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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大學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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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條件與說明

汕頭大學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章程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體健康,在校期間沒有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申請人必須是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並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生資格,佔用推薦學校的推免生推薦名額,最終推免生資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備案資訊爲準,未經推薦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務系統”備案的推免生無效。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3.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在其它條件相近的情況下優先考慮接收:

①在本科學習期間獲得相關專業的具有學術意義的省級以上學科競賽獎項,並且是個人獎項或集體獎項的主要完成者;

②在國內外公開出版物上發表過與所讀的本科專業或報讀的研究生專業有關的有一定水平的學術論文,並且是獨立執筆者或第一、二作者。

4.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外,其他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體專業請見汕頭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二、推免生獎勵

1.凡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每學年將獲得國家助學金8000元和學校獎學金4000元;

2.凡被我校錄取的非醫學專業推免生,可獲得我校特別設立的“優秀新生獎學金”5000元,來自“985”院校的推免生可獲得“優秀新生獎學金”8000元,獎金於入學後一次性發放;

3.凡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將根據路程遠近爲其提供來我校複試的交通補助費。

三、申請程序

1.9月28日開始,符合條件的推免生登入“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填寫我校的報考志願。(推免生資格審覈確認、報考、錄取等相關工作均透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

2.提交材料

①學生證、身份證複印件;

②本科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

③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

④其它有關材料(如獲獎證書複印件、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該部分材料不作爲必須提供的材料,僅供我校審覈、接收時參考,原件在複試時查驗。

3.非醫學專業考生將上述①至④材料各一份於10月24日前快遞寄送到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243號汕頭大學研究生學院,郵編:515063,收件人:張三芸,聯繫電話:0754-86502424。

醫學專業考生將上述①至④ 材料各一份於10月24日快遞寄送到廣東省汕頭市新陵路22號汕頭大學醫學院研究生科,郵編:515041,收件人:曹軍,聯繫電話:0754-88900206。

四、複試、體檢

1.我校透過“推免服務系統”對初審透過的申請人發覆試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接收並上“推免服務系統”確認複試通知。複試辦法在我校研究生學院網站上公佈,請屆時查閱。

2.體檢與複試同時進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擬錄取

1.我校將在研究生學院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10天,公示無異議者方予擬錄取。對同意擬錄取的推免生,我校將發出待錄取通知。

2.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無須再跟統考考生一樣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等手續。

六、其他事項

1.申請人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2.申請人必須保證本人2015年推免生資格以及其它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果申請人提交的資訊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七、聯繫方式

汕頭大學研究生學院:

聯繫人:張老師

電話:(0754)8650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