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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定哈爾濱工程大學2016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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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工程大學原隸屬於國防科工委,現隸屬於工信部,是“國防七校”、“東北五校”之一,是我國“三海一核”領域最大的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和重要的科學研究基地。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評定哈爾濱工程大學2016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相關通知,歡迎大家的閱讀。

評定哈爾濱工程大學2016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通知

 一、指導思想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是國家面向全日制優秀研究生設立的榮譽獎項,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大力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的重要舉措。要充分發揮國家獎學金引領創新,激勵優秀,造就拔尖創新人才的示範作用,將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工作融入到研究生培養和教育管理的全過程,確保優秀的研究生獲得國家獎學金。

 二、評審職責及分工

根據學校機構職能分工調整,研究生院牽頭負責研究生獎學金的評選和發放工作,各院系教學管理部門負責具體評審組織工作,其他相關部門負責配合。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對於激勵在校研究生積極進取、促進優良校風學風建設有着重要的意義,事關研究生的切實利益,責任重大。各院系務必高度重視,確保評審公平、公正、公開。

(一)結合上一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工作的開展情況,進一步完善修訂本單位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既要結合本學科專業特點和研究生培養水平,又要考慮學術型和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區別,同時對於彈性學制範圍內的在讀“特別優秀的研究生”,要提前明確特別優秀標準。

(二)要在全體研究生中廣泛深入地做好宣傳工作,使學生了解國家和學校的有關政策和要求。各院系制定的評審細則,要廣泛徵求研究生和導師羣體的意見和建議。經研究生院備案後的材料及時在全院公佈,並在學生中進行政策宣傳與解讀。

(三)在評審工作中要認真執行《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和學院的評審實施細則,並嚴格依照評審程序組織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

(四)要堅持平等、迴避、公正、保密的原則,按照學校分配的名額切實組織好評審工作。要切實做好各評審環節的公示工作,包括學院評審實施細則、名額、初審結果等;要及時受理、處理好學生的申訴。

(五)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得者如再次申請,同一獲獎成果不得重複使用,一經查出,取消本次及以後的參評資格。

(六)要嚴格審覈申報研究生的申請資格與申請材料,對於各類欠費、檔案未在學校等情況的研究生,一律取消其申請資格。

(七)如果提交材料存在涉密資訊,由申請者按有關保密規定進行脫密處理後報送。

(八)爲增強工作的嚴肅性,對於評審過程中發生違規操作行爲和嚴重工作失誤的培養單位,將減少其下一年度的申報名額,直至取消申報資格。

 四、評審工作流程

(一)10月18日前公佈舉報監督電話,將《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和院系評審委員會名單(見附件2)報研究生院備案。

(二)10月20日前,符合申請條件的研究生進行報名,並將《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3)及相關材料提交至院系。

(三)10月24日前,各院系按照學校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情況(附件1)完成評審工作,並在本單位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於10月31日前,將《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3)、《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彙總表》(附件4)、《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彙總表》(附件5)及2016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分彙總表(參考樣式,附件6)、擬獲獎學生優秀事蹟說明(附件7)提交至研究生院(主樓727室),電子版發送至。

(四)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審覈各院系的初審名單,審覈無誤後報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定。

(五)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審定後的國家獎學金名單在全校範圍內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聯繫人:陳玉清 聯繫電話:0451-82589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