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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德國留學的使館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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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到

關於德國留學的使館登記

凡在德國學習和進修的留學人員,不論是公派的還是自費的`,到德國後均應到大學所在州所對應的中國駐德使領館、教育處(組)報到。對於公派留學人員,應於來德10日內向中國駐德使領館、教育處(組)報到(可先電話報到,然後將有關材料寄至教育組)。對於自費留學生而言,雖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制,但在到達德國後也應主動與使領館、教育處(組)聯繫並辦理報到登記手續

1、 需提交的報到材料爲(以公派留學生爲例):

A、 填寫好的《留學人員登記表》;

B、 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報到證原件;

C、 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複印件)或出國任務批件(複印件);

D、 本人銀行帳戶資訊。銀行帳戶資訊包括:戶名、帳號、開戶銀行名稱和開戶銀行代碼四項。請清晰提供以上資訊,以便發放生活費;

E、 本人抵德後辦理的醫療保險單複印件(如已在國內購買了3個月的保險,亦需提供該保險單複印件)。

2、 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生活費發放

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生活費以銀行轉帳方式按季度發放。國家公派留學人員抵德後應儘早開立銀行帳戶並通知使館教育組,以便及時發放生活費。

3、 國家公派留學人員應按季度認真提交學習或研修報告。其中,半年和一年研修報告應有導師或合作者簽署意見。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規定,如不按時提交學習報告,將暫停其生活費發放。

4、 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研修期間如有地址或電話變更,請及時email或電話通知使館教育組。

5、 國家公派留學人員應按期回國。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使館教育組擬回國的具體日期和航線(法蘭克福——北京或法蘭克福———上海),以便及時預訂回國機票。國家公派留學人員收到機票後,請及時電話或E—mail回覆使館教育組。

二、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請按照留學院校所在領區向相應的使領館教育處(組)申請辦理。領區劃分點擊這裏。

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需提交的材料:

1、 填寫《留學人員登記表》(可補辦);

2、 填寫《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草表;

3、 提供有關證明的複印件:德國正規高等院校的學生註冊證明、畢(結)業證書(含學位證書),或者德方指導教授、研究機構負責人簽署的進修或工作證明(要註明進修或工作學習期限);肄業生須提供高等院校的註銷學籍證明(Exmatrikulation)。值得強調的是,所提供的畢業文憑複印件須經大學考試辦公室(Prüfungsamt)認證或德國公證部門公證;

4、 附寄一個清晰寫明收件人詳細地址並貼好足資郵票的信封(11cmx22cm)。

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應注意以下事項:

A、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只能開具一次,對於短期回國休假、探親等不出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回國後改變原出國身份再次出國的留學人員不受此限。

B、建議採取通信的方式辦理,如欲親自前往總領館教育組,務請事先預約,以免可能耽誤時間。

德國留學 留學後如何到使館進行登記

C、已回國的留學人員,如需補辦該證明,請委託在德親友代辦,教育組不負責將證明寄至國內地址。

三、駐德使領館聯繫方式

1、 中國駐德國使館

地址:Maerkisches Ufer 54, 10179 Berlin

電話:030-27588555

傳真:030-27588221

領事事務諮詢電話:030-27588572

領事應急電話:01736171052

2、 中國駐法蘭克福總領館

地址:Mainzer Landstrasse 175

電話:069-75085548(護照事務) 069-75085534(簽證事務)

傳真:069-75085520

領事應急電話:015117129745

3、 中國駐漢堡總領館

地址:Elbchaussee 268,22605 Hamburg

電話:040-8227 6013

傳真:040-8226231

4、 中國駐慕尼黑總領館

地址:Romanstr。 107,80639 München

電話:089—1730 1625

傳真:089—1709 4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