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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學學習心得體會(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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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事情讓我們心裏有了一些心得後,馬上將其記錄下來,這麼做能夠提升我們的書面表達能力。那麼心得體會該怎麼寫?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法理學學習心得體會(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法理學學習心得體會(通用5篇)

法理學學習心得體會1

轉眼之間,我參加中央電大開放教育法學專科《法理學》的學習已經快一學期了。

學到了什麼?我不敢肯定,只是多少有一些想法……

整個學期,透過中央電大開放教育網絡課堂上老師的講解,東臺電大老師面對面的輔導,我對“法”有了一種全新的認識,或許這種認識是膚淺的。

總有一種感覺,理論的東西,就像蒙娜麗莎,你看着她的時候她不笑,一轉身她就笑了。美術老師說那是因爲達芬奇把她的笑畫在了陰影裏。起初對“法”的理解,也一樣。

法理,剛接觸的時候,覺得枯燥乏味,但內心又有一種丟不開的偏好感覺。

法理,也是理論。理論就是理論,就是美,沒話說,就是給人很多希望。於是也能體會爲什麼有的學者一輩子搞理論,還癡迷其中,怡然自得呢!不過有時候聯繫一下現實,那些飄起來的思緒就被潑涼了,心也沉了下去了。我在想,這是我的悲觀,還是現實的灰暗;是理論映襯的效果,還是理論和現實的碰撞才讓我們產生了一種社會責任感?剪不斷,理還亂……於是,我想想還是從法理學入手,慢慢領會!

透過這一學期對《法理學》的涉獵和整合,我在這裏知道了:法學的起源和發展、法的概念和本質、西方其他法學思想、法的類型、法系、法治的概念……初步瞭解了“法學和法理學、法的一般原理、社會主義法的基本理論、法的創制、法的實現”;加深瞭解了“法治與法制、權利論、法律文化、法律關係、法律解釋、法律規範、法律適用……”

對此,我首先從整體上有了一個宏觀的對法的認知,進而簡明扼要地理解了一些法的基本概念。這是電大開放教育《法理學》授課中一種很好的對“法”和“法理”的啓蒙教育。

以上僅是我在學習《法理學》中吸收並總結到的綜合之後的觀點,但難免也少不了很多偏頗。有不妥之處,懇請老師和同學們雅正!

法理學學習心得體會2

《法理學》是很多大學生一年級第一學期開設的課程,很多學生都感覺難學、難懂。其實,解決這個問題需要明確以下的認識,然後再採取適當的方法:

第一,理論大多來自人們的實踐總結所得。由於學生大多沒有實踐經歷或沒有從法律角度觀察現實的習慣,所以,對法的理論理解有難度屬於在所難免!但是,爲了學習具體法律必須首先解決對法的認識論問題。而法理學恰恰是能夠提供法的基本理論的學科,不開該課是法學專業知識的缺失。因此,在對學習該課的期望值上,就不能定位過高。我們老師一般開玩笑說,大一學法理就是灌灌耳音。對於學生來說,掌握基本的理論要點就可以了。其它的時間就是在課堂聽聽老師介紹各家的學說、課下看看經典的法學着作、翻翻法律類雜誌。比如我在大一的時候,就看完了毛選、馬恩選、《法的精神》、很多版本的法理教材、羅素尼采等西方學者的代表作。

第二,學習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初學法理的人,總想弄明白每句話的內涵,總想對法律有個總體的認識。其心情可以理解,但這個願望不大可能在大學第一學期實現的。任何學科的知識體系是由很多內容甚至領域構成的,法理學也是如此。大學第一學期所講授到的內容只是法理學的一部分,特別是很多時候,也是極個別學者的一部分思想。能把課堂上所講授的主要知識點搞明白就是不小的收穫,對法理的理解還要靠以後的學習和實踐來體會加深。很多學生畢業實習回來,要求學校再開專題講座,講授法理。就是因爲他們在實踐中發現了一些問題,不是法律條文能解決的問題,需要在理論上加以解釋。爲此,有的大學在最後一學期課堂教學中,再開有關法理的課,如《法學進階》。就是一個知識理論再回爐的過程,是一個加深認識的過程。

