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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大學2016年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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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今年23個學院面向全國擬招收1150名碩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約130名),其中學術型450名,專業型700名,歡迎廣大考生、推免生報讀我校研究生(實際招生名額以教育部下達指標爲準)。

廣州大學2016年考研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遵紀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的責任感,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a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具體關注招生專業目錄中學院或專業是否接收同等學力考生)。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爲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爲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我校具有開展推薦和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資格,推薦和接收辦法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製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且不得再參加全國統考。截止2015年10月25日仍未落實接收招生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我校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6年碩士研究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

1.網上報名時間

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

網上預報名時間:

2015年9月下旬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網網址:http:// ,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資訊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資訊。

3.注意事項

(1)考生考前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基本分數要求後,考生可透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我校的生源缺額資訊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資訊,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

未透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爲統考生。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資訊,並繳費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