理事故,儘可能控制波及範圍和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平時必須做好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落實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制度,具體措施有:

(1)落實應急搶險組織,搶險領導小組成員和搶險專業隊伍應按照專業分工,本着專業對口,便於領導、便於集結和開展搶險的原則建立組織,落實人員,每年初要根據人員變化進行組織調整,確保救援組織的落實。

(2)按照任務分工做好物資器材準備,如:必要的指揮通訊,報警、搶險等器材,上述各種器材由物質、辦公室專人採購、保管,並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3)定期組織搶險訓練和學習,各隊按照專業分工每年訓練一次,提高指揮水平和搶險能力。

(二)外部救援

事故發生後,應急搶險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在自身救援條件受限,無力控制事故現場時,應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求援,由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組織專業搶險救援力量參加搶險救援。

(三)醫療保障

應急過程中如出現人員中毒或受傷,可就近送至醫院救治或及時與醫療單位聯繫,組織現場救治,也可送至現場指揮所指定的醫院、醫療單位救治。應急終止後根據實際情況組織轉院或繼續治療。

七、報警和通訊聯絡方式

項目應急搶險救援聯絡工作由項目部辦公室負責。應急搶險救援聯絡電話如下:

a)項目部應急聯絡電話:

b)向上級報告。項目經理應根據事故等級,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有關部門(集團公司、有限公司、指揮部、業主、政府等)報告。

c)對外應急求救

公安警力求救電話:110;火警支援求救電話:119;

醫療急救求救電話:120

八、事故發生後注意事項

(1)穩定職工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中毒或受傷人員親屬探視,由辦公室做好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後,要維護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中毒或受傷人員的思想穩定工作。

九、事故應急搶險救援程序的終止

1、應急搶險救援終止

當事故現場勢態被完全控制,確信已消除毒物擴散污染的根源,警戒區內無毒害危險時,傷員撤離現場後,由事故現場總指揮確定並宣佈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2、報告和發佈資訊

由通訊聯絡人員通知本單位各相關部門,以及事故發生時所涉及的周邊社區、人員發佈危險解除的資訊,若事故發生時有請求政府協調的程序時,由指揮人員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危險解除。

十、應急培訓計劃

1、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

本預案制訂後實施前,所有應急搶險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各專業救援隊成員應認真學習本預案內容,明確在搶險救援現場所擔負的責任和義務。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搶險救援專業隊成員每年進行一次應急培訓,學習搶險救援專業知識和有可能出現的新情況的處理辦法。參加應急搶險救援的每個人都應做到熟知搶險救援內容,明確自己的分工,業務熟練,成爲重大事故應急搶險救援的骨幹力量。

2、員工應急響應的培訓

由應急搶險救援領導小組對所有員工每年進行一次應急響應培訓,瞭解事故應急預案響應條件,能夠在現場第一時間做出判斷事故大小,是否符合事故應急預案響應條件,以便下步工作的順利進行。

3、員工應急響應知識的宣傳

根據有可能出現的環境污染事故情況,印製宣傳材料,向員工發放,瞭解相關的應急響應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