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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有關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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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學,簡稱藏大,是西藏自治區所屬的綜合性大學,“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高校。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西藏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有關事宜的通知,僅供大家參考。

西藏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有關事宜的通知

 一、複試時間

4月15日(週五)全天,研究生處對所有複試考生(含第一志願和調劑生)進行資格審查,同時告之相關複試、體檢等工作。資格審查地點西藏大學老校區。

4月16日(週六)全天,所有考生面試,各學院負責。

4月17日(週日)上午,所有考生筆試,各學院負責。

4月17日(週日)下午,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各學院負責。

4月18-19日(週一、週二),所有考生進行體檢,校醫院負責。

 二、複試需提交材料

1.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2.往屆生持畢業證、學位證(有學位證書的需出示)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3.應屆本科生持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4.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原件和複印件一份。如考生是專科起點獲本科畢業證或者專升本,考生還須提交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一份。

5.往屆生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一份。應屆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一份。考生可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進行辦理。

6.提交《西藏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覈表》(附件1)一份。

7.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少數民族考生(含應屆和往屆考生),定向單位在西藏之外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必須提交《西藏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定向培養申請表》一份(附件2)及《西藏大學2016年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三份(附件3)(必須有一份爲原件)。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見附件4。另外,還需提交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原件備查)。

8.定向單位在西藏的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漢族及少數民族考生必須提交《西藏自治區2016年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人員攻讀碩士研究生(在職人員)定向協議書》四份(附件5)(必須有一份爲原件)或《西藏自治區2016年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人員攻讀碩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定向協議書》三份(附件6)(必須有一份爲原件)。

 三、其他事項

1.所有考生筆試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參考書目請見《西藏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及參考範圍》_38_57_;

2.複試及錄取辦法詳見_38_57_;

3.複試地點及諮詢電話:研招辦:(0891)6338411、文學院次旺老師:(0891)6328889、藝術學院拉毛加老師:(0891)6314367、理學院李老師:(0891)6313809、工學院索朗白姆老師:(0891)6313805、醫學院聶老師:(0891)6826478、經濟與管理學院朱老師:(0891)6313821、政法學院王老師:(0891)6337880、師範學院周老師:(0891)6343179、思想政治理論教學部陳老師:(0891)6331302、財經學院張老師:(0891)6833079、藏文資訊技術研究中心趙老師:(0891)6322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