第三,勤于思考、善於應用是學習的動力。法理學的知識是理論性很強的體系,對理論最好的學習,就是不斷將所學到的理論與現實結合起來去驗證,得到驗證的快樂就是學習的快樂。比如在看電影《秋菊打官司》後,想到國家制定的法和老百姓心目中的法之間的差別;看十八大報告,看到法治思想在其中的體現;等等。老師們在課堂講授相關理論時,一般都會舉實例說明。而學生,也可以將現實中的法律現象與理論相聯繫去思考。知識只有在應用中,纔會發揮其價值。價值的體現,纔會促使學生去主動學習、探索。

週末的陽光下,尤其是深秋的暖陽,忽然就催發了以上的文字。

法理學學習心得體會3

法律不是天生就有的,它到底是怎麼出現的呢?當今社會的主流觀點是:法律是人類在人類社會生活、工作等活動中相互定立契約而產生的。

法律規定了權利與義務,權利義務相對來說就是自由與限制,絕大多人都是嚮往安定的生活,但是每個人都各有其個性、慾望,只有對那些超出某個限度的約束起來,社會整體才能得以正常運轉。因此法律成了我們社會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始終將所有人限制在一定的框架之中,在這之中給予人自由生存不受他人侵害的權利,也同樣限制個人的行動以維護整個國家的穩定。

爲了達到安定的目的,我們就得完善我們的法律,但是法律畢竟是人來制定的,人無完人,人制定的法律自然也就不可能完善。因此,爲了維護法的公正性,我們就得有一個原則或是中心,讓法律圍繞着它,當法律出現不合理的時候就按照它來判別,這就是法的價值。

而法的價值主要有三個基本價值:第一,安定性的價值;第二,正義性的價值;第三,合目的性的價值,其又分爲符合社會發展的目的與符合國家發展的目的價值。任何法律制度的確立和實施都離不開這三種價值之間的平衡,三項價值之間的衝突與博弈的結果就是讓法律具有合理性。

只要在制定法律或是實施法律的時候對社會或事實情況進行分析,基本上就能制定出公正的法律和合理的判決。

但法律存的目的是什麼呢?

在當今的法治社會,法律可以說是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範。它規範了所有公民的義務和權利。對於違反法律的人,都會受到相應的處罰,正是這種強制措施才能保障所有公民的合法權利不受非法侵害。法律從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說成是道德的底線。

所以法律永遠不是第一位的。法律只是一種手段,透過法律我們構建想要的理想社會,所有人在規則下行事,而終極目的就在於最大限度地降低社會傷害成本。如果單純爲了執法而執法,這將是法治路上一個最大的誤區。信仰法律,並不意味着要愚忠於法律。輕判案例在國外並不罕見,法律背後有許多當事人自身無法承受的現實之重,但爲何在我國卻引起連番呼聲 原因在於,在我國司法狀況並不理想的今天,民衆時常難以辨別什麼是法律合理的妥協,哪些又是法律不合理的讓步,既然難辨真僞,還不如一網打盡來得乾脆。

法律是調整社會關係的,我們在傳統觀念中認爲法律是限制人的、束縛人的,其實不然。英國啓蒙思想家洛克是這樣說的:“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維護和擴大自由。這是因爲在所有能夠接受法律支配的人類狀態中,哪裏沒有法律,哪裏就沒有自由。這是因爲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縛和強權;而這種自由在不存在法律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如我們所被告知的那樣,這自由並不是每個人爲所欲爲的自由。(因爲當其他人的意志支配某人的時候,該人又怎能自由呢?)但是,一種處分或安排的自由,一如他所列舉的那些包括對他的人身、他的行動、他的所有物以及他全部財產的處分,乃是法律所允許的自由;因此,在這樣的法律下,他不受其他人的專斷意志的支配,而是能夠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

在400前的英國說出這樣精闢的話是多麼的偉大啊,我們認真的理解這句話,我們可以得到新的認識。法律事實上是保護和擴大我們的自由的。沒有法律的情況下,社會上的每一個人的權利在受到侵害的情況下,是沒有辦法得到公力救濟的,而私力救濟往往是非常危險的。法律的存在爲我們得到公力救濟提供了可能。法律可以使企圖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人心懷忌憚,使我們的生活和安全有了保障。所以法律是必要的,而且是有益的,我們需要法律。沒有法律,我們的社會就會陷入混亂,我們的財產、安全沒有保障。法律是重要的。

爲什麼會有人認爲法律是限制人的呢?這和我們國家的傳統有關,我們國家在傳統上的法律,是以刑爲主,法律調整的方式是懲罰,刑罰的方式。而不是民法的方式,大量的民法上的關係是由道德來調整的.。中國的法律傳統是這樣的,因此我們中國人討厭和法律有關係。與法律有關係一般就是監獄、刑罰、斬首,總是沒有溫情的東西。

