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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社區法制宣傳的演講稿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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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稿是一種實用性比較強的文稿,是爲演講準備的書面材料。在生活中,演講稿在我們的視野裏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相信寫演講稿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以下是小編整理的2021年社區法制宣傳的演講稿範文,歡迎大家分享。

2021年社區法制宣傳的演講稿範文

社區法制宣傳的演講稿1

敬的各位領導,同志們:

大家好!我叫xx,是本縣幸福社區一名普法員。我能夠站在這裏參加演講比賽,心情十分激動,感到無比榮幸。今天,我作“做好普法工作,營造守法氛圍”的演講,向各位領導,同志們彙報自己有關普法宣傳、司法調解方面的工作情況,目的是和大家互相交流,共同勉勵,促進法制建設,共建穩定和諧社會。

我作爲一名社區普法員,深知法律的重要性,利用一切工作機會,廣泛、深入、持久地向社區廣大羣衆宣傳法律知識。讓社區羣衆懂得:法律作爲調整公民行爲的規範,在日常生活中時時與我們伴隨,從呱呱墜地的嬰兒,到白髮蒼蒼的老人,無人不在法律的規範之中。我國法律規定公民從出生時,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透過宣傳,使社區羣衆自覺形成學法、懂法、守法的濃厚氛圍,學法,就是要認真學習國家的全部法律;懂法,就是要掌握國家法律的精神與內涵;守法,就是要在法律的範圍與框架內辦事。在學法、懂法、守法的基礎上,要遵紀守法,不幹違法亂紀、破壞法律之事;要理智地對待每一件事,不得衝動、魯莽,做出不符法律的事;要時刻審視自己的行爲,不斷自律,增強法制觀念,爲全社會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如果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不應該消極妥協,更不應該採取違法的方式解決,而是拿起法律武器勇敢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在做好普法宣傳工作的同時,更注重司法調解、教育矯正等方面的工作,着重做好矛盾化解、停訪息訪工作,爲社區減少不和諧因素,增加和諧因素,促進和諧社會建設。我們社區有一位建國前的老軍人,一直享受縣裏的低保待遇,去年縣裏根據國家政策給老軍人開了工資,所以他的享受低保資格被取消了,老軍人因爲此事經常上訪。社區得知此事後,安排我走訪老軍人。我向老軍人講解法律知識,講解國家政策,老軍人對自己經常上訪有所認識。我在走訪老軍人中也發現了老軍人家存在的實際困難,老軍人沒有住房,年紀大無力搞家庭衛生,孫子沒有工作,經濟比較拮据。我把老軍人情況反映給社區,社區積極與縣裏協調,給老軍人的孫子安排了工作,今年又爲老軍人申請了廉租房,平常經常組織志願者去老軍人家裏幫助打掃衛生,做些家務,逢年過節去慰問老軍人。老軍人看到政府這樣關心他,堅定表示不再上訪了,要協助社區共同做好穩定工作,使社區更加和諧。

各位領導、同志們,法律既是規範公民行爲的社會準則,又是維護公民權利的武器,建設穩定和諧社會,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讓人民羣衆過上安定幸福生活,需要良好的法制環境。讓我們大家團結起來,大力加強普法宣傳,努力建設法治社會,使我們的社會穩定和諧,每個人快樂工作,幸福生活!

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

社區法制宣傳的演講稿2

尊敬的各位業主、住戶,各位來賓:

早上好!

我代表甘肅時代麗錦物業公司全體員工對長期關心支援我們各項工作的廣大業主表示感謝!對法律進社區活動主辦方甘肅省司法廳、甘肅省廣播電影電視總檯、甘肅省氣象局等單位表示感謝,對今天參與本次活動的各位律師及工作人員表示熱烈的歡迎及衷心的感謝!

《法律進社區》活動是以媒體獨有的服務視角,搭建一個社區綜合法制類服務平臺,透過現場進行律師諮詢、公證諮詢、法律援助諮詢、街道司法所諮詢、氣象資訊、都市調頻現場調查以及普法手冊發放等形式,傳播法律知識,重視了法制宣傳教育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相結合,與社會主義法制觀念教育相結合,與社會主義公民意識教育相結合,與法和實踐相結合,讓廣大業主住戶學法、懂法、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使普法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活動時間是有限的,短暫的,希望我們學習法律知識的熱情是飽滿的,長期的。透過本次活動掀起我們小區全體業主學法的熱潮,將法律知識普及到千家萬戶,人人爭做守法的楷模,創建明主法治社區。我們再次感謝現場的每一位參與本次活動的工作人員,在金秋十月送來普法累累碩果。在此預祝本次活動圓滿成功!

