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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平行志願錄取規則及志願填報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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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招生院校劃分五個批次依次進行錄取: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職高專提前批、高職高專批。下面是關於湖北高考平行志願錄取規則,歡迎參考閱讀,希望對考生們有所幫助!

2017年湖北平行志願錄取規則及志願填報技巧

考生可填報9個平行志願

據瞭解,今年所有批次、所有科類全部實行平行志願。其中,本科、高職高專批次平行志願由原來6個院校增加到9個,考生可在9個志願中自由選擇專項計劃和其他招生計劃填報。藝術統考類考生可在同批次的平行志願中填報同一院校或不同院校不同統考專業志願。

在平行志願投檔時,將分類投檔的“專業類”與其他專業區別開來,分類投檔、分類錄取、分類公佈調檔線。分類投檔錄取主要包括:提前批(本科、高職高專文理類)、藝術本科和高職高專,以及其他批次的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精準扶貧專項計劃、省屬院校面向當地招生計劃、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費醫學生、經院校申請同意的報考生源較少的優勢特色專業和中外合作辦學等專業。

專項計劃全國規模增加1萬人

湖北省國家專項計劃全國規模從5萬人增加到6萬人,湖北省屬院校地方專項計劃也進一步增加招生規模。

國家專項計劃生源範圍爲湖北省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包括秭歸縣、長陽土家族自治縣等28個縣(市、區)。具有以上地區連續3年戶籍及以上地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且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以上地區戶籍的考生,經自願申請和資格審覈公示合格後,有資格參與國家專項計劃錄取。

高中階段透過省教育廳“飛翔計劃”錄取的農村戶籍考生,且考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具有農村戶籍的,可以報考地方專項計劃。

精準扶貧專項計劃

據瞭解,從 2016年起,在部分辦學實力強、就業形勢好的省屬高職高專院校安排精準扶貧專項計劃,專門招收省內扶貧辦建檔立卡的貧困戶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職畢業生),爲他們提供優質升學機會,創造穩定就業條件。

透過精準扶貧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資助政策,同時還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於3000元的“雨露計劃”資金補助。從2016年起,襄陽職業技術學院面向普通高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的聽力和肢體殘疾考生進行單獨招生。爲殘疾考生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

錄取批次和志願結構

湖北省招生院校劃分五個批次依次進行錄取: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職高專提前批、高職高專批。

在本科提前批錄取的有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技能高考的本科專業。文理類:包括軍事、公安、司法、安全、國防生等需軍檢或體能測試、面試和政審的專業,部分免費師範生,部分航海類專業、小語種專業,經省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專業)。藝術類:分藝術本科(一)藝術本科(二)兩個時間段錄取。獨立設定藝術院校的藝術本科專業、重點院校的藝術本科專業、經同意組織校考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藝術本科專業安排在藝術本科 (一)錄取;其他院校的藝術本科專業安排在藝術本科(二)錄取。體育類:所有高校的體育類本科專業。技能高考:我省省屬院校招收技能高考考生的本科專業。

本科第一批爲文理類本科,錄取的院校爲中央部委直屬院校、經省招委同意的辦學實力較強、具有碩士授予權、生源較好的省屬院校的本科專業。

本科第二批爲文理類本科,錄取的院校爲一般公辦本科院校、民辦院校和獨立學院的本科專業。

在高職高專提前批錄取的有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技能高考高職高專。文理類包括公安、司法、安全和直招士官等需體能測試、面試和政審的高職高專專業,高職院校聯辦本科的高職高專專業。藝術類包括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高專專業。體育類包括所有高校的體育類高職高專專業。技能高考包括省內高校招收技能高考考生的高職高專專業。

在高職高專批錄取的包括所有高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文理類高職高專專業。

自主選拔、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精準扶貧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西藏班、高水平運動隊和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均在院校同批次錄取。

提前批文理類(本科、高職高專)均設 6 個院校的平行志願,其他批次均設 9 個院校的平行志願。藝術本科(一)設梯度志願模組和平行志願模組,其中梯度志願模組設第一、二、三院校志願(填報校考志願)。

填報志願

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願分兩個階段集中填報,所有考生的各類志願在省招辦網上填報志願系統填報。

第一個階段集中填報志願時間 6月 25 日-28 日,填報批次有:本科提前批(包括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技能高考的本科),高職高專提前批(包括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高職院校聯辦本科和技能高考的高職高專),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

第二個階段集中填報志願時間 8月 8 日-11 日,填報批次爲高職高專批文理類(不含高職高專提前批文理類)。錄取期間,根據錄取進程和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省招辦在各批次投檔後公佈未完成計劃資訊,考生在省招辦規定的時間重新填報徵集志願。

湖北省招辦負責制訂網上填報志願操作規則,並指導各地做好宣傳和培訓工作。市(州)、縣(市、區)招辦統一規劃、確定本地考生上網填報志願的地點,並負責協調填報場所的管理和保障工作。各級招辦和中學要組織力量加強對考生志願填報的政策解讀和技術指導,鼓勵考生到所在中學填報志願,中學要爲考生提供網上填報志願的場所和指導,爲考生創造良好的網絡條件,淨化網上填報志願環境,切實尊重和維護考生的意願,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考生網上填報志願場所,嚴禁干擾和限制考生填報志願,嚴禁任何組織或個人以任何理由索取考生網上填報志願的用戶名、身份證號和密碼,嚴禁違背考生意願、篡改考生志願。 考生填報志願結束前各級招辦和中學不得將考生高考成績提供給高校。

考生應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規定和省招辦公佈的招生計劃,按有關規定和要求選擇填報學校和專業志願,在省招辦網上填報志願系統中填報志願,並對所填志願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 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 誤,如瞭解學校資訊不準確,網上填報志願密碼設定不當、保管不善或泄漏密碼,不按網上填報志願規定時間、規定程序和要求填報或請他人代填代改等原因,造成志願資訊錯誤或遺漏而導致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填報志願 截止時間之前,考生可在網上填報或修改志願,多次修改的以最後一次儲存的志願資訊作爲投檔依據,截止時間後不能再填報或修改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