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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學習心得體會範文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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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積累了新的體會時,可以記錄在心得體會中,從而不斷地豐富我們的思想。相信許多人會覺得心得體會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教育法學習心得體會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教育法學習心得體會範文合集5篇

教育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1

這段時間透過學習《義務教育法》,我深刻地認識到:要想成爲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須不斷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實自己,爲形成良好的師德風尚而出力;更好地爲學生服務,愛崗敬業,使自己成爲一名高素質、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訴我們,教育必須有明確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決人的發展問題,喚起學生精神世界能動、自主的能力,培養學生成爲社會所需的人才。《義務教育法》要求我們教師應當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業務水平,愛護學生,忠於職守。教師必須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明白了自己的職責所在,也深感肩上擔子的沉重。身爲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須要做到全身心去愛自己的學生。喜歡學生,愛護學生,服務於學生,同時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職。師魂即師愛。但在實際工作中做到這一點,卻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師要對每位學生的發展負責,尊重他們的人格,在求知的過程中,幫助他們學會做人,學會學習,培養他們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這樣纔可稱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今天,作爲我們身爲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過去的應試教育一套而不放,應該讓學生走進更廣闊領域學習,力求全面發展。正因爲由於這樣的原因,導致了一些教育工作師德失範。分析得出:教師的觀念陳舊,尤其是教育理念的陳舊,只求學生智育的發展,不求全面培養,同時又缺乏心靈的溝通,這是其一,其二,教師在應試教育的框架下,缺少應有的心理品質,缺少愛心,急功近利;其三,缺乏素質教育的考覈機制,導致教師在追求升學率中增加了壓力,總之,有什麼樣的教育理念,就有什麼樣的師德表現。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必須具備高尚的道德品質和師德風範,那就得不斷地更新自己的學識,身爲傳人之“道”,解學生之“惑”,教師必須具備廣博的知識,才能滿足學生的需求。知識時代,教師必須隨時代的發展,更新知識。

提高師德修養,是時代向我們提出的要求,也是《義務教育法》賦予我們的義務,在實施素質教育的今天,我們作爲教師必須轉變觀念,樹立教育新風。

教育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2

(新義務教育法)頒佈後,學校就組織全體教師進行學習了,我認真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學習新的義務教育法後,我的體會很深,這次新的義務教育法,比以前提高了一個層次,大大地提高了我們教師的地位,也增加了我們教師的難度,這讓我更加認識到自己肩上責任的重大。我發現國家鼓勵學校和教師採用啓發式教育等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講到啓發式教育、學生要保持主動性,要注意學生能力的培養,我認爲這是我們教育教學改革中最本質的內容,是我們教育教學改革的方向。從另一方面來理解,這也是對應試教育的抨擊。

新的義務教育法還明確規定了我們教師的各種權利,但是,教師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應履行一定的義務。經過這次的學習讓我更明確了,作爲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爲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爲,全心全意爲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爲規範來要求自己,處處“身正爲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也有的老師說:面對知識更新週期日益縮短的時代,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爲“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爲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澱學養。同時我還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爲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爲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衆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經過這次的學習,我懂得了:作爲一名教師,應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依法執教,愛崗敬業,作到既教書又育人,爲培養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

教育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3

振興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興教育的希望在教師。教師承擔着爲國家培養下一代的歷史重任,教師的發展和提高直接影響着國民素質的高低和各級各類人才培養。終生學習的思想和觀念逐步被廣大教師所接受,並日益成爲教師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法律是一種調整人們行爲的規範,它與我們每一個人的學習、生活、工作都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滲透在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們的保護神。作爲教師,透過學習,有着深刻的感悟。尤其,書中第三章:教師執教中的法律問題給我的教育教學事業點亮了一盞明燈。

