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協議書>

【精選】出租房安全協議書3篇

學問君 人氣:1.07W

在現實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協議書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簽訂協議書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書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出租房安全協議書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出租房安全協議書3篇

出租房安全協議書 篇1

爲進一步搞好租賃廠房場所的安全管理,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租賃雙方安全責任,特簽訂如下安全管理協議書。如未能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並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出租方安全管理職責

1、出租的廠房、場所(包括特種設備)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並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

2、書面告知承租方有關廠房、場所安全狀況及消防要求。

3、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網絡,對承租方的安全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4、對安全生產監管、消防、質量技監等部門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按照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整改或督促承租單位進行整改。並有權對承租方實施經濟處罰。

5、發現承租方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爲,立即要求承租方停止違法行爲,必要時,及時向所在地方的安全生產、消防、技監等部門報告。

6、租賃合同生效後的15日內,將與承租方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報租賃廠房、場所所在地的轄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二、承租方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具備相應安全

生產資質和條件,並服從出租單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統一協調、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消防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及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消防及正確使用特種設備的日常教育和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做到持證上崗。制定事故防範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3、加強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在裝修和設備安裝時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規定;各類電器和機械設備應符合安全規定;鍋爐及壓力錶、安全閥應定期校驗,嚴禁超溫、超壓和其它違規使用,不得擅自對系統進行改動。

4、承租廠房、場所的,不得破壞建築結構;未經出租單位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租房屋、場所。

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事故類別,及時、如實報告上級有關監管部門。

三、租賃雙方共同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

1、本安全管理協議書作爲租賃合同的附加檔案,在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合同時,同時簽訂。

2、租賃雙方不堵塞、封閉、佔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租賃雙方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築物內,不設定員工集體宿舍。

4、特種設備經檢測、檢驗(驗收)合格後使用,並按規定進行年檢覆審。電器線路架設符合《低壓用戶電器裝置規程》的

規定。

5、合同生效後15日內,出租方按規定向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並將與承租方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報所在地的轄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本安全管理協議書一式三份,其中出租方、承租方和所屬轄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房安全協議書 篇2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中小型工業生產企業安全生產告知書》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爲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並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自覺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四)不得擅自改變建(構)築物結構,不得擅自改變承租房屋(場地)的用途,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五)嚴禁在承租區域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六)乙方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使用特種設備需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具備相應資質,並按規定進行年檢和複審。

(八)不得在所承租廠房內設定員工宿舍。

(九)作業場所和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並按規定設定照明和疏散標誌,不得堵塞、封閉、佔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負責在承租區域配置相應規定數量的消防器材,並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和更換,確保承租區域內所有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的完好。

(十一)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並按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積極配合甲方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房安全協議書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年 月 日甲乙雙方簽訂了廠房租賃合同,爲加強廠房租賃的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安全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書),作爲廠房租賃合同的補充協議。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株洲市安全生產條例》、《株洲市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2. 乙方入駐前甲方向乙方交待清工作環境和水、電、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

3. 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株洲市安全生產條例》、《株洲市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2. 乙方入駐前要對工作環境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定,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繫。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單位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 乙方人員不準私自動用、拆卸甲方場地原有的設施,由於未執行此項規定,造成乙方人員或甲方人員傷害,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5. 乙方對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並依法自行管理與檢查及購買勞動保險。

三、如甲乙雙方因工作需要到對方工作區域,在得到對方確認並徵得同意後,方可進入對方工作區域。

四、由於甲方或乙方未嚴格執行《協議書》約定內容,造成對方單位人員傷亡事故,按照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劃分責任,依法協商處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級專業部門有權隨時檢查工作現場及《安全協議書》落實情

況。對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並要求責任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