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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銷合作社與新農村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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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銷合作社與新農村建設
  隨着流通業市場格局的形成和,供銷合作社舊的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已不能適應農村發展。目前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進程中,供銷合作社必須進行戰略性選擇:面向市場,深化改革,引導農民、成立經濟合作組織,建立各類專業協會,發展經紀人隊伍,直接爲農民提供生產、營銷、資訊、技術、培訓等服務,從而全方位、多途徑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以充分發揮農村流通主渠道的作用。
  供銷合作社新農村參與建設經營方略
  一、供銷合作社參與農村建設的必要性
  改革開放之前,供銷合作社曾有着遍佈農村、貫通城鄉的組織系統和經營服務,其職工隊伍長期生活和工作在城鎮農村,熟悉農村情況,與農民感情深厚,在促進城鄉物資交流、搞活農村流通、助農增收和爲農服務中發揮着重要作用,在推動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經營、繁榮農村經濟中擔負着重要任務。然而,隨着流通業市場格局的形成和發展,供銷合作社的農村流通主渠道作用逐步萎縮,供銷合作社舊的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已不能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在市躊擴大農村專業合作社的覆蓋面。基層供銷合作社應充分發揮和利用其資金、技術、資訊、人才、設施、經營等方面的優勢,堅持開放辦社,在自願互利的基礎上,採取資本聯合、勞動聯合、科技聯合、銷售聯合等方式,與農民和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類型的經濟組織,共同創辦或聯合興辦專業合作社。供銷合作社、社有企業也應根據自身實際,自辦或與農民及其他經濟組織聯辦專業合作社。
  2、積極引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供銷合作社要利用自身優勢,爲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搭建平臺,圍繞地方主導產業和優勢產品,積極引領流通服務型、技術推廣型、儲運加工型、綜合服務型等產權清晰、股權多元化、服務帶動能力強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加強指導,搞好服務,鼓勵和支援農村種植、養殖、加工、運銷大戶和農民經紀人等牽頭組建各類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以產權關係爲基礎,以利益連接爲紐帶,積極探索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組成新的聯合性組織,增強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持續發展能力。
  3、積極推進農產品行業協會和農民經紀人協會的發展。供銷合作社應根據新階段農業和農村經濟需要,結合縣域經濟發展,加快整合和改造現有農產品行業協會,積極發展各種新的農產品行業協會。堅持開放辦會,廣泛吸納同行業各類組織入會,擴大實力,增強代表性。供銷合作社應加強對各類協會的指導,提升協會的.服務功能,加快協會的社會化步伐。積極培育農民經紀人,壯大農民經紀人隊伍,加快組建農民經紀人協會,提高組織化程度,增強中介服務能力,充分發揮他們在搞活農村流通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