我們應該從教育權與受教育權審視着我們的師生關係。

一、教師與學生的關係是人與人的關係、教育權與受教育權的關係

首先,教師與學生的關係不是高位與低微、權威與平庸框架下的等級關係,而是真正意義上的人與人的關係。這種真正的人教育人的關係,就是相互之間的尊重與被尊重的關係。《世界人權宣言》第1條規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利性和良心,並應以兄弟關係的精神相對待。第26條規定:教育的目的在於充分發展人的個性並加強對人權和節能自由的尊重。很明顯,根據《世界人權宣言》的規定,無論是作爲人的學生,還是作爲人的教師,被尊重的權利是由於其生命的存在而存在的。教師作爲教育者在七職業範疇內,更應從教育目的出發,充分發展學生的個性,並加強對學生的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沒有任何可能在選擇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尋找尊重或不尊重學生的理由。其次,教師與學生的關係不僅僅是教育者與受教育者的關係,更重要的是教育權與受教育權的關係。學生的受教育權是一項絕對權力,它要求教師尊重學生,履行義務,依法保證學生享有受教育的資格。

二、受教育權的發展

學生的受教育權在教育法治實踐中經歷和將要經歷一個不斷髮展和完善的過程。現代社會,受教育權愈來愈多地被人們認識到了它在人的發展中的作用,認識到了它應當屬於人本身應有的基本權利之一的重要意義。依法規定和保證受教育權已經成爲國際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並表現在想追求學習權發展、向報章弱勢羣體受教育權發展的態勢。學習權是基於現代社會對受教育權的新認識而對受教育權的一種新的表述,其意義在於最大限度地保證受教育權主體的利益。

如果社會的不平等阻礙着明天社會的前進,教育策略就必須做出鑑定的努力,更廣泛地傳播學習的方式與方法。在這方面,我國已經做出了法律規定,以依法報章弱勢羣體的受教育權:

我們所應確立的新的`師生關係,不是以教師與學生佔有只是多少的相對關係爲前的,也不是以學生是否具有超越性和是否可能成爲教育者爲條件的。教師對學生的尊重應當是對學生作爲人的受教育權的尊重,這是學生的絕對權利,無論是教師還是其他主體,都應依法保證學生的受教權。雖與知識欠缺、超越能力有限的弱勢全體,教師更應給予尊重。同時,我們強調教師對學生的尊重,決不排除學生也應當尊重教師。教師作爲教育者,同樣有被尊重的權利。如果我們不從理論實質上認識教師與學生之間的關係,那麼,體法學生、限制學生的發展、束縛學生的積極性、遏制學生創造力等現象將永無止境。

教育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4

透過學習,再聯繫實際,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爲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爲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衆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

總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質,按照<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嚴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會公德。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爲人師表。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豐富自身學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業務水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程,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敬業。堅持“一切爲了學生,爲了學生的一切”,樹立正確的人才觀,重視對每個學生的全面素質和良好個性的培養,不用學習成績作爲唯一標準來衡量學生,與每一個學生建立平等、和諧、融洽、相互尊重的關係,關心每一個學生。

教育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5

透過學習新的《義務教育法》,可以看出呈現七大亮點。

第一、新法進一步明確了我國義務教育的公益性、統一性和義務性。

第二、國家對義務教育採取新的經費保障機制,這個保障機制首先體現在義務教育的投入上。

過去一說政府投入,就往往容易理解爲由縣級政府來負責,實際情況是,縣級政府沒有足夠的能力予以承擔。而新法明確規定,“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實行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職責共同負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落實的體制。農村義務教育所需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的規定分項目,按比例分擔。”新法還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財政預算中將義務教育經費單列。

第三、新法對義務教育的管理機制有了明確的規定。

新法第七條規定:“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爲主管理的體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

第四、爲了促進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新法採取多種措施保障適齡兒童平等地接受義務教育。

比如說,“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特殊教育學校(班)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應當高入普通學校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和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第五、新法進一步推動實施素質教育,明確了義務教育的質量要求。

第五章專門對教育教學作出規定,要求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第六、新法對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必須具備國家教師資格。

新法對小學和初中教師的工資和職務作出新的規定。第三十條提出:“國家建立統一的義務教育教師職務制度。教師職務分爲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進階職務。”第三十一條還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入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

第七、新法對上學難上學貴的問題作出專門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促進學校均衡發展,縮小學校之間辦學條件的差距,不得將學校分爲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