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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化學學院2017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暨化學之星評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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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獎勵北京大學化學學院優秀研究生,根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北京大學獎學金評審條例》相關規定,現進行2016—2017年度“化學之星”與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下面,小編爲大家提供北京大學化學學院2016—2017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暨“化學之星”評審通知,全文如下:

北京大學化學學院2017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暨化學之星評審通知

一、評審委員會

化學學院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由委員會負責化學學院“化學之星”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申請組織、初步評審工作。

委員會組成:化學學院學位委員會成員、化學學院黨政辦公會成員、化學學院學工辦代表、化學學院研究生代表

二、參評範圍

化學學院註冊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留學生、港澳臺學生、深研院學生)。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5、素質綜合測評排名達到評選範圍前10%

四、獎學金名額及額度

化學之星:10人,10000元/人(會議經費)

博士生國家獎學金(五年制直博、碩博):名額待定,30000元/人

碩士生國家獎學金(三年制碩士):名額待定,20000元/人

五、評審程序及時間安排

1、6月5日—6月19日17:00,各系所根據同學申請情況,進行初評排序。

2、6月19日17:00之前,各系所向學院提交本專業國家獎學金推薦名單(需進行推薦排序)。

3、7月6日及7月10日,化學學院對申請同學組織答辯和展示,透過評審投票,形成化學學院“化學之星”初評名單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初評名單。

4、7月12日—7月18日,化學學院對初評結果進行爲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徵求意見和接受學生申訴。

具體評選通知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見各系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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