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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析《紅樓夢》所反映的中國傳統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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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健詞:紅樓夢 傳統 法律思想

試析《紅樓夢》所反映的中國傳統法律思想

論文摘要:《紅樓夢》是中國古代四大文學名著之一,是一部對封建社會進行現實主義批判且藝術價值極商的文學作品,從不同角度給我們提供了很多研究素材。《紅樓夢》創作於清代,在政治法律方面,清代繼承了漢唐宋明等歷代封建制度的主幹,並有所發展,其典章制度發達完備,堪稱中國封建法制之集大成者。透過如此深刻的寫作背景,我們可以透過對這部內容豐富的文學作品的研讀,來體味中國傳統法律思想。

一、皇權至上,法自君出

在中國古代,君主是國家的象徵,是國家主權者。君主掌握國家“要”事,即制定國家的基本政策,主持制定和頒佈成文的法律及決定和發佈各項政令,即“出令布憲”、“出號令,明憲法”,選任人才。這就是說君主集中掌握國家的立法權、決策權、及人事任免權。法自君出,刑由君定,既是被社會所公認的理論原則,又是必須普遍遵行的社會現實。“皇權至上,法自君出”深深烙印在中國封建體制中。皇帝是整個大家的家長,皇權不可侵犯,下屬臣子百姓都視爲他的子民,“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孔子主張制禮樂、定征伐等政治法律行爲應由天子掌握,他對諸侯割據、大夫專權的政治局面進行了嚴厲的批評。《論語·季氏》:“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候出。自諸候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執國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他還嚴厲批評了各種潛越行爲。董仲舒以“天人感應”學說爲基礎,認爲君權神授,皇權至上。他說“天子受命於天,天下受命於天子”,在封建制度下,君主的言論是金科玉律,神聖不可侵犯,決不允許陽奉陰違,抗拒不從。君主的詔令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它可以取消法律,更改法律,代替法律。爲了維護皇權,確保君主的權力及其人身的絕對安全,歷代封建王朝都從立法方面作了嚴格規定。所謂謀反、謀大逆、謀叛、大不敬等罪名,都是爲了維護皇權而制定的。在文學名著《紅樓夢》中,也體現了中國古代皇權至上,法自君出的法律思想。《紅樓夢》第十八回中元妃省親的諸多細節就體現了這一點。元春才選風藻宮後,被尊爲貴妃,成了皇族,因此她的地位就超出了原來的小家,以大家來衡量了,其祖母賈母,生父賈政都在皇權之下視爲臣子,因此都要對元妃行國禮,說話也要用敬辭,而寶玉就更不用說了。祖孫、父女、姐弟之禮都在大家系統中以君臣之禮取而代之,以表示對皇權至高無上的敬畏“賈赦領合族子弟在西街門外,賈母領合族女眷在大門外迎接,半日靜悄悄的。忽見兩個太監騎馬緩緩而來,至西街門下了馬,將馬趕出圍幕之外,便西面站立;半日又是一對,亦是如此。少時便來了十來對,方聞隱隱鼓樂之聲。一對對鳳霎龍族,難羽宮扇,又有銷金提爐,焚着御香,然後一把曲柄七鳳金黃傘過來,便是冠袍帶履,又有執事太監捧着香巾、繡帕、漱孟、拂塵等物。一隊隊過完後,後面方是八個太監擡着一頂金頂鵝黃繡鳳燮輿,緩緩行來”…元妃人園後,禮儀太監跪請升座受禮,引賈赦、賈政等於月臺下排班,後又引賈母等女眷自東階升月臺上排班,昭容皆傳元妃諭令曰:“免”。茶已三獻,賈妃降座,出園至賈母正室,欲行家禮,賈母等俱跪止不迭。賈政又至簾外間安,賈政雖是元妃生父,但此時已經君臣有別,所以身爲臣子的父親要向身爲皇妃的女兒行禮請安,隔着簾子,賈政囑咐賈妃“業業兢兢,勤慎恭肅以侍上”,賈妃囑咐父親“國事爲重,暇時保養”。

二、禮法結合與’‘三綱五常”的宗法的倫理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