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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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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裏,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爲了降低事故後果,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通用5篇)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1

一、總則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後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

本預案適用於洪澇、冰雹、地震等自然災害發生後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自然災害應急機構

成立校園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校救災工作。

組長:周振泉(校長)

副組長:尹曦翔(副校長)

成員:吳小文、李慧萍、張義智、史建華、賀志斌、張國章、龍新華

工作人員:值班教師和其他所有教職工

三、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和任務

1、任何人員發現災情後,要敢於承擔責任,首先做到及時控制險情,並立即報告組長或副組長。

2、組長或副組長接到報告後,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向教體局彙報災情和救助工作進展情況,負責處理校應急領導小組各項工作和日常事務。

3、到場人員必須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4、由組長或副組長聯繫民政局,做好救災物資的登記、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負責災後防疫和校園衛生整治工作,指定人員聯繫防疫部門進行傳染病的預防。

6、落實災後校園各項安全規範和措施,總務處監督檢查災後學校飲水,食品衛生工作,並將檢查結果及時報組長或副組長。

7、組長或副組長組織教職工做好校園災後該做的工作。

8、保障救災資訊暢通,做好救災宣傳,加強災後值班紀律。

四、災情報告

校救災辦應密切注意氣象、地震和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的災情預警。在自然災害發生後,校救災辦必須立即向教體局和縣救災辦報告有關情況,啓動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範圍、程度、災害後果,救災工作和受災師生生活安排情況。

五、災害救助應急反應

1、救助領導小組進入工作狀態,研究確定救災工作事宜。

2、迅速組織受災師生按照預案,緊急轉移,安排他們的學習、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工作。

3、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救助申請。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2

一、適用範圍

1、本預案所指結合我公司實際;

2、本預案所指自然災害應急事件包括: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組長:黃xx

副組長:陳xx

成員:李xx黃xx楊xx

二、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公司與工廠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公司與工廠及員工安全和財產損失。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常備不懈

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提高公司與工廠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爲,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件,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四、組織管理

(一)公司與工廠各部門職責。公司與工廠員工在負責人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祖軍任組長,分管行政負責和各辦公室組成的工作小組。

1、在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預防的各項工作。

2、監督、彙總和收集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的資訊情況,分析、研究公司與工廠預防的工作措施。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

4、檢查公司與工廠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措施落實情況。

5、學習其他單位處置自然災害事件的經驗和做法。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分級預警控制措施的相關要求,對公司與工廠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關工作作出及時調整。

7、做好因自然災害所發生的處置工作。

(二)各部門職責

成立由祖軍負責的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工作。

1、根據預防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制訂本公司的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件預防責任制。

3、檢查、督促公司與工廠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落實情況。

4、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知識宣傳,提高廣大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5、經常性地開展辦公樓、場地、圍牆、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築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預警,切實做好廣大員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公司目標管理考覈,並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應經常性地對辦公樓、場地、圍牆、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築開展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公司與工廠應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廣大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公司與工廠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件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六、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

1、公司與工廠在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暴、雪等自然災害期間,應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並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公司與工廠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1小時之內報告有關部門,確保資訊暢通。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4、任何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公司舉報自然災害事件的隱患。

七、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情況,結合公司與工廠的特點,應啓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好事件發生情況,確保員工的安全。

八、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公司一把手是公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員工安全、公司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對於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進一步加強我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烏拉山林區森林資源,促進林業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當的實施森林防火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森林火災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爲主,積極消滅”的方針。

第三條森林防火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一把手”爲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爲直接責任人,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原則,落實準備,緊急處置原則和分部門負責並協商一致原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各級林業部門對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負重要責任,林區各單位都要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部門和單位領導負責制。

第四條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第二章組織指揮及職責任務

第五條實行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由廠長擔任指揮長,副廠長擔任副指揮長,其職責是:檢查、監督、全場貫徹執行國家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行政措施,指導防火工作。具體組成如下:指揮長:高軍,副指揮長,張德遠,張勝利,李永生。

第六條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由副指揮長張德遠擔任防火辦主任,專門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條林場的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堅持領導帶班的值班制度,具體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森林防火規定和指示

(二)負責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預警系統,視頻監控,防火物資管理工作。

(三)開展護林教育,重點防火期開展森林防火宣傳週活動

(四)發動羣衆制定完善森林防火鄉規民約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並督促執行。組織制定護林員在重點區域內重點巡邏,確保不出問題。

(五)組織落實以職工和羣衆相結合的撲火隊伍,指揮撲救一般森林火災。

(六)負責查處違章野外用火的責任人和森林火災面積一公頃以下的火災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門查處大的森林火災案件。

(七)檢查,督促場屬各二級單位森林防火工作,開展檢查評比活動,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制定措施,預防森林火災。

第三章森林火災撲救

第八條森林火災是突發性的災害事件,尤其是撲救夜晚較大的森林火災,難免引起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在組織撲救中,堅持“以人爲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指揮有序既儘快撲滅森林火災,減少損失,又儘量避免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發生。

第九條,指揮原則。

一、撲火指揮員在接到撲火通知後應迅速組織出動精於撲火隊伍,實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先控制後撲滅”的撲火策略,先組織圍攻外圍火線,防止林火向周圍發展,爲徹底消滅創造條件。

二、首批撲火人員,如果未能控制住火頭火線,撲火指揮員對火場情況及未來發展做出果斷的分析與判斷,及時向市林業防火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尋找有利戰機進行撲救。

