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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發展觀與社會公平的實踐安排的學習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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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發展觀所要解決的問題是爲什麼發展、怎樣發展、怎樣分配發展成果的問題,而貫穿於其中的核心問題是社會公正問題,這是一個人類性的價值追求問題。發展是人類改造自然、改造社會的實踐過程,而任何實踐發展戰略的實施,都將是社會利益結構的重新安排,必然涉及各個社會集團的利益分配,也涉及當代人與下一代人的利益關係問題,這本質上都是社會公正問題。從發展觀角度講,缺乏社會公正的發展是片面的發展,是與“以人爲本”的發展理念相違背的發展。如何從實踐安排上貫徹科學發展觀的社會公正的理論訴求,是值得我們深入思考的問題。

科學發展觀與社會公平的實踐安排的學習心得體會

一、追尋社會公正發展理念的現實困境

對於當代中國人來講,科學發展觀的學理價值已得到廣泛認同,然而如何將科學發展觀轉變爲合理的實踐安排,如何克服現實生活中人們觀念的誤區,切實解決落實科學發展觀實踐中的障礙,是我們當前要解決的問題。

第一,關於社會財富公平分配問題。社會發展的成果是爲社會絕大多數人享有還是爲少數人享有,這實際上是社會公正問題。現實告訴我們,中國的改革在取得巨大進步的同時,社會的貧富差距也在迅速拉大。自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以來,貧富差距的主要指標持續提高,城鄉收入、行業收入、地區收入差距不斷擴大。造成貧富兩極分化有歷史原因,也有因社會不公正而導致貧富差距拉大的原因,如:因規則不健全形成權力尋租,從而使“灰色富有階層”和“黑色富有階層”迅速形成;憑藉壟斷的國有資產,一些行業或部門利用行業壟斷地位獲取高額利潤,導致羣體收入差距拉大;因稅收制度不健全造成稅收流失從而加重了貧富兩極分化;因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使大量下崗失業人員處在很低的生活水準上。一個社會適度的收入差距是合理的,但收入差距過大並日益嚴重,超過社會所能承受的正常限閾,尤其是中國貧富兩極分化的產生是由於非正常原因所導致,這必將進一步加劇社會弱勢羣體的不公平感,對社會產生牴觸情緒,降低社會的穩定程度,這對社會的良性發展是不利的。

第二,關於弱勢羣體的社會對待問題。和諧社會必然是人與人之間權利平等、人人實現自我尊嚴的社會。社會給予每個成員或每個羣體平等的權利和人格尊嚴,才能達到和諧的狀態。從我國的現實看,雖然法律對人的權利與尊嚴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但現實生活中,歧視弱勢羣體的問題仍大量存在。如:近年來土地徵用中侵害農民利益、城市拆遷中侵害居民利益、企業改組中侵害職工合法權益、拖欠或剋扣農民工工資、現實生活中仍存在男女不平等現象等集中反映了弱勢羣體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社會不公問題;由於城鄉二元結構的存在,農民羣體越來越被邊緣化,這同樣是社會不公正的表現。

第三,關於代際公正問題。目前,中國的代際公正可以從兩個方面考察:其一,從人與自然的關係看,生態危機實質上是人自身的危機,是由於當代人爲個體的利益、或局部的利益、或眼前的利益而破壞自我生存的環境,不僅影響到當代人的生活,而且威脅了下一代人的生存與發展,形成了代際不公;其二,從人與人的關係看,代際公正主要表現爲後代人如何對待上代人的問題,當代中國,是否公正對待老年人的問題顯得尤爲突出。實際上,社會的老年照顧問題是一個恆久的問題,曾經爲國家、爲民族、爲家庭付出艱辛的老一代,本應得到社會、家庭及後代人的照顧。然而,目前有相當一部分老年人的生活處境比較窘迫,主要表現爲許多下崗職工、失業人員、退休人員處於低收入狀態,醫療得不到保障,農村老年人的的社會保障仍處於空缺狀態。老年照顧本質上是代際公正問題。

