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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緩就業協議書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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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是由廣東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制發的,它是明確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與申請暫緩就業的畢業生本人以及學校三者之間以檔案託管爲基礎牽涉戶口、組織關係管理的依據材料。凡是提出申請並經批准暫緩就業的畢業生,如果沒有發生情況變化,都要填寫此協議書。填寫時注意事項如下:

暫緩就業協議書2016

1、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系按照申請暫緩就業的學生名單發放協議書,組織畢業生填寫;

2、此協議書須由畢業生本人填寫,在填寫前要認真閱讀協議書內容。填寫時要使用黑色水性筆或鋼筆,字跡要工整;

3、填寫要求:

(1)每份暫緩就業協議書有甲、乙、丙三方當事人,“甲方”爲“廣東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乙方”填寫學生本人姓名,“丙方”填寫“韓山師範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

(2)學生補充填寫協議書中的.本人資訊,在正文第二行“畢業於”之後加一下劃線,寫上“韓山師範學院”,在第三行“省市”之後加一下劃線,填寫縣(區)名。乙方暫緩就業時間欄填: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日;

(3)協議書最後一頁“乙方”欄的各項由畢業生本人根據自身情況如實填寫,“乙方簽章”填寫學生姓名;“丙方”欄的丙方簽章處不填(由學校統一蓋章),聯繫地址填:“廣東省潮州市”,郵政編碼填:52141,日期欄填:2012年7月1日。

4、填寫好的協議書於2012年6月4日前由各系統一送到就業辦蓋章。申請了暫緩就業的畢業生,若已參加就業且放棄填寫暫緩就業協議書的,請各系附學生名單,一併送就業辦。

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