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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上市公司採用期權的會計處理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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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體批露證監會和財政部就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實施的會計處理原則已經達成一致,具體辦法將很快出臺。

國內上市公司採用期權的會計處理論文

在第二批股權分置試點公司中,已經有中化國際等上市公司實施了股權激勵計劃。在股改全面展開後,有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肯定不在少數。因此,對相關會計處理的規範亟待解決。

我們估計規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會計處理的《企業會計準則第XX號-股票期權》(下稱《股票期權》)應該已完成起草,之所以沒有發佈,是由於沒有相關法規的支援。因此,一旦業界流傳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規範意見》正式頒佈,《股票期權》準則的徵求意見稿也將擇機而出。

授予員工的股票期權將增加員工薪酬費用

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會計規範應當已經考慮了與將來的《股票期權》會計準則的銜接。我們認爲,《股票期權》準則中,將規定上市公司授予員工的股票期權須在授予日增加員工薪酬費用,這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規定相一致。

在沒有新準則的前提下,按照我國目前的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如果允許上市公司採用員工股權激勵計劃,那麼公司在實施股權激勵時,採取的做法就是隻需調整公司的權益結構,比如由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就可以。由於整個過程沒有現金的收入與支出,因此對總資產以及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沒有影響。按照這樣的會計處理,揭示出來的情況只是反映原有股東的每股收益被攤薄了。

然而,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的實質是由於授予方,即公司接受了員工的服務而給予其的報酬,員工的服務是公司發行權益性工具(股份或股份期權)的對價而收到的資源,公司享受服務實質上是對所接受資源的消耗,因此,需要將其作爲費用予以確認。將出臺的相關會計處理規範會要求將授予員工的股票期權在授予日增加員工薪酬費用,從而減少當期損益。

《IFRS2》對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的會計處理

美國2004年修訂的《FAS123—以股份爲基礎的支付》(下文簡稱爲《FAS123》),以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公告-股份爲基礎的支付》(下文簡稱爲《IFRS2》),都規定上市公司須在授予日將授予員工的股票或期權確認爲員工薪酬費用。由於我國的《股票期權》準則在制定中主要借鑑了國際會計準則,並且相關規定也將與其趨同,因此,我們將在下文中介紹《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公告-以股份爲基礎的支付》的相關會計處理。

《IFRS2》的.目標是對主體從事的以股份爲基礎的支付交易的財務報告作出規定,包括授予僱員的股份期權交易的會計處理。下面我們將列舉三例,介紹《IFRS2》對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的會計處理。

1. 無附加條件,直接授予員工正股

在此情況下,公司須在股份授予日,根據授予的股份數目與每股市價確認員工薪酬費用。

例:A公司決定在20X6年1月1日授予公司20名高管每人5000股正股,授予日公司股價爲¥20,那麼,公司須在1月1日確認5000×¥20×20=¥2000000員工薪酬費用。

2. 附服務年限要求,授予員工股份期權

在此情況下,公司須在股份授予日,利用符合規定的期權定價模型計算每份股份期權的公允價值,並且考慮員工離職等因素,分期確認員工薪酬費用。

例:A公司決定在20X6年1月1日授予公司20名高管每人5000份股份期權,每一授予均附有要求員工未來三年留在公司工作的條件。根據期權定價模型,公司估計每份股份期權的公允價值爲¥20元。基於加權平均概率,主體估計有10%的僱員將在未來四年內離開。

情景一:公司對員工離職率的估計完全準確。

情景二:離職僱員與估計數不相同:20X6年有1名員工離職,公司估計還會有2名員工離職,將離職率上調爲15%。20X7年,又有1名員工離職,公司將離職率上調爲20%。20X8年,又有1名員工離職。

3. 附服務年限要求,授予員工股份期權,行權價格與公司業績相關

在此情況下,公司依然需要在期權授予日,利用符合規定的期權定價模型計算每份股份期權的公允價值,並且需要考慮員工離職、公司業績等因素,分期確認員工薪酬費用。

例:A公司決定在20X6年1月1日授予公司20名高管每人5000份認購期權,每一授予均附有要求員工未來三年留在公司工作的條件。如果三年中,公司淨利潤每年增長率不少於10%,到期行權價格爲¥30,否則,行權價格爲¥40.在授予日,公司經過模型計算,估計當行權價格爲¥30時,股份期權的公允價值爲每份期權¥16.當行權價格爲¥40時,股份期權的公允價值爲每份期權¥12元。公司估計未來三年內沒有員工會離職。第一年,公司淨利潤增長率爲12%,同時預計未來兩年的增長率都會大於10%;第二年,公司淨利潤增長率爲13%,同時預計第三年增長率仍然大於10%。第三年,公司增長率只有5%。

實務中,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還可以與公司股價表現相結合,也可以給予員工股份和現金的選擇權等。但公司都必須在授予日,確認員工薪酬費用,減少當期損益。

實施股權激勵對公司淨利潤的影響測算

我們取滬深300指數樣本股的平均數虛擬了公司A,測算實施股權激勵對公司淨利潤的影響。A公司的總股本是16億股,2004年淨利潤爲5.4億元。在股權激勵計劃實施日(授予日),公司的股價是6.1元,假設經期權定價模型測算的期權的公允價值是1元。從表中可以看出,對淨利潤的影響完全取決於送股的多少以及股價和期權的價格。

公司一般都會採取授予期權的方案。在授予期權的方案下,公司一般都會附上一定服務年限的要求,這將在一定程度上減少由於實施股權激勵而對公司當期損益的影響。但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減少的當期損益與送股比例成正比關係,因此,對送股比例的彈性會非常大,若要減少彈性,則需要附加比較長的服務年限的要求。

從國外的經驗來看,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由於會減少淨利潤,將使管理層面臨比較大的盈餘壓力,而且,盈利的下滑往往還會導致公司股價的下跌,從而減少員工行權時的收益。因此,就有上市公司透過會計造假來虛構會計利潤,從而推動股價的上漲。爲了避免公司盈利和股價出現大的波動,我國上市公司在實行股權激勵計劃時,一定要經過慎重的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