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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7屆本科畢業設計 (論文)答辯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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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7屆本科畢業設計 (論文)答辯事宜的通知怎麼寫呢,下面來看看範文吧,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關於2017屆本科畢業設計 (論文)答辯事宜的通知

一、關於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查重結果的規定

1、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查重結果大於等於65%的學生,不能參加學校組織的正常答辯,經修改後重新查重,查重結果小於40%方可參加學校組織的二次答辯。

2、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查重結果大於等於40%小於65%的學生,經修改後重新查重,查重結果小於40%可參加學校組織的正常答辯。若查重結果仍大於40%,不能參加學校組織的正常答辯,經修改後重新查重,查重結果小於40%方可參加學校組織的二次答辯。

3、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查重結果小於40%的學生,正常參加答辯。查重結果小於等於30%的學生方可參與答辯組及學校的優秀畢業設計(論文)評選。

二、關於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查重時間的規定

預查時間定在第的6月7日——10日(週三——週六);正式查重第一次時間爲的6月14日——16日(週三——週五);正式查重第二次時間爲6月20日——22日(週二——週四)。答辯時間爲6月23日——24日。請各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加強畢業設計指導,嚴格按照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時間安排,指導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畢業設計(論文)的撰寫。

三、關於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模板及撰寫規範的說明

1、近期學校教務處對《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撰寫規範》和《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模板》已經上傳至“教務在線”網站的“資料下載”中的“實踐教學”模組。請廣大畢業生及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嚴格畢業設計(論文)要嚴格按《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撰寫規範》和《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模板》完成畢業設計(論文)的撰寫及排版。

2、對於文科類專業,各學院可根據專業具體情況參考《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撰寫規範》和《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模板》做適當調整,由學院統一制定畢業設計(論文)模板。

四、關於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的`相關事宜

1、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要繼續抓好學生畢業設計的後期工作,畢業設計(論文)要嚴格按《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撰寫規範》以下簡稱“撰寫規範”)中規定完成。凡不符合“撰寫規範”中規定的畢業設計(論文)不能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答辯,按畢業設計(論文)不及格處理。

2、畢業設計(論文)的答辯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哈爾濱理工大學關於 本科畢業生畢業設計(論文)的若干規定》(政教發[2003]72號)(以下簡稱“若干規定”)和《關於修訂<哈爾濱理工大學關於本科畢業生畢業設計(論文)的若干規定>中內容的通知》(政教發[2004]71號)(以下簡稱“修訂內容”)中相關規定執行。根據校教學指導委員會意見,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最後成績由答辯委員會綜合指導教師、評閱教師給出的成績及答辯情況確定。

3、各學院必須按教學計劃進行畢業設計答辯,不得隨意提前答辯。2017屆畢業設計(論文)答辯時間爲6月23日至6月24日,成績提交時間爲6月25日下午五點前截止。對成績較差及有異議的畢業設計(論文)各學院自行組織二次答辯,時間爲7月3日。二次答辯成績提交時間爲7月4日下班前。

4、請各學院於6月21日下班前將一次答辯的《畢業設計答辯委員會名單》上報教務處,以便進行檢查、存檔。答辯結束後,請於6月29下班前將二次答辯的《畢業設計答辯委員會名單》及參加二次答辯的學生名單、指導教師、畢業設計題目(電子稿和打印稿 )報教務處備案。

5、各學院在答辯委員會評定成績後,進行院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的評選和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推薦比例爲畢業生總人數1%)、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推薦比例爲指導教師總數的1.5%)的推薦工作。並形成《哈爾濱理工大學院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登記表》同其他推薦材料一同報送教務部2#306,(需要報送電子稿和打印稿,如果資料不全取消評審資格), 電子稿發到郵箱。

6、被推薦爲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優秀畢業設計指導教師的所有材料(評選後所有材料不返還)(包括:原論文和3000字摘要的電子稿以及打印稿、原論文的打印稿需要裝訂)裝入專用檔案袋(檔案袋自行準備),以學院爲單位於6月25日24點前報送教務部2#306(資料不全或者如果不能按時送達視爲自動放棄評選資格)。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將編入2017年畢業設計(論文)摘要選編。各學院在向學校推薦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時,後附的3000字左右詳細論文摘要要用A4紙打印,排版方式和字號請參照《2016年畢業設計(論文)摘要選編》,對不符合版式要求的優秀畢業論文將不予編入《2017年畢業設計(論文)摘要選編》。

7、成立2017年校級本科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專家評審小組,由校教學指導委員會聘請相關人員爲本次專家評審小組成員。2017年校級本科優秀畢業設計(論文)評選時間爲2017年6月26日上午。

8、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工作結束後,請各學院按照“若干規定”和“修訂內容”中對畢業設計(論文)管理的相關要求做好畢業設計(論文)的管理工作。並按學校規定,及時報送畢業設計(論文)成績。

9、請各學院填寫《哈爾濱理工大學畢業設計(論文)選題情況統計表》(最後確定的題目),於6月28下班前報送教務部2#306,電子稿發到郵箱

10、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工作結束後,爲了不影響學校召開學位委員會會議,要求各教學單位最晚於6月25日下班前將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成績錄入“教務在線”,並提交成績。凡不允許參加本次答辯或本次答辯不合格需要進行二次答辯的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填寫“不及格”,如錄入成績有問題請聯繫教務處學籍科。

11、各學院除按規定儲存所有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外,還要儲存所有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電子稿。

教務處

2017.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