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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保險與理賠課程中案例教學法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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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保險與理賠課程是西安航空職業技術學院汽車工程學院(以下簡稱爲“我院”)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專業的專業核心課程。教師於教學中扮演着設計者和激勵者的角色,鼓勵學生積極參與討論,讓學生成爲學習的主體,樹立學生主人翁的身份,從而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汽車保險與理賠課程中案例教學法應用,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汽車保險與理賠課程中案例教學法應用

【摘要】本文就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專業的學情特點和汽車保險與理賠課程的學科特點進行了分析,提出採用案例教學法於《汽車保險和理賠》的課程教學中,文章從案例教學法的含義、教學實施、教學效果分析等方面入手,綜合評定認爲案例教學法對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提高學生從事車輛保險理賠實務的職業能力具有積極的作用。

【關鍵詞】汽車保險與理賠;課程分析;課程改革

一、汽車保險與理賠課程的學情特點和學科特點

汽車保險與理賠課程是西安航空職業技術學院汽車工程學院(以下簡稱爲“我院”)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專業的專業核心課程。

該課程於大二第二學期開設,在學生已具備《汽車構造》、《計算機應用基礎》、《汽車法律法規》等基礎上開設這門課程,意在讓學生具備從事車輛保險理賠實務的職業能力,然而,就高職院校目前的生源而言,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專業的學生大部分是“文科”的底子,60%左右的`女生,數理化的底子較差,稍微一點理科的計算,立馬沒有了學習興趣,打着“沒有學過”,“不會算”的旗號,開始自暴自棄,那怎麼樣才能讓學生對於保險理賠中的“理賠”產生興趣,這就不得不要求任課教師探索新的方法吸引學生的注意力,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案例教學法就是教師採用的其中一種方法。

是一種以案例爲基礎的教學法(case—based teaching),其實質是提出一種教育的兩難情境,無特定的解決之道,而教師於教學中扮演着設計者和激勵者的角色,鼓勵學生積極參與討論,讓學生成爲學習的主體,樹立學生主人翁的身份,從而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

二、案例教學法簡介

案例教學法起源於1920年代,由美國哈佛商學院(Harvard Business School)所倡導,當時是採取一種很獨特的案例型式的教學,這些案例都是來自於商業管理的真實情境或事件,透過此種方式,有助於培養和發展學生主動參與課堂討論,實施之後,頗具績效。後被廣泛應用,受到了一線教育工作者的青睞。高職教育是以適應社會需要爲目標,將從“教室、圖書館和實驗室爲主要學習地點,書本學習是基礎”的模式慢慢轉向爲“教室與實習地點的一體化設計,注重工學結合”,就業將是促進學習的重要動力,使學生畢業後具有“零距離”上崗工作的能力。汽車保險與理賠這門課程更是注重理論聯繫實際,透過引入案例,保證在教學過程中“以教師爲主導、以學生爲主體”,達到學生如同置身現場分析和處理問題的效果。

三、案例教學法在《汽車保險與理賠》課程中的實施

汽車保險理賠課程由於其本身具有較強的抽象性和繁雜性,採用傳統的教學方法很容易讓學生感到枯燥乏味,失去學習的興趣。而在案例教學中,案例教學法在其實施過程中有其相對應的實施過程圖,透過教師精選案例、講解案例,讓學生產生興趣的同時明確自己的學習目標,值得注意的是教師在講解案例的過程中要注意重難點的引出和學習方法的引導,透過對本案例的講解讓學生思考並獲得重要的知識要素,而後教師可以適當改造拓寬案例,讓學生具備解決同類問題的能力,最後,讓學生參與教學評價活動,和教師一起對整個教學活動進行綜合評價,提出本次教學實施過程中的優缺點,並對不足的地方加以提高和優化。例如在對保險“近因原則”的知識點的學習時,先給學生講解近因原則的含義、近因原則的判斷,並引入如下最常見的發動機進水的案例讓學生分析。

案例:袁某爲自己的轎車購買了車輛損失險,保險金額爲19萬元,保險期自20xx年8月6日零時起至20xx年8月5日24時止。20xx年8月20日凌晨,市區下了一場傾盆大雨,大多數道路有積水現象。

同日上午9時,袁某準備開車上班,見停放在其住宅區通道的上述保險車輛輪胎一半被水淹,且駕駛室中有浸水的痕跡,則經簡單擦抹後就上車點火啓動,發動機發出發動聲後熄火,爾後則無法起動。袁某隨後將車輛拖至某汽車維修公司,經該公司檢查認爲故障原因系發動機進氣系統入水並被吸進燃燒室,活塞運轉時,由於水不可壓縮,進而導致連桿折斷,缸體破損。

然後讓學生思考:本案例近因是暴雨,還是啓動發動機?保險公司予以理賠嗎?透過透過學生討論,一致認爲發動機損壞的近因是啓動發動機,它是直接導致保險車輛發動機缸體損壞的原因。依據是:暴雨和啓動發動機這兩個危險事故先後間斷出現,根據近因原則,啓動發動機是直接導致保險車輛發動機缸體損壞的原因,故爲發動機缸體損壞的近因。在學生掌握這個知識的基礎上拋出爲什麼社會上出現很多“發動機進水理賠難”的案例,由教師引導學生總結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從而認識到理賠中“近因原則”判斷的重要性。

四、案例教學法的實施評價

透過以上的分析我們知道案例教學法大體教學程序,依次爲明確教學目標→精心蒐集典型教學案例→安排教學環節,採取這種教學設計,其優點爲:

1、能夠調動學生的學習主動性。教學中,選用學生熟知的,或者是某種常態事件爲案例,這種不斷變換的教學形式,是學生的大腦一直處於比較興奮狀態,注意力能夠得到及時調節,有利於學生保持最佳的學習狀態。

2、生動具體、直觀易學。案例教學的最大特點是它的真實性。由於教學內容是具體的實例,加之在教學資源的製作過程中教師可以採取兩車碰撞、火災、水災、車禍現場等圖片、讓學生置身於案例現場,更易於學習和理解。

3、有利於提高教師的教學能力。在案例討論過程中,教師應做到對理論內容熟知,對所教學情熟悉,充分做好教學過程中對學生思維的啓發和積極性的調動,進一步使學生對知識的運用達到舉一反三的目的。這就要求教師不斷提高自己運用案例教學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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