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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林防火處理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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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如何制定護林防火處理應急預案?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精心整理的護林防火處理應急預案,歡迎閱讀!

護林防火處理應急預案

護林防火處理應急預案

爲全面落實有關林業政策,有力推進我鎮綠色發展,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能力,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安全,根據《上栗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栗縣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及《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鎮森林防火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貫徹落實“預防爲主、積極消滅、防消結合”的防火方針,在全面落實預防措施的同時,充分做好撲火的各項準備,一旦發生火災,各相關部門分工負責,責任到人密切配合,做到反應迅速,組織有序,以人爲本,科學撲救,杜絕人員傷亡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

二、啓動條件

凡屬以下森林火情,均啓動本預案。由鎮人民政府指揮撲救,各鎮屬單位、各村、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服從,並按指令組織實施。

1、有明火在林地內燃燒,可能造成大面積蔓延的;

2、簡單人力撲救無效的;

3、燃燒時間二十分鐘以上,火勢難以控制的;

4、需請求相鄰鄉鎮支援的;

5、花炮企業周邊發生火情的`;

6、液化汽站周邊發生火情的。

三、啓動程序

各村發生火警火災時應嚴格按照火警、火災報告制度逐級上報。

1、鎮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巡邏隊(名單附後),各村成立5人以上的村級森林防火巡邏隊對森林防火重點地段進行巡邏。凡發生上述火情的,各村及巡邏隊應立即向鎮政府報告,不得延誤。

2、鎮政府機關值班人員接到報告後,首先通知各駐村防火責任人,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撲火, 然後立即向帶班領導及鎮主要領導報告,並做好記錄。

3、帶班領導及有關負責人要立即組織瞭解和快速掌握具體情況通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並及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及縣政府報告。

4、根據鎮主要領導的指示,鎮防火辦立即向有關村通報火情,傳達領導批示,同時,做好應急工作採取緊急處置措施,迅速組織人員上山撲救。

5、隨時瞭解掌握火情,爲上級森林防火部門,有關領導決策做好各項工作。

四、組織機構

成立桐木鎮森林防火指揮部,人員如下:

總  指  揮:嚴鵬程

常務副總指揮:李子米 聶 俊

副總指揮:彭柏林 郭德福 李孝亮 崔崑山 彭 略

甘 劍 易傳瑤 黃 嬌 柳義成 宋樹榮

黎華生 黎友成 李子米 鄭席標 李龍聖

王其偉 施怡權 何宏寬

成    員:易生根 黃賢福 陽珊明 鍾文炳 鍾 林

高維生 甘高富 肖維科 金國柱 黎汝紅  肖 坤

各駐村掛點領導、工作組長 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工作職責:①負責資訊傳遞,排查隱患;②實施各項應急措施;③發佈有關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④統一調度有關方面人員,設備、物資,組織防火;⑤向上級報告火情;⑥做好受災羣衆思想工作。

指揮部下設防火辦公室在鎮農辦,由高維生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農辦全體及人武部全體成員。值班電話:7159002、7159281。

工作職責:①及時掌握全鎮有關火情;②督促協調檢查各村、各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③貫徹執行鎮指揮部關於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④負責處理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⑤加強值班。

五、森林火災事故的處理程序

凡發生本預案啓動條件之一情況的,各村委會應立即上報鎮政府。鎮政府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後,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同時向上級森林防火辦公室彙報並認真做好記錄。

2、啓動預案,設立前指

鎮政府帶班領導及防火辦負責人接到值班人員報告後,要立即趕赴現場,詳細瞭解火場態勢,並協調、調度鎮村兩級撲火隊伍進行撲火,並做好應急措施準備,必要時森林防火指揮部立即成立前線指揮部,以便加強火場指揮,協助火場撲火工作。

3、撲火力量的組織

①成立村委會應急撲火隊伍。

②成立桐木鎮半專業撲火隊(名單附後)

③成立鎮撲火搶救隊(各辦人員)

村委會應急撲火隊伍,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鎮撲火應急分隊隨即趕赴現場,隨後派出撲火搶救隊人員。

4、撲火原則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組織,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講究戰術,集中兵力打好火戰,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到一線指揮撲火,堅持以人爲本的原則,嚴禁老、弱、殘、幼兒參加撲火。

5、後勤保障

各村以及鎮黨政綜合辦,要做好撲火戰鬥的後勤保障計劃,保證撲火救災的物資需要。救火期間,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全權指揮車輛,必要時借調駐鎮、鎮屬單位車輛運輸撲火人員,救援物資等。衛生院做好醫療救護工作準備。

6、火災處理、查處   森林火災撲滅後,除防火人員看守火場外,要及時組織撲火隊伍撤離火災現場。鎮防火辦配合縣林業局,及時查明火因,對火災肇事者依法做出處理。

7、善後處理

森林火災發生後,鎮人民政府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後安置和災後重建工作。受災行政村和農辦要及時維護災後林政秩序,嚴禁亂砍亂伐,做好更新造林等相關工作。

六、落實撲火責任

各村駐村班子成員爲第一責任人,各村書記和村主任及駐村工作組長爲第二防火責任人,各村必須強化宣傳、制定本村防火預案、分好山頭責任到人,確保不發生森林火災。鎮防火領導小組毎周通報一次,嚴格兌現考覈。

附:1、桐木鎮森林防火巡邏隊人員名單

2、桐木鎮半專業撲火隊人員名單

3、桐木鎮森林防火工作分片包乾責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