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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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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寫協議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合集5篇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 (省級就業見習基地)

乙方: (畢業生)學校

學歷:

專業:

畢業時間:

爲明確見習學生與見習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時間***乙方***等***名學生(附學生簽名的名單,明確姓名、性別、學歷、學院及專業)到甲方見習,見習時間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見習學生的見習工作時間。

二、見習崗位**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部門,從事**工作。見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見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見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見習。

三、乙方見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見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見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見習。

2、因見習學生造成見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四、勞動保護:

1、甲方需爲見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見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見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規定執行。

五、協議解除: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見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見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見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見習,在爲見習學生履行見習津貼支付手續後,解除本協議。

六、尚需協商一致的其它問題:

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七、法律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當地人事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明確上述條款並接受其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 職業技術學院資訊工程系

乙方: 專業 班學生 學號

爲給畢業生創造良好的就業機會,根據用人單位要求,在學生本人和家長請求下,經研究決定,本着對學生負責的原則,就學生實習或提前離校參加用人單位的就業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同意乙方提前參加實習或者就業;

2、甲方在乙方畢業之前對其有監督和管理的責任;

3、在乙方按照甲方規定時間範圍內完成所有課程學習、考覈、實習報告、畢業設計及答辯的前提下,甲方有責任按照程序辦理畢業手續。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在參加實習或提前離校就業前,必須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證明,方可申請提前離校就業或實習;

2、乙方必須按學院離校程序完清所有手續,方可參加實習或提前離校就業;

3、乙方必須認真填寫《實習鑑定》或《用人單位用工鑑定表》,並將原件送學院就業指導處存檔備案;

4、乙方實習或提前離校就業後,在校外的工作、生活、安全保障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5、乙方實習或提前離校就業期間( 年 月 日前)應服從學院和用人單位的雙重管理,保證按時返校參加考試,完成畢業設計並按時參加答辯;必須確保學習質量,定期向輔導員彙報個人學習、實習或就業情況,保持個人、家庭與輔導員、系部通訊聯繫的暢通,必須保證按時返校參加畢業生資訊採集,填寫畢業生登記表及完成學院要求的各項離校工作,方能頒發畢業證書。如不能按時完成上級教育部門及我院、系規定的各項畢業生工作,影響畢業證書發放,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6、乙方必須按照與用人單位的協議按期履行實習或就業任務,遵守用人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若因學生個人原因違約,學院將按規定給予處理,並且不予再次推薦工作;

7、乙方保證提交證明和所有簽字的真實性,若因乙方僞造或找人代簽產生遺留問題一律由乙方自行負責。

本協議一式二份,系部和本人分別儲存一份。

附件:1、家長身份證複印件(背面籤“同意子女參加實習或提前就業”並留下電話和簽名、手印);

2、實習或就業單位接收證明及接收單位簡介。

實習或提前就業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及電話:

身份證號碼: 乙方電話: 乙方家長電話: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乙方家長意見及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輔導員審覈(學費等)意見: 系部審覈意見: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3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資訊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就業協議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

一、論述畢業生就業協議

1、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爲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爲明確。

2、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註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3、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於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承諾履行協議,高校不作爲第三方。高校只在“有關資訊及意見”一欄填寫(或製作長條章加蓋)學校的聯繫電話、郵箱、郵寄地址及相關意見等資訊。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的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4、現實中就業協議存在的尷尬現象,必須先簽訂就業協議,學校才發畢業證的現象(不籤三方,不發畢業證)。這樣,就業協議不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而是未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

5、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二、就業協議簽訂原則

1、主體合法原則: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要取得畢業資格,如果學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對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畢業生計劃和錄用自主權,否則畢業生可解除協議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平等協商原則:就業協議的雙方在簽訂就業協議時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學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畢業生到指定單位就業(不包括有特殊情況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亦不應在簽訂就業協議時要求畢業生交納過高數額的風險金、保證金。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應是一致的。除協議書規定內容外,雙方如有其他約定事項可在協議書"備註"內容中加以補充確定。

三、違約的處理

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後果,主要表現在:

1、就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往往爲錄用一畢業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對畢業生將要從事的具體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時畢業生就業工作時間相對比較集中,一旦畢業生因某種原因違約,勢必使用人單位的錄用工作付之東流,用人單位若另起爐竈,選擇其他畢業生,在時間上也不允許。從而給用人單位工作造成被動。

