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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宣傳演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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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

青少年法制宣傳演講稿

爲了保護我們健康成長,我國制定了許多有關保護青省年成長的法律法規,你知道哪些?(隨機請聽講座學生回答)同學們有沒有聽說過《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隨機請聽講座學生回答)今天,我要和大家講的就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關知識,希望透過今天的講座,同學們能夠多掌握一些法律常識,對照一下自己在學習、生活中的行爲,能夠利用法律法規爲更好地保護自己。

什麼是未成年人?我國法律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稱爲未成年人。什麼是犯罪?我國刑法作了明確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羣衆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爲,依照法律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爲是犯罪。”簡單的說,犯罪就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爲,比如盜竊、搶劫、殺人等就是一種犯罪行爲,會受判刑、抓進監獄的嚴重處罰。在這裏,可能有的同學會不以爲然,犯罪和我們小學生有什麼關係?我又不會偷、支搶。同學們,如果這樣想那就錯了,在我們的生活中,在我們身旁,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例並不少見。湖北大冶震驚全國的“9·13”大冶羅橋中學搶劫案中,3名案犯中2名胡姓少年不足18歲、另一名明姓少年則只有14歲。2004年9月,3名少年因爲缺錢,最終決定學校去“找”。他們手持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在羅橋中學校園搶劫學生53人,毆打學生40人,其中致2人輕傷,16人輕微傷,卻得300多元及牛仔褲1條、懷錶1塊。3名未成年案犯最終分別被大冶法院判處9年、8年、1年有期徒刑,並處500元到1000元罰金。

曾經轟動一時的海南“龍虎幫”犯罪團伙主要成員“惡虎”陳裏入獄時未滿16歲。他的人生經歷可能在失足青年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他本來是個乖孩子,心性也很善良。在學校讀書,就時常看見羣學生相互之間打打殺殺的,還在上課呢,接到通知立馬放下課本便成羣結對地,有的還找出刀具,跑向械鬥場,邊學校老師也沒辦法管住,他平時最愛看槍戰片,黑社會老大的那種“英雄”氣概總是讓他佩服不已,甚至成了他經常標榜的楷模。他開始嘗試追求“黑老大”式的生活。由於有了平日裏勢單力薄遭“追殺”的經歷,他便一步步走進拉幫結派以圖自保的泥潭。最終因“江湖”追殺“砍死人”而鋃鐺入獄。就是在我們江都某中學,剛升入初一的學生江某兄弟,居然在大白天入室偷東西,被人當場抓住。

聽完上述案例,同學們一定會感到震驚,這並不奇怪,因爲在這兒聽講座的同學都是勤奮學習,遵紀守法的好同學,平時對這些事情知道得很處,也不會去做這些事情。說到這兒,我想問大家一個問題,大家有沒有思考過,這些年齡比你們大不了多少,或者說是年齡與大家差不多大的孩子爲什麼會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可以隨機請學生回答)

剛纔說過,江某兄弟入室盜竊的案子,據我所知,在小學時,這兩兄弟就經常拿同學的鋼筆,有時沒有零花錢,就到學校小商店去偷偷拿吃的,被學校發現後,老師多次對其進行教育,並按校紀校規給予寫檢查,通報批評等處分。兩兄弟被警察發現後還認爲寫寫檢查、挨個處分就沒事,殊不知他們這種行爲已構成盜竊罪,要被判刑。以上的事例說明不少人對違法的犯罪的關係還不太清楚。一般違法行爲對社會危害性較小,只是違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規定,只是受民事的、經濟的、行政的等方面非刑罰制裁方式的處罰。如:有的學生在上學的路上毀壞路邊的小樹,違反《森林法》,有的在家放羊牛將別人的莊稼損壞,有的將別人停放在路邊的汽車損壞,有的將街道、公園裏的公共設施損壞等。特別常見的是有的同學上學、放學時騎自行車不走自行車道,而是幾個人並排騎着自行車在公路上互相追逐,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這都是違法現象,這些現象不一定非得判刑抓進監獄,可以罰款、拘留。但是,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那就要受到刑法的制裁。

但是,應當看到,一般違法行爲同犯罪行爲之間的共同點,都是對社會有危害性的行爲,只是輕重不同而已;都是違法行爲,只是受法律制裁的方式不同,嚴厲程序不同而已。由此可見,一般違法任其發展,有可能滑向犯罪。如:某個學校的一名學生,平常偷拿同學的筆、工具書等學習用品,後爲發展到翻牆入室盜竊,開始是一般違法行爲,出於教育、挽救的角度,學校進行教育,後來觸犯刑法,就要由公安機關處理,受法律的制裁。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出了預防未成年人的九種不良行爲,只要你有了這幾種不良行爲,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邊緣:(一)曠課、夜不歸宿;(二)攜帶管制刀具;(三)打架鬥毆、辱罵他人;(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爲。在這幾種不良行爲當中,同學們尤其要注意千萬不可有下列行爲。

1、曠課、夜不歸宿。2、攜帶管制刀具。3、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4、進入法律法規規定的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爲什麼要特別提出這幾點呢?因爲同學們經過老師父母多年的教育,都已經知道偷竊、賭博等行爲是社會所不允許的,而對上述四條所說的行爲,同學們認爲這些都是不算什麼大事,而且這些事情在同學們生活、學習中經常出現,這些看似不太嚴重的行爲,因爲同學們自身的防範意識不夠,往往就會演變成犯罪行爲。

爲什麼不能曠課?不能夜不歸宿?因爲曠課容易與社會上的不良少年和違法犯罪團伙廝混一起,最後走上犯罪的深淵。夜不歸宿的未成年人未經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同意,到深夜還不歸家的行爲,夜不歸宿的未成年人很容易受壞人引誘走上違法犯罪道路,也往往由於孤身無助成爲犯罪者的攻擊對象。

什麼是管制刀具?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相類似的單刃、三棱刮刀,未成年人攜帶管制刀具的危害極大,很容易在一時衝動下持刀傷害別人,由於力弱,刀具有很容易被人搶去傷害未成年人,因此必須來歷禁止。某校有兩個學生和社會青年一起持刀搶劫人民幣100元、紅塔山香菸兩包被判2年。濟南有三個青年攔截工人強制剝去人家褲子,搶去褲子兩條,現金3元,並用匕首把人扎傷,被法院判處11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