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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貴州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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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16年貴州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網上報名時間爲2016年4月7日至4月25日,現場報名時間爲2016年6月10日,招生計劃150名,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2016年貴州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爲加快縮小農村與城鎮的教育差距,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戶籍學生比例,讓更多勤奮好學的農村學生進入重點高校學習,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6號)精神,我校2016年繼續面向全國(上海、西藏除外)實施高校專項計劃的招生工作。其實施辦法如下:

一、領導機構

在學校本科招生錄取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招生辦公室全面負責高校專項計劃的招生考試組織實施工作。

二、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150名,該計劃列入預留計劃中,不佔用相關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將根據報考生源合格情況調整確定各省文理科及專業計劃。

三、報名條件

2016年貴州大學高校專項招生計劃主要面向全國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籍學生。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6年生源省份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四、報名及相關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4月7日—2016年4月25日

2、網上報名辦法:考生需登入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申請。

3、郵寄材料(請務必按照以下順序裝訂,並由所在中學統一郵寄)

(1)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網上下載打印後中學蓋章,學生本人簽名;往屆生由原學籍所屬中學蓋章);

(2)學生學籍證明(往屆生學籍證明由原學籍所屬中學出具)、在讀證明、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口本複印件(戶籍首頁、學生姓名頁)、身份證複印件(中學蓋章)。

郵寄截止時間: 2016年4月26日(以郵戳日期爲準)

郵寄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貴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550025

申請材料恕不退還,請自留備份(爲方便材料接收,請在快遞信封上註明“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字樣)。

4、材料審查:學校組織相關專家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全面審覈,並與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審覈的符合報名條件學生名單進行匹配,提交學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於5月30日前向社會公示(請申請學生自行檢視是否透過初審,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5、現場報名(報名時間及地點若有變化將在公佈初審合格名單時一併公佈):

(1)現場報名時間:2016年6月10日(週五)9時—17時

(2)現場報名地點:貴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花溪北校區老法學樓三樓)

(3)報名時需提交材料: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全國人口戶籍管理資訊系統中下載打印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加蓋當地戶籍部門公章)、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1張。

6、報名費:按照貴州省物價部門審覈批准的200元/生,考生到學校報名現場繳納

五、測試(綜合筆試)

1、筆試時間:6月11日(週六)上午9點—11點30分

2、筆試內容及方式:

(1)筆試爲一卷式閉卷考試方式,分文、理科進行,文科考生主要考察語文、數學及文科綜合素質,理科考生主要考察語文、數學及理科綜合素質(語文、數學分別以中學語文、數學爲基礎,着重考察學生基礎知識、應用能力和思維能力;文科綜合素質主要考察學生人文社會科學方面綜合素養和知識面;理科綜合素質主要考察學生自然科學方面綜合素養和知識面)。筆試成績總分爲300分,時間爲2小時30分鐘。

(2)考生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准考證參加筆試。

3、入圍成績及劃線辦法: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計劃數1:2以內的比例,分科類劃定入圍分數線。

4、測試合格考生的確定:學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入圍合格考生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于6月22日前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各級公示,公示無異議者,方可成爲貴州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測試合格考生。

六、錄取原則及優惠政策

(一)參加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考試的考生,經考試確定爲合格考生且按照高考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指定的志願欄填報貴州大學志願者,其高考總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原則上不低於生源省份同科類第一批次投檔控制分數線(以下統稱一本線),學校將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二)高考成績在所在省份同科類一本線上的考生,可在貴州大學投放其所在省份的招生專業中任選。

(三)若考生填報的專業爲今年實行大類招生改革的專業,錄取時只能按相應專業所屬的專業大類錄取,入學後先按大類進行培養,一年後進行專業分流。

(四)在專業安排時均不含體育、藝術類特殊專業。

(五)各省計劃將根據校考合格生源的情況予以調整。

七、監督檢查

1、學校在高校專項計劃考試及錄取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原則,做到報考條件明確化,工作程序規範化,選拔辦法公開化,錄取結果公示化。

2、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3、考生所在中學及考生本人應遵循“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材料準備,提交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學生的錄取資格,並按照《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要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要依紀依規嚴肅追責問責。監督舉報電話:0851-88292118。

八、本簡章解釋權由貴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

諮詢電話:0851-88292075、88292496 傳真:88292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