2、就學校而言,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行爲認爲是學校的行爲,從而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的長期合作關係。用人單位由於畢業生存在違約現象,而對學校的推薦工作表示懷疑。從歷年上情況來看,一旦畢業生違約,該用人單位在幾年之內不願到學校來挑選畢業生。面對激烈的就業競爭,用人單位需求就是畢業生擇業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響今後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同時影響學校就業計劃方案的制定和上報,並影響學校的正常派遣工作。

3、就其他畢業生而言,用人單位到校挑選畢業生,一旦與某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就不可能再錄用其他畢業生。若日後該畢業生違約,有些當初希望到該用人單位工作的其他畢業生由於錄用時間等原因,也無法補缺,造成就業資訊的浪費,影響其他畢業生就業。因此,畢業生在就業過程應慎重選擇,認真履約。

四、相關意義

具體作用第一、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約束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勞動合同的內容等。當發現所要簽訂的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不一致,特別是出現對維護畢業生權益不利的情況時,畢業生應該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已經簽訂生效的就業協議,制定新的勞動合同,使其內容符合就業協議。第二、保障用人單位能方便地直接從學校方面調出該畢業生真實的檔案、資料。次乃令用人單位能夠方便,清楚瞭解畢業生真實情況。

概述就業協議作爲用人單位、畢業生之間雙方的一份意向性協議,不僅能爲畢業生解決工作問題,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保障了用人單位能夠從不同學校找到合適,優秀的畢業生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4

畢業生

用人單位

畢業學校

____________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

統一印製

____________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與乙方透過“雙向選擇”達成一致意見,應當簽訂《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學校各執一份,複印件無效。

二、甲方須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擬安排乙方工作崗位及待遇情況。乙方須如實向甲方介紹本人的情況,並在規定或約定期限內報到。

三、甲方同意錄用乙方,錄用的方式爲(聘用、錄用人編等等):_

四、乙方到甲方報到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並辦理有關招錄手續。勞動合同(聘用合同)訂立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五、甲乙雙方簽定本協議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由___方(甲或乙)將協議書(一式三份)送學校鑑證登記。學校鑑證登記後列入就業方案。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如有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大寫)_元。(畢業生因升學不能按時就業,是否屬違約,雙方可以依法商定)

七、雙方其它約定條款,可在本協議書備註欄說明,並視爲本協議內容,雙方應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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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單位)

人事部門簽章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簽章

(有人事自主權的單位,無需上級主管部門簽章)

經辦人簽名: 經辦人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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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畢業生)

簽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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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證登記方(學校)名稱:--------------------------------------------------

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名稱(加蓋公章):--------------------------------------------------

鑑證登記意見:-----------------------------------------------------------------------------------------------------------------------

經辦人簽名: 年月日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5

甲方(學校):

乙方(單位):

丙方(學生):

爲了適應畢業生就業市場健康發展,滿足用人單位的需求,針對畢業班學生到用人單位實習及崗前培訓等情況,特制定本協議。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滿足乙方的需求,安排好丙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學習和實習培訓工作。

2、爲保證教學質量和丙方實習培訓、設計任務的完成,由學校教務處(技能鑑定辦)、各系部向乙方提供丙方畢業實習、設計、職業技能培訓及鑑定的計劃、安排和要求。

3、負責與乙方協商安排好丙方的各種考覈及補考等工作。

4、不定期與乙方和丙方聯繫,瞭解丙方的學習、生活、工作等情況。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向甲方正式出具要求丙方在畢業前參加乙方實習培訓的書面材料。

2、向丙方提供畢業實習、設計、技能培訓及鑑定的學習條件,負責對丙方的畢業實習、設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考覈,並出具考覈材料及成績。

3、負責向需回學校參加考試、技能鑑定的丙方提供條件。

4、負責丙方的管理、教育。不定期與甲方聯繫,通報丙方在乙方的表現情況。

5、負責丙方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並對丙方人身安全負責。

6、負責對丙方嚴格要求和考勤,無特殊原因,不能單方提前中止丙方實習及解除“畢業生就業協議”。

丙方的權利、義務

1、持乙方要求丙方在畢業前參加乙方實習培訓的書面材料,向系部提出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

2、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規定,在參加乙方組織的各種學習和實習培訓期間,必須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乙方分配和管理。

3、及時與甲方保持聯繫,按甲方要求認真完成全部教學計劃內容,經甲方和乙方考覈達到優良後,方可獲取畢業證書和技能鑑定證書。

4、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出勤,不能擅自離開乙方。

5、已正式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無特殊原因,不能單方毀約。 本協議如與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有相悖之處,以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爲準。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要經三方協商來解決,任何一方不能擅自處理。

(學校簽字蓋章) (單位簽字蓋章)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學生簽字)

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