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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油加工企業職業病危害調查分析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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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瞭解某糧油加工企業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控制措施,爲職業病防護提供科學依據。方法採用現場職業衛生調查、職業衛生檢測和職業健康檢查法對職業病危害進行調查分析。結果該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爲正己烷、石蠟煙、噪聲、穀物粉塵和高溫。現場檢測結果顯示各車間崗位接觸化學物濃度和高溫強度均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但豆粕包裝車間工人接觸穀物粉塵濃度、預處理車間巡檢崗位和車間控制室噪聲強度均超過國家標準,且近3年預處理車間巡檢崗有3例檢出純音聽閾測試高頻段雙耳平均聽閾>40dB。結論糧油加工企業噪聲和粉塵危害不容忽視,應採取切實可行的防護設施和措施,保護勞動者的健康。

糧油加工企業職業病危害調查分析的論文

關鍵詞:糧油加工;職業病危害;職業接觸限值;正己烷;穀物粉塵;石蠟煙

糧油加工業作爲糧食再生產過程的重要環節和食品工業的基礎行業,與人們的生活密切相連,與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密切相關。但糧油加工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具有嚴重影響。爲了解糧油加工企業生產過程中可能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及其防控現狀,2015年7月我們對泰興市某糧油加工企業開展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與分析,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爲做好糧油加工企業職業病防護提供科學依據。

1對象與方法

1.1對象

選取泰興市某糧油加工企業作爲調查對象,該企業設有處理量3000t/d制油生產線2條,年產大豆油40萬t、豆粕120萬t、菜籽油85萬t和菜粕130萬t,勞動用工112人,全年工作日320d,實行四班三運轉工作制。

1.2方法

1.2.1職業衛生現場調查採用現場職業衛生調查方法,瞭解企業生產工藝過程,確定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查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的落實及職業衛生管理的實施情況。1.2.2職業衛生檢測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及分佈,依據《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採樣規範》《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等國家相關技術規範和標準的要求[1-11],透過現場檢測和實驗室分析,對該企業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以及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的防護效果進行評定。在企業生產滿負荷條件下,選擇1個工作日內空氣中有害物質濃度最高時段和接觸粉塵和有害物質濃度最高、接觸時間最長的勞動者進行採樣,連續採樣3個工作日。1.2.3職業健康檢查收集該企業近幾年職業健康檢查報告,按照《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12]《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13]等有關要求進行對照評價。

2結果

2.1工程分析

該企業主要分爲預處理車間、浸出車間和豆粕包裝車間,以菜籽及大豆等爲原料,選用成套油脂榨油設備進行生產加工,主要生產工藝爲膨化浸出工藝。大豆運輸車輛進入卸貨棚,傾倒至卸貨棚內的地下受料槽內,由受料槽內的輸送機輸送進入筒倉。原料由出倉輸送機、提升機、車間進料輸送機送入預處理車間,透過雙層清理篩清除雜質後,送入調質機,調質後的大豆進行破碎;將脫皮的大豆進行壓坯送入膨化機,膨化後的大豆料胚依次透過熱風乾燥和冷風降溫後送入浸出車間。將來自預處理車間的膨化和乾燥的大豆料胚送入浸出器,在封閉浸出器內被正己烷溶劑噴淋和浸泡,浸出工序產生的產物爲含正己烷的固態溼粕以及液態的混合油。含有溶劑的粕送入蒸脫設備,將溶劑從豆粕中脫除,脫溶後的粕進行乾燥,成爲粕蛋白飼料產品,送入粕庫經打包後暫存等待銷售外運;含有溶劑正己烷的混合油脂,透過蒸發和氣提工序,將溶劑從毛油中脫除;脫溶後的毛油進入脫膠工序,以分離毛油中的磷脂;脫膠後的毛油透過乾燥滿足國家四級成品油的要求。從粕和混合油脫溶過程中回收的正己烷氣體,循環回用於浸出工序。未能冷凝的含正己烷的廢氣由管道輸送進入廢氣處理裝置,採用石蠟吸附回收的方式,降低排放廢氣中正己烷含量。該企業連續性生產的單元自動化程度較高,一般採用分佈式控制系統進行控制,工人以巡檢爲主,在生產裝置區停留時間較短。包裝車間的豆粕包裝由工人現場操作,一個班次工作4h,且均爲密閉操作,自動化程度較高。根據該企業生產工藝及工人在勞動過程中的實際接觸情況,確定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有穀物粉塵、正己烷、石蠟煙、噪聲和高溫,各崗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及防護設施見表1.