二、實現社會公正發展要求的實踐安排

科學發展觀是體現公正價值準則的發展理念,尋求社會公正要求我們做出合理的實踐安排,以當代人的努力最大限度地實現社會公正。貫徹科學發展觀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從實踐角度講,尋求社會公正應考慮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強化社會調控,實現人際與羣際交換平衡。

轉型期羣際交換的過度不平衡造成社會利益格局的失衡,並引發各種階層矛盾,因此,需要建立健全利益調節機制。要充分發揮政府的調控作用,運用稅收、財政、金融、行政等手段,從政策和制度層面合理配置資源,打破資源尤其是稀缺資源配置的壟斷,弱化權力組織的干預;打破地域、行業分割,實現資源共享和機會公平,爲弱勢羣體創造更多的向上流動的機會和渠道;調整不平衡交換所造成的過度分化的利益格局,合理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使不同利益羣體之間的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範圍內;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社會保障等各項資源的分配政策上向弱勢羣體傾斜,以保障他們的交換權利。透過體制化的財富轉移實現社會公正。同時,健全社會制約與監督機制,形成對公共權力有效的制約;約束市場主體特別是企業的行爲,最大限度地屏蔽權力羣體尋租的渠道,防止出現權錢交換、權力與知識交換;控制強勢羣體及權力個體的侵權行爲,壓縮其利益空間,促進利益格局的平衡和階層關係的和諧。

(二)強化社會整合,力求人人共享和普遍受益。

必須透過社會統籌的實踐,建立讓改革與發展成果人人共享、普遍受益的生活空間。首先,在實踐中應當遵循合理補償原則。恩格斯講過,應當“把生產發展到能夠滿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規模;結束犧牲一些人的利益來滿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狀況;”這應該成爲改革的實踐原則。因此,對因體制改革其正當利益受損的社會成員,國家應從財政上給予必要的補償,不應簡單地將改革引發的損失完全推給改制企業和下崗職工。其次,改變城鄉二元經濟與社會結構,統籌城鄉一體化實踐。未來的社會實踐應突破就農村談農村的思路,國家要透過稅收和財政轉移支付政策,進一步加強對農業和農村的扶持,對農民實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推進農村城鎮化建設,實行城鄉聯動,統籌推進城鄉改革,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就業制度、戶籍管理制度、義務教育等制度。再次,進一步加強區域發展的統籌。目前中央所實施的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戰略,無疑是一種有效的措施,但問題是,如何將這兩大戰略真正轉化爲切實有效並能持續落實的實踐方案,是值得我們高度重視的。

(三)維護環境秩序,創造人與自然的生態和諧。

構建和諧社會,就是要實現自然主義與人道主義本質的統一,達到“自然界的人的'本質”與“人的自然的本質”的統一。這是科學發展觀的根本要求。爲此,我們應重點考慮三方面問題:一是重新構建生成論意義上的生產、生活和生態和諧的價值觀,把自然看作人的本質的生成性基礎,在實踐中努力實現人與自然的有機互動。二是加強制度文明建設,以人際公正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制約和規範自然可選擇的目標,透過制度的規範、調控、激勵和導向,形成“保護生態、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的社會環境。其三,確立生態倫理意識,加強文化建設和保護生態環境、珍愛生命物種的教育,把生態可持續發展的目標轉化爲實踐的行爲和習慣,創造崇尚生態文明的社會風氣。

(四)明確代際責任,完善老年照顧的社會保障。

首先,切實完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設立專項老年社會保障基金,尤其是要研究並逐步解決農村養老保險問題,體現老有所養的社會公正。其次,建立社區服務網絡體系,讓社區組織成爲社區服務的資訊中心、協調中心,使社區能夠爲社區居民的各類需求提供一站式服務,透過社區福利,解決老年家庭生活的各項服務需求;透過對不同老年人實際狀態的分析,確定服務援助計劃並加以實施,以充分體現社區對老年的福利照顧。再次,加強社會老年照顧的道德調控,要透過各種教育和文化宣傳,營造尊重照顧老年人的社會氛圍,政府和各類社會組織應爲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社會交往以及參與社會生活的渠道,最大限度給予他們精神上的關懷與照顧,使其得到社會給予的公正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