社區法制宣傳的演講稿3

各位村民朋友們:

大家好!

今天演講的主題是“農村老人的贍養”。

我國一向有“禮儀之邦”的美譽,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俗話說百善孝爲先,父母們含辛茹苦把子女撫養成人,並且幫助子女組建自己的家庭,他們所付出的心血是我們所無法估量的,在他們年邁之際,作爲子女理應承擔起贍養父母的義務。但是根據近幾年的案件種類統計我們發現,農村的老人贍養案件逐漸增多,由贍養引起的'如房產分割、侵權、離婚等其他案件數量也呈增長趨勢,這些案件處理不好,將大大地傷害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感情,不但父母的贍養問題得不到解決,父母晚年夫妻生活得不到保障,還會產生一系列的社會問題。

當前我們的養老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家庭養老,一種是社會養老,而在農村家庭養老更是一種最常見的養老方式。透過對以往農村贍養案件的案情分析,我們發現導致農村贍養問題的事由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農村貧困引起的贍養問題。農民務農經濟收入低,只能滿足基本生活需求,加之種植成本不斷上升,農產品價格又不穩定,農民增收不明顯,農村老人的社會養老保障還不健全,引起了部分農村低收入家庭的老人贍養難,尤其是體弱多病的老人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爲了撫養子女和子女成家,父母傾其全力,有的甚至將房子、生產資料、繼續以及家裏所有的生活歐諾個品全部都分給了子女,自己輪換在子女家裏住,有的家庭老人年事已高,病也多起來了,成了子女的“負擔”,使本來就貧困的子女們不堪重負,迫於無奈有的子女只好停止對老人的微薄供養。

二是,家庭分家析產糾紛引起的贍養問題。在贍養糾紛中大多是因分家析產所產生的,有的老人在兒女分家是存在厚此薄彼的現象,導致家庭財產分割不均引發矛盾,人爲使家庭成員之間形成積怨,多子女家庭中一個子女對老人不盡贍養義務,其他子女就相互觀望,相互推諉,對老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致使老人的基本生活無法得到保障。這種案例在實際生活中是比較常見的,譬如有個村的村民吳某有5個子女,爲家庭矛盾及分家析產導致生活無着落去年過年是還到政府要飯吃,法庭多次調解都收效甚微。老大說老人給老二分的田多些,應該老二養老,老二說老人給老幺分的財產多些,應該老幺養老;老幺說家庭生活困難,自己基本生活無保障,無法承擔養老任務。子女一個個這樣你推我讓,最終受傷害的就只有老人。

三是,贍養義務的承擔存在誤區。相當部分的出嫁女似乎認爲贍養父母是兄弟的責任,與自己無關,因而未盡到子女對父母應盡的贍養責任。長久以來,農村的養老問題一直都落在男性後代身上,嫁出去的女兒不擔負贍養義務似乎順理成章,產生糾紛成爲必然。

以上這些事由反應出了我們部分農村家庭在老人贍養問題所表現出的:道德觀念滯後、法律知識缺失、法制意識淡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明確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輔助的義務。《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也規定了: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係變化而消除。

贍養老人是作爲兒女應盡的義務,父母們操勞了一輩子,如果在晚年時期不但享受不到兒女應由的照顧,而且連生活都成問題,那麼作爲子女不但會受到道德的譴責,更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贍養問題雖然看似簡單,但是引發的一些列社會問題值得我們深思。內睦者,家道昌。如果一個人連自己的父母都不願意贍養,家庭內部都不能做到和睦相處,還何談報效祖國。每個人都會有老去的一天,對老人的贍養不單單是回報父母的養育之恩,盡到一個做子女的義務,更是給自己的子女樹立一個榜樣。俗話說父母是子女最好的老師,尤其是在道德教育上。試想一下如果你不贍養父母,在你年邁體弱之時,你的子女又會怎樣對待你。

在座的各位,這次演講的目的不只是單純的讓你們瞭解一些法律知識,更重要的是透過宣傳教育,破舊立新,掃除封建殘餘,讓廣大農民明確贍養父母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