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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2012年研究生推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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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2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1〕14號)要求,進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質量,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我所今年繼續接收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接收推薦免試生預計名額爲15名(包括財政學5名,會計學5名,專業會計碩士5名)。接收推薦免試生的具體要求按照教育部對高等學校遴選推薦免試生原則執行。本所只接收本專業推薦免試生(包括金融學等),以下爲接收推薦免試生程序: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2012年研究生推免辦法

 一、具有推薦免試生資格的本專業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

1.推薦學校及教務處加蓋公章的推免證明原件(請註明本專業人數及排名);

2.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2012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需下載附件);

3.三名本校本專業副教授以上的專家推薦信;

4.公開發表論文及獲獎證書;

5.本科成績單;

6.國家英語六級考生成績單(原件、複印件 ) 交送材料截止日期爲九月十九日以前。

 二、我辦對推薦免試生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審查、評議,確定複試名單並上網公佈,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

三、推薦免試生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複試及體檢,體檢由我所統一組織,複試爲面試,複試科目:外語 經濟學綜合 專業。

四、複試時間安排:九月二十一日體檢 九月二十二日面試

 五、複試、體檢合格後推薦免試生持《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沒有此表的申請者不予受理申請)辦理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手續

六、擬錄取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名單,經審批確定後在我所網站公佈,考生可登陸我所網站查詢錄取情況。

七、具有推免生資格的考生被錄取後仍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網上報名,考試方式需選擇“推薦免試”。 並按規定及時到指定報考點予以現場確認。未按規定履行報名手續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允許再參加全國統考,否則將取消推薦免試資格。推免生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取消錄取資格。

 八、如考生在提交申請材料時仍未取得正式推免資格證明,可先由畢業學校開具相關證明,待複試結束後再補交推免資格證明原件,否則取消其接收資格。

聯繫地址:(100142)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甲28號新知大廈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324室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