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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填寫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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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資訊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以下是應屆畢業生協議書欄目的小編爲您準備的一些關於就業協議書填寫注意事項,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2015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填寫注意事項

  【就業協議書填寫注意事項】

1.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由浙江省教育廳製表、統一發放。協議書採用一式三聯的複寫模式,第一聯作爲畢業院校、留檔,第二聯爲畢業生保管,第三聯爲用人單位留檔。每位畢業生僅有一套(協議書左上角印有紅色流水號),請務必妥善保管,不要損壞、丟失,不得轉借、轉送他人,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2.協議書填寫要求如下:

(1)協議書每一項內容的填寫必須準確、規範,不得缺項。“甲方(用人單位)”欄由用人單位填寫,“用人單位名稱”與單位公章一致,不要簡寫,“單位機構代碼”即爲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單位性質”在相應欄內劃勾,“檔案轉寄地址”應爲縣級以上有檔案接收權的'有效部門。“乙方(畢業生)”欄由學生本人填寫,“畢業院校”、“專業名稱”等欄填寫內容需與畢業證書一致,不得縮寫,“學歷”在相應欄內劃勾,“固定電話”、“手機”、“電子郵箱”、“QQ號”請儘量填全,方便學校、用人單位聯繫。

(2)“應聘意見”在與用人單位簽約時務必填寫,不得爲空,特殊情況須在應聘意見欄內註明(如:違約金、考公務員情況)。

(3)“用人單位或單位人事部門簽章”欄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並蓋公章,“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屬地人事局簽章”欄中沒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必須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簽章,外資、民營、合資等企業,須爲當地人事部門蓋章。

(4)“院(系)就業管理部門簽章”和“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簽章”欄分別由畢業生所在學院和學校職業發展與就業服務中心填寫並簽署意見、蓋章。

3.協議書明確規定學校、用人單位及畢業生本人三方面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協議書一經簽訂便視爲生效合同,不能隨意更改。

4.協議書與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後先到所在學院審覈、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再到學校職業發展與就業服務中心審覈、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這裏爲了方便學生有時學院就業處先蓋好了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