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人在職場>就業指導>

2017非平行志願錄取規則

學問君 人氣:3.07W

高考錄取規則除了有平行志願錄取規則還有非平行志願錄取規則,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了2017非平行志願錄取規則,歡迎閱讀參考!

2017非平行志願錄取規則

(一)如何填報平行志願

1、什麼是平行志願

平行志願是指考生可在指定的批次同時填報若干個平行院校志願,投檔和錄取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首先對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對考生所填報的“平行志願”從第一個院校志願到最後一個院校志願的順序檢索。被檢索的志願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當上一考生志願檢索完成後才檢索下一考生的志願資訊。平行志願的特點:

(1)志願並列。考生所填報的多個院校相互並列,即在同一投檔時間段,考生所填院校均有可能被檢索。

(2)位次優先。在檢索考生的院校志願前,首先要將所有考生分科類按分數從高到低進行位次排列。投檔檢索時,先從最高位次考生志願檢索,再依次檢索以後位次的考生志願。

注:本科批次平行志願投檔同分數排序原則爲在總分(統考成績+附加分)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比較綜合、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投檔。專科批次平行志願投檔同分數排序原則爲:總分(統考成績+附加分)相同考生全部投檔。

(3)遵循志願排列。考生所填報的多個平行志願仍有自然順序。排在前面的院校志願優先檢索,一旦檢索符合高校投檔條件,則該生即投到該院校,後續院校志願將不再被檢索。

(4)一輪投檔。考生檔案一旦投出,後續志願將不再檢索。因此,對於考生來說只有一次投檔機會。如考生6個平行志願均不滿足條件而沒投檔,或投檔後被院校擇優後退檔,只能參加徵集志願或下一批次錄取。

2、平行志願填報注意事項

(1)最好服從專業調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模式,高校進檔考生的高考成績差距不大,呈“扁平化”狀態。按教育部規定,高校可在招生計劃基礎上擴大一定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如果考生的檔案投放到高校,但是因爲排名靠後,如果不願接受專業調配,很可能被高校退檔而不能錄取。因此,如果專業填報不當,或者是自身的條件不符合某些專業錄取的要求,又不願意接受專業調配,則有可能造成落榜。建議考生填報志願時,要正確評估自己的綜合實力,合理選擇專業志願和願否服從專業調配。

(2)準確定位,合理排序。雖然平行志願有6個學校志願,但是隻進行一輪投檔,並且在投檔檢索時A-F志願是有順序的,先A,再B,其次是C......以此類推。因此,爲增加錄取機會,提高志願的有效性,平行志願中的院校之間要有梯度。若志願之間沒有梯度,則可能出現高分落榜。填報平行志願時,一般應該考慮“衝”“穩”“保”“墊”。考生不妨將自己有希望“跳一跳”夠得着的理想學校作爲志願A,將符合自己成績水平的“對口”學校作爲志願B和C,志願D和E填兩所“保守”學校,志願F則填降低些要求填報“墊底”學校。這樣的話,幾所學校就形成了梯度配置的順序,既翹首心儀院校,又守穩適宜院校,同時也不至於落到下一批次院校。

(二)如何填報順序志願

1、什麼是順序志願

順序志願是指在同一個錄取批次設定的多個院校志願有先後順序。順序志願投檔的第一步是對所有批次分數線上的考生按其第一志願投檔,投檔後所有院校都必須返回確切的錄取或退檔結果後,第二步再將所有未被錄取的考生重新彙總,然後再同時分別投向他們所報的第二志願學校。也就是按第一志願投檔、返回結果,第二志願投檔、返回結果……依次按此步驟進行,直至本批次的多個順序志願錄取結束。

2、順序志願填報注意事項。

(1)高度重視第一志願。從每年招生錄取的實際情況來看,順序志願中第一志願的錄取率較高。因此要高度重視第一志願,增大錄取機會。

(2)充分利用後續志願。在重視第一志願的同時,也不能輕視後續志願,畢竟還有部分高校可能因一志願不滿額而錄取二志願,甚至三、四志願的考生。考生在填報二志願等後續志願時,一是要考慮填報一志願有可能生源不足而招收後續志願考生的學校;二是要充分利用後續志願,多填報幾所高校,增大錄取機會;三是要注意查閱院校的招生章程,瞭解院校對後續志願考生有無分數級差等要求,避免盲目填報。

(三)合併後的本科二批和高職專科批如何填報志願

按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的要求,我市2016年招生錄取將原本科第二批和本科第三批合併爲本科第二批,將原高職專科一階段和高職專科二階段合併爲高職專科批。合併後的本科第二批、高職專科批,院校志願依舊實行平行志願模式,志願個數設定爲6個。因此,在填報志願時除要了解平行志願,掌握平行志願的投檔規則、特點等,還要注意以下問題:

1、認真全面瞭解高校。

在合併後的本科第二批和高職專科批中,公辦、民辦高校同批招生,考生切忌隨意填報。一定要認真研究準備報考的`高校,仔細檢視高校的《招生章程》,明確高校的辦學類型、性質、收費等情況,瞭解高校辦學特點、優勢學科、就業形勢等情況,根據自己的性格、興趣和能力,結合社會需求,着眼個人未來的職業發展來選擇合適的高校和專業進行填報。

