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根據國家和重慶市畢業生就業政策及有關管理規定,應甲方的自願申請,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乙方爲甲方代管個人檔案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爲已畢業大中專學生,其基本情況如下:
姓 名 性別 身份證號
畢業學校 專 業 學歷
畢業時間 政治面貌
第二條 檔案免費託管期限自甲方畢業之日(即畢業當年7月1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兩年。託管期限超過兩年的,乙方按市物價局覈定的有關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檔案託管費(30元/年)。在託管期間,甲方可自願提前結束託管,辦理檔案轉出手續;凡轉出檔案,甲方須解除協議並將《協議書》原件交還乙方,依據相關手續轉遞檔案,並按市物價局覈定的收費標準繳納轉出郵遞費。
第三條 簽訂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詳細的本人及家庭聯繫方式。在協議期間,如甲方家庭地址及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因甲方提供資訊不真實,不準確原因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託管檔案期間,可透過乙方網站獲取用人單位的需求資訊以及各類手續的辦事程序,參加乙方舉辦的各類招聘活動,與用人單位進行雙向選擇。各種相關資訊,通知乙方亦只透過網站進行公示。甲方檔案在乙方託管期間,乙方只能爲甲方出具存放證明。
第五條 甲方被勞動教養或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乙方有權將甲方的檔案轉出,不再爲甲方辦理相關事宜。
第六條 乙方可委託甲方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訂本協議,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從乙方收到甲方檔案之日起生效。
甲方:家庭住址 省(市) 區(市,縣) 郵編
手機或小靈通 家庭電話
乙方:重慶市大學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電話:63619592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董家溪鵝石堡山26號 郵編:400020
檔案查詢:重慶高校畢業生就業資訊網,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經 辦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