而在清朝末年,我們引進了西方的法律,我們的傳統的法律體系改變了,但是我們的傳統還是根深蒂固的。許多執法者也沒有現代的法律意識,我們現在學習法律基礎。法律知識是學習的一個重點,同時我們明白法律的意義更是重要的。所以我們瞭解到了法律的意義是爲了保證公民的自由和權利,這個是至重要的。有了對法律的目的的正確的認識,我們才能更好的學習法律,更好的知道學習法律的意義。學習法律就是要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何避免不法侵害。

這學期的法理學課程我明白了很多,學習法律不僅僅意味着學習法律的規定,而且要法律意識的轉變。我們爲什麼要維權,不僅僅因爲經濟利益。而且正義本身也是指的追求的。我們不但但生活在經濟利益的世界裏,我們的追求很多,有真理、效率和正義,大量的“一元錢官司”表明了我們不應當只追求金錢利益,還有更加值得我們追求的。

法理學學習心得體會4

在第一堂課裏,楊老師提出了兩個命題,這成了我日後思考的主題。

第一個命題是:“法律是一門很膚淺的學科;更深刻的東西不在這裏。”越深入地思考這句話,就越震撼。

在我的閱讀經驗裏,初次閱讀法學著作,都會覺得枯燥,盡是羅列堆砌,智慧的東西很少;而初次閱讀文史哲的經典著作,其作品本身的思想魅力即能給人強烈的心理衝擊。爲什麼法學著作沒有這種衝擊力?是因爲中國法學只發展了二十餘年,思想水準無法與其他綿延流長的學科相比,還是法學這門學科本身的限制?恐怕都有。

面對這個學科的特性,我們應該怎樣去學習,纔算真正地掌握了這門學科?我認爲,法學可以分爲“理論”和“實踐”兩塊(也可以叫一虛一實),並分別採取不同的學習方法。對於“實踐”一塊,只要學好司法考試的內容,再輔以法院和律所的'經驗,就算基本掌握了,這是一種偏重技術性的學習;而對於“理論”一塊,僅從現有的法律現實無法把握到它的靈魂,目前法學界所能提供的思想營養也較貧乏,因此需要在更廣闊的天地裏尋找一切有益於它成長的知識。

在現代社會裏,法律是調整人的行爲的最主要和最有力的方法,因此承載着越來越多的責任。而涉及到人的行爲的研究,僅有法學的視角是不夠的,還需要調動諸如哲學、倫理學、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歷史學等學科的相關知識,才能確保法律能充分地發揮應有的作用。分析法學派雖然使法學在形勢上成爲了自足的學科,但是法學和其他學科的內在聯繫仍是千絲萬縷,無從割斷,任何一個有志於從事法學研究的人認真思考之後都會認同這一點,因此我們必須坦誠面對本學科的侷限,自覺地把其他學科的精華引進來充實法學本身。楊老師說:“文史哲永遠是復旦的精華,政經法無法相比”,這啓示了我們更應虛心地、努力地把法學這門學科扶植好。

回顧法學的歷史發展,法學是逐步從倫理學、政治學裏分立出來的,但我有種預感,隨着法律與法治在國家生活中發揮了越來越大的、無法取代的作用,法學應該能反噬政治學倫理學,把它們的思想精華都吸收過來,成爲真正的顯學。但老師說法學在美國思想界只是二三流的學科,爲什麼這樣?我想諸如人類存在的永恆困境,或社會發展前景等指向向前的問題,可能比法律更震撼人心吧。

以上是我在第一個命題的啓發下,對法學學科本身的一些問題的思考。

第二個命題是:“政治才能解決問題;法律只是治國工具。”這句話道出了法律的侷限和政治的魅力。

有經濟學家從歷史經濟規律裏指出,中國經濟目前在世界經濟的地位於大英帝國將衰落時美國的地位很像,都在做着低端產品,佔據了大部分世界市場,而且成爲全球能量的集聚地,當這能量爆發出來時,就能成爲新的領導者。這個說法給了我一個很開心的啓示:中華民族曾長期領先於世界,而清末又遭受了百年屈辱,如今在毛鄧江的開創發展繼承下,終於迎來了民族復興的大好機遇,這對有五千年曆史的古老文明,是個難得的安慰。中國人如果能抓住這個歷史機遇,重新領導世界潮流,則能在人類文明舞臺上留下驕傲的一筆,也讓曾締造輝煌中華文明的先人欣慰,對得起這古老的智慧。