三、當火線比較長,火場指揮員忙不過來的情況下,現場指揮員和負責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指定有組織管理能力的幹部擔任火場撲火負責人,採取集中優勢兵力一點突破分兵夾擊和多點突破分兵合圍等戰術。

四、各撲火隊負責人發現火勢比較嚴重的時候不得帶領撲火人員直接衝向火區,應採取守勢尋找有利時機,進行阻擊火頭火線待火勢減弱室積極消滅,如果林火危及撲火人員生命安全時應命令及時轉移,實行保護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則。

五、林火撲滅後,不得馬上將撲火人員撤下,應留一定人員看守,清理火場,經過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後,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第十條組織指揮程序

一、林場轄區一旦發現火情,30分鐘內場主要領導和撲火指揮,副指揮及時趕到現場,組織指揮撲救,同時在十分鐘內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報告,

二、如無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災向市指揮中心提出要求請求支援。

第十一條撲火原則

已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對原居民點和重要是溼的安全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採取足打清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力打殲滅戰三賽撲火,戰術上要採取整體爲空這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組合爲主,正面爲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和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是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力量爲主,必要時可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幹部及當地羣衆等非專業力量參加撲救工作午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片包乾薄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過火廠的責任制第四章,後期處置第12條臨場應會同林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及時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並向當地人民政府提交評估報告,第十三條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及時總結分析花火災發生的原因和吉英刺激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第五章獎勵與處罰第十四條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與表彰獎勵第15條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4

爲有效防治我社區自然災害,避免和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上級自然災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

xx社區位於xx街道辦事入東2公里,轄區有企事業單位8個,4個家屬院落,2個物業小區及1個城中村,另有學校1所,轄區共有常駐居民2187戶,4000餘人。

二、工作機構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我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指揮、組織、協調、監管。

組長:xx(社區主任)

副隊長:xx(社區黨支部書記)

成員:xx(副主任)xx(委員)xx(委員)xx(委員)xx

下設辦公室,負責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職責分工:

(1)隊長:分管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自然災害羣測羣防和突發性自然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並負責向社區居民公佈本預案。

(2)副隊長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自然災害臨災搶險、排險。

(3)成員負責發佈本轄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資訊;負責地質災害監測資料和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資料的整理、彙總和上報工作。

(4)小組隊長:負責組織本轄區居民小組範圍自然災害點監測和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威脅羣衆撤離;負責及時嚮應急工作組隊長報告自然災害災情。

(5)應急工作組其他成員: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和汛期值班等項工作。

2、社區巡查小組:社區兩委會、社區居民小組、社區志願者組成社區巡查小組。

二、防災搶險

1、自然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

2、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遇強降雨和上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強自然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發現險情徵兆,立即組織受影響羣衆撤離,並及時上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定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在強降雨過後,根據自然災害點具體情況,採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治理措施。

3、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發現監測自然災害點有異常變化和暴雨天氣前後,應增加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於3次,災害體處快速異變狀態的,應每1—2小時監測一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於2次,並通知受影響社區居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數據記錄、歸檔。

4、災後處理

災情發生後,社區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區羣衆的思想工作,安定羣衆情緒,並妥善安置受災羣衆,及時組織災區羣衆開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範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組成員、搶險小分隊成員、社區巡查小組成員於每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補充,修改本預案,並向社區居民公佈。

2、宣傳到位。向社區居民宣傳自然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佈本預案,充分認識防禦自然災害工作的'艱鉅性、重要性,提高社區民有自我防範意識。

3、措施到位。自然災害點監測到位、易發自然災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組織對避險路線、臨時安置點進行勘查,並向社區居民公佈。

4、物質到位。每個社區居民小組購雨衣、手電、應急燈(具體數量由社區組具體實際確定)等必備物質設備,並由俞厚祥保管。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5

爲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減少國有資產損失,維護學校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使災害發生後,對學校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於颱風、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學校淹沒、道路堵塞等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工作領導小組及聯繫電話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三、工作職責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和教師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小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爲,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五、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自然災害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其主要職責取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預防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故預防責任制。彙總和收集學校自然災害事故的資訊情況,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知識宣傳,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4)檢查、督促學校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校舍、場地、圍牆、水溝、廁所、電線、煙囪、樹木等建築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故應的發生。

(6)在街道、教育局的領導指揮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災害事故而發生的處置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覈,並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對校舍、場地、圍牆、水溝、廁所、電線、煙囪、樹木等建築開展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學校應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撒安排工作。

(4)增加學校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故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練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校方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颱風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放學。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學校在臺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並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並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資訊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八、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結合學校的特點,啓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倒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是最後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並引導學生轉移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撤離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信號後及時開啟所有大門,總務處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開啟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電話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並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做出反應,指揮個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A、教育宣傳組:將相關情況通知各有關部門,教育辦領導彙報,聯繫“110”等相關部門到場撲救,聯繫醫療部門實施醫療救護。

B、事故處理組:引導學生安全撤離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並要安慰管理好學生,不使學生走失、走散。將受傷師生及時送往醫院救治或就地對傷員展開實施救護,並就地取材展開營救尚未脫險的師生。

C、後勤保障組:保障人、財、物及時到位,儘量大可能保證師生生命安全,使損失減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爲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0)助相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九、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學校校長是本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於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校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