2.2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本次共檢測2個崗位穀物粉塵濃度,檢測結果顯示,包裝車間包裝操作工接觸穀物粉塵時間加權平均濃度(CTWA)爲6.1mg/m3,不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4mg/m3)的要求,根據《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第1部分:生產性粉塵》(GBZ/T229.1-2010),該崗位作業級別爲Ⅰ級(輕度危害作業)。

預處理車間巡檢工接觸穀物粉塵CTWA爲1.6mg/m3,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4mg/m3)的要求,該崗位粉塵作業級別爲0級(相對無害作業)。毒物檢測使用個體採樣方法,檢測結果顯示浸出車間巡檢工接觸正己烷、石蠟煙CTWA均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根據《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第2部分:化學物》(GBZ/T229.2-2010),計算有毒作業分級指數=0,爲0級(相對無害作業)。噪聲檢測採用個體測量和定點測量兩種方法,個體測量預處理巡檢和浸出巡檢兩個崗位,各測量3名工人,結果顯示預處理巡檢崗位作業人員接觸噪聲8h等效聲級爲90.9~97.0dB(A),不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85dB(A)的要求,依據《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第4部分:噪聲》(GBZ/T229.4-2012),該崗位噪聲作業分級爲Ⅱ級(中度危害)。浸出巡檢崗位作業人員接觸噪聲8h等效聲級爲82.2~83.8dB(A),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此外本次定點檢測共檢測12個作業點,噪聲強度爲80.2~102.7dB(A),僅預處理車間軋胚機和浸出、預處理車間控制室兩個作業點超標,檢測合格率爲83.33%。對預處理車間、浸出車間作業環境進行高溫檢測,結果顯示各車間高溫環境作業崗位溼球黑球溫度(WBGT指數)均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2.3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調查

該企業生產過程和設備機械化、密閉化和自動化程度較高,工人主要採取巡檢作業方式,避免了直接操作,並結合生產工藝採取了通風和排毒措施。穀物粉塵主要產生在預處理車間的上料口、振動篩、清理機、脫皮機、對輥破碎機等,企業在以上產塵部位均設定了除塵裝置,但現場調查發現包裝崗位未設定有效除塵裝置。該企業針對各有害作業的作業內容及可能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特點爲工人配置了防塵口罩、防噪耳塞等個人防護用品。現場調查發現巡檢人員佩戴信噪比值爲33dB(A)的海綿耳塞,實際聲衰減值爲20dB(A)。

2.4職業健康監護

該企業制定了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每年組織員工開展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對2013—2015年該企業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結果進行分析,結果顯示,企業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人112名,體檢102人,10名外包作業人員未進行體檢;3年來參檢員工異常體徵檢出率約爲50%,其中血壓、血常規、心電圖、B超等體徵異常可能與個人體質和生活習慣有關,與其崗位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無特異性關聯;職業健康相關體徵異常員工中,測聽異常3例,複查後均未發現聽力損失及職業禁忌證。

3討論

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安監總安健〔2012〕73號)[14]的規定,糧油加工行業應屬農副食品加工業中植物油加工業,爲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對該糧油加工企業的調查顯示,其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爲穀物粉塵、正己烷、石蠟煙、噪聲和高溫,生產過程中使用正己烷溶劑,可能產生《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03〕142號)[15]中所列高毒危害的化學物質正已烷,綜合分析後定性爲職業病危害較重項目。現場檢測結果顯示,各車間崗位接觸的化學物濃度和高溫強度均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但豆粕包裝車間工人接觸的穀物粉塵濃度、預處理車間巡檢崗位和車間控制室噪聲強度均超過國家標準,且對近3年體檢資料的分析發現預處理車間巡檢崗有3例出現純音聽閾測試高頻段雙耳平均聽閾>40dB,可見,包裝工的粉塵防護、預處理車間巡檢工的噪聲防護應作爲企業生產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關鍵控制點。根據現場調查,該企業連續性生產的單元自動化程度較高,工人以巡檢爲主,絕大多數時間工人是在車間控制室內,而控制室佈置在預處理車間和浸出車間中間,其門窗均爲單層,防噪效果不理想。建議企業對車間控制室進行降噪裝修,採用吸噪材料消聲板、消音板、吸音棉和阻音板吊頂並裝修牆體[16];窗戶採用雙層真空隔音玻璃,門採用2扇隔音門;對浸出車間、預處理車間內噪聲較大的設備安裝的隔聲罩和消聲器要保證隔聲、消聲效果。此外,現場調查發現巡檢人員佩戴的耳塞其實際聲衰減值爲20dB(A),適合不超過100dB(A)的作業場所,但現場檢測結果顯示預處理車間軋胚機處噪聲強度超過100dB(A),因此應爲預處理車間巡檢人員配備聲衰值足夠、舒適有效的護耳器等個人防護用品,以減少噪聲的危害。同時進一步加強對作業人員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的監督和培訓,提高作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督促其按要求正確使用各種個人防護用品;注意個人防護用品的定期更換及維護,保證防護用品的有效性。在粉塵防護方面,應在包裝車間的全部包裝秤下料口處加設吸塵裝置,料斗下料包裝時,使周圍處於負壓狀態,豆料粉塵透過布袋除塵器除塵後再按設計高度排空。同時還應對通風除塵系統的設備定期檢查、及時維修、定期保養,保證其正常運轉狀態,增加設備密封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