我無意鼓吹民族主義,但世界的競爭,能者居之,且江山代有人才出,各國都奮起急追,做到最好,則人類的總體幸福必能大幅提高,也無愧於人類是智慧的動物。能投身於這樣一個人類偉業,我覺得是很有意思的。人活着總要有個目的,這麼善良的目的有什麼不好呢。更何況中國目前只是有這機遇而已,要真正實現,困難重重,因此選擇這種又美好又很有挑戰的事業是最有意義的。

中國要實現這個願望,最關鍵還是要構建一個全新的更有效的社會制度以便讓集聚的能量順暢地釋放出來。所謂的社會制度,我覺得其實就是一種人類的生活方式。歷史上先後出現過的真正的帝國,與其說是強力得來的,毋寧說是它展示了人類的另一種更美好的生活方式,引起各國的追隨效仿,從而確立了它的全球核心地位。當我們將歷史上的中國唐朝、資本主義時期的大英帝國、二戰後至今的美國,與蒙古帝國、納粹德國進行對比,我們就會承認這個觀點。我們要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要有意識地從這裏着手。目前各國的社會制度裏都包含着各種弊病,人類的生存方式急劇變化,人類需要創造出新的社會模式以滿足人類的慾望,這點在中國尤其明顯。我們若能構造出新的社會制度和治國思想以適應新的時勢,就自然而然地引領全球。

歷代治國者都有其特殊的使命。毛澤東以其思想和軍事能力使中國重新回到大一統的傳統,奠定了日後的基礎;鄧小平以其對發展中國經濟的方法的深刻洞察,使中國乘世界東風踏上高速發展的道路,他們都在特定時期以其智慧使中國走上了正確的道路,那麼下一代、下幾代的治國者,他們的特殊使命又會是什麼?世界是不斷向前發展的,前方的路總有新的難測的問題出現,而領導人就是有能力引領民衆避開前進的風險走向更美好的將來的人,民衆擁護領導人是因爲他們需要這種被引領至美好未來的安全感。政治的根本問題也許就是這個吧。

中國的法治建設事業必須考慮到這個大背景纔能有所作爲,中國法學家在這個大背景下應起什麼作用,能起什麼作用,這是需要認真思考的;

現代社會需要整合出一種怎樣的思想,這是需要認真思考的;

現代治國者最需要哪方面的能力,如何鍛煉出來的人最適合治國,這既是柏拉圖《理想國》裏古老的問題也是現代急切的問題,這是需要認真思考的;

成爲治國者的一份子,還是負責生產一部分治國思想,這是需要認真思考的;

以上是我在第二個命題的啓發下,對政治的一些的思考。

從楊老師的法理學課堂上得來的這兩個命題,啓發我得出以上一些思想性的結論,蚌病得珠,粗陋的珠子也暫且留下它的痕跡吧;人的成長是思想的成長,前方的天地仍很廣闊,我會繼續思考下去。

法理學學習心得體會5

複習方法:

周老師的藍寶書是必備的,雖然北大老師每個人的獨立性都非常明顯,但是可以從考題看的出來,每年都或多或少的會出這本書上的原題,所以一定要有這本書。

這本書中有兩個地方我覺得可以簡略的看:

(1)法的繼承和移植:周老師講,這是個沒有理論價值的問題;

(2)法的關係,老師雖然沒有講重要與否,但是他講這章的內容在考外國學生和本科直接考博士作爲基礎題來考。所以,我覺得大家可以在第一次複習的時候仔細閱讀一遍。

另外,看這本書時可以看考書後的思考題來進行。

有一點要說明,這本書上的許多內容都已經考過了,所以以後如何考法很難說,我想從今年的考題可以看出一點,題目重複的可能性還是有的;以後也會越來越多的出現一些書上沒有的問題,所以紮實的法學功底會突顯其重要。

此外,如果你有時間的話,張文顯老師的那本紅寶書上有幾個問題可以關注一下:

我的體會:

我在考研的過程中就只讀了藍寶書,另外還看了幾篇其他法理學老師的論文,比如像蘇力老師的,賀老師的,鞏獻田老師的。

最後要尤其強調一點,老師推薦的書是基礎,即便考題不在書上,你也要精通每一本必看得書,其他的,你有時間再看。另外在讀的過程中,你要領會老師的思維方式,這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