2、客觀分析上線情況。

合併後的本科第二批錄取控制線相應下降,上線考生要客觀分析自己上線的情況,切忌以爲上了二本線就可隨意填報。如果成績超過控制線不多,則應主要填報往年在三本錄取分數較低的高校;如果是超過控制線分數較多,甚至接近一本線,則可以考慮填報往年在二本錄取分數較高的一些院校和優質的民辦院校優勢專業;如果是處於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控制線中間位置,則可以考慮填報往年在二本錄取分數較低的院校和往年在三本錄取分數較高的院校。

3、重點參考排名情況。

考生可以將往年各校錄取成績和當年三本線的分差與自己今年高考成績和二本線的分差進行比較,如分差基本接近,則可以考慮進行填報。但由於受高考成績區分度影響,線上分差比較法可能無法準確推測有關高校的錄取概率,考生可重點參考“一分段表”排名情況,透過高校往年錄取分數反查當年排名情況與自己今年的排名情況進行比對,綜合考慮進行填報。

4、考慮部分院校錄取分數變化。

此外,還應把握院校錄取分數可能變化趨勢。如部分地域比較偏或者是往年透過徵集志願以及降分錄取才能完成計劃的原二本院校錄取分數線可能下降;而部分地處我市及發達省市地區,或者專業熱門、就業形勢好的原三本院校錄取分數線則可能上升。

高職專科批也要根據以上思路客觀分析、綜合考慮、慎重填報。

(四)非平行院校志願與平行院校志願的區別

非平行院校志願中藝術、體育科類的順序志願和特殊類型招生的1個院校志願情況較爲簡單,容易理解。今天只對院校志願設定爲第一院校志願和平行參考院校志願的非平行志願模式與全部院校志願爲平行志願模式進行區別。

1.投檔原則的性質不同

非平行院校志願投檔原則的基本含義是“志願優先”,平行院校志願投檔原則的核心含義是“分數優先”,是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志願模式。

2.生源分配情況不同

非平行院校志願的生源分配特點是:第一志願院校,生源獨具,互不影響。平行院校志願的生源分配特點是:生源交叉,隱性共有,依序分配。

3.志願設定和投檔辦法不同

非平行院校志願:考生可以填報一個第一志願院校和若干個平行參考志願院校。投檔辦法是:先投第一志願院校。投第一志願院校時,先分科類將錄取控制分數線上“自由狀態”考生按第一志願院校分開,再將第一院校志願相同考生按照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如果某考生第一院校志願落選,再參加平行參考院校志願投檔。平行參考院校志願投檔時,即使考生的分數達到或高於自己填報的某所平行參考志願院校第一輪投檔(報考該院校爲第一志願院校考生投檔)分數,也只有在這所院校第一志願沒有錄取滿額的情況下,纔有可能被投檔。這就使考生在第一志願落選後,平行參考志願落選的概率也較大。因此,對於非平行院校志願設定和投檔辦法,考生填報志願的難度和風險很大。

平行院校志願:考生可以填報若干個平行院校志願。投檔辦法是:根據錄取控制分數線上“自由狀態”考生的成績位次,依序逐生進行投檔。只要考生院校志願中有一所院校有調檔缺額,其檔案就能投出。

因此,平行院校志願設定和投檔辦法對考生來講,很大程度地增加了被投檔機會,擴大了院校志願選擇範圍,降低了院校志願填報難度和風險,同時也提高了招生高校的投檔率。

(五)兩種模式志願投檔情況類比

某理科考生高考總分589分,設定院校志願爲非平行院校志願模式。

現擬定該考生填報的第一批本科a類院校志願與投檔情況爲:

第一院校志願:北京交通大學

平行參考志願1:華東理工大學

平行參考志願2:南京理工大學

平行參考志願3:合肥工業大學

平行參考志願4:廣西大學

第一院校志願投檔後,北京交通大學最低投檔分數591分,高於該生的分數,該生不能投檔到北京交通大學。

第二輪平行參考志願投檔時,該生填報的4個平行參考志願院校在第一志願投檔後已全部滿額,各校最低投檔分數分別爲:華東理工大學582分,南京理工大學578分,合肥工業大學557分,廣西大學533分。根據非平行院校志願投檔規則,4所參考志願院校已不再進行投檔,該生的分數雖然高出4所參考志願院校第一志願的投檔分數,也不能將其檔案向4所院校投出,其他院校志願落空。只能參加本批次缺額院校志願徵集或參加下一批次志願院校的投檔了。

還是同校的考生,設定院校志願爲平行院校志願模式。

擬定該考生填報的第一批本科a類院校志願與投檔情況爲:

平行志願a:北京交通大學

平行志願b:華東理工大學

平行志願c:南京理工大學

平行志願d:合肥工業大學

平行志願e:廣西大學

根據平行志願投檔規則,依成績位次排序,輪到對589分的該生投檔時,計算機對其填報的五個平行院校志願依序進行檢索判斷:a志願北京交通大學已投檔滿額;計算機再對其平行院校志願b華東理工大學進行檢索,該校此時處於不滿額狀態,具備投檔條件,計算機則將其檔案投放到b志願華東理工大學;其排序在後的c、d、e三所平行志願院校不再進行檢索。

由此可見,對於考生的分數和所報志願情況,若實行非平行院校志願設定和投檔辦法,就投不出去;但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定和投檔辦法,就能夠投出去。這就充分說明,不同的院校志願設定和投檔原則下建立的不同投檔辦法,所給考生的投檔優先權利是不同的。平行院校志願投檔規則由“分數”決定考生的投檔優先權利,而非平行院校志願投檔規則由“志願”決定考生的投檔優先權利,其結果是大不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