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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就業協議書模板彙編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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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協議書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書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那麼寫協議書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就業協議書9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就業協議書模板彙編九篇

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爲更好地培養大學生的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和創業能力,促進大學畢業生充分就業,推進校企間的“產、學、研”合作,甲乙雙方本着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確定乙方爲甲方大學生的實習就業基地。並就建立實習就業基地和“產、學、研”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一)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雙方的規章制度嚴格管理實習就業學生;

2、甲方有權向乙方瞭解實習就業學生的情況;

3、甲方根據教學需要,可以協商聘任乙方符合“雙能型”要求的技術專家和管理人員作爲其兼職教師或實習就業導師。

(二)責任

1、甲方應提前三個月向乙方提出實習(就業)計劃,並負責制定實習大綱,做好實習安排;

2、甲方應於實習前做好實習學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並在實習期間配合乙方做好學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

3、甲方應學生實習就業的組織工作,根據需要派遣責任心強的教師帶隊指導實習;

(三)義務

1、甲方應教育實習師生嚴格遵守乙方各項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

2、根據乙方需要,優先並擇優推薦畢業生;

3、優先爲乙方提供有關專業資訊、技術諮詢,並開展技術協作;

4、優先向乙方轉讓甲方取得的科研成果;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一)權利

1、對違反企業管理規章制度的學生,乙方有權終止其實習活動;

2、有權向甲方瞭解實習學生的基本情況,要求甲方推薦優秀畢業生到乙方就業;

(二)責任

1、爲甲方實習學生提供生活、工作基本條件;

2、按規定對實習就業學生進行嚴格管理;

3、對實習就業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4、安排思想政治素質好、實踐經驗豐富、有一定業務水平的人員指導學生實習;

5、負責實習學生的考覈評議工作,填寫甲方提供的《實習鑑定表》;

(三)義務

1、推薦專業技術人員作爲甲方的兼職教師或實習就業導師;

2、向甲方提供實習學生的綜合表現情況;

三、其它

1、甲乙雙方可在實習就業基地合作共建的基礎上,不斷探索新的校企合作形式,在條件成熟時形成產、學、研戰略聯盟,實現教學、生產、科研全面合作;

2、乙方在甲方設立“育鷹基金”,主要用於甲方師生各項活動的開展,由甲方自行決定使用方式;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5年;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5、未盡事宜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單位公章: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2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爲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爲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覈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爲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爲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爲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就業協議書 篇3

甲方(學員):_________

乙方(校方):_________

甲方到乙方進行_________職業技能培訓,合格後由乙方負責安置在_________就業,爲了共同督促,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學員不得有犯罪記錄和傳染病史,若經發現,乙方有權停止對其培訓,所交費用一概不退。

2.學員必須遵守國家、_________市各項法律法規和乙方各項規章制度。

3.在培訓期內,乙方給學員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和良好的學習環境,並統一安排食宿(住宿費、伙食費、教材費學員自理)。

4.在培訓期內,學員屢犯培訓制度、不認真培訓、學習成績不合格者不予延期培訓、不予安置,一切損失由學員自負。

5.學員在培訓期內,應注意人身安全。學員在教室培訓上課時間,安全由乙方負責,其它時間及地點的安全由學員自負。

6.培訓合格後,乙方根據學員的自身情況和成績將其安置在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及相關單位工作。服務期爲_________年。如在_________年內出現工作變動,除本人違反單位勞動紀律或國家法規而被用人單位開除辭退外,乙方仍負責重新安置。若乙方_________年之內未能給其提供就業機會,學員有權申請退還相應學費。

7.學員如在培訓期結束後,在認真學習的情況下成績仍不合格者,可延期免費培訓,延期就業安置。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協議之中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協議相牴觸。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本協議書所列條款。

一、協議書生效時間

第一條 本協議書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畢業生委託乙方安排其就業,推薦人員赴乙方工作。

第三條 甲方推薦的畢業生將按照乙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乙方保證甲方推薦的人員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乙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甲方推薦的人員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推薦的人員自行安排。

第五條 乙方延長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作時間,應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爲甲方推薦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推薦的人員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推薦的人員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元。

第十條 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協議書第四條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乙方與甲方推薦的人員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乙方應爲甲方推薦的人員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爲甲方推薦的人員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乙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乙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違反勞動紀律,乙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協議書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八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協議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書的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書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推薦的人員:

1.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依據本協議書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第二十五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動關係,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推薦的人員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內的;

2.乙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違反和解除甲方推薦的人員勞務關係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經濟補償金:

1.乙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2.乙方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根據甲方推薦的人員在乙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務關係前_________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_________個月:

1.經與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一致,乙方解除勞動關係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其他約定

第二十九條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

第三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5

甲方:西安紫域宸企業諮詢有限公司

乙方:

經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就乙方委託甲方協助就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爲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之條文,自協議簽訂起,所有操作程序都必須嚴格按照本協議遵照執行。

第二條:受乙方委託,甲方介紹乙方至 公司(是否願意調換□ ) (崗位)工作,工作時間共 天/(長期)。

第三條:甲方定於 年 月 日 時分乙方到 集合進行面試。如乙方本人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及入職相關要求材料,導致的無法正常入職。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損失。

第四條:正常入職後,在乙方與錄用單位商定的工作期限內。如由於乙方個人原因沒能正常上班達七個工作日,關於工資事宜等均由乙方直接向企業索求,和甲方無任何關係;如因錄用單位原因產生的乙方未滿七個工作日,則乙方應在工作週期中斷的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說明情況,經甲方調查情況屬實後,甲方將在第一時間內推薦乙方至其他合作企業辦理入職工作事宜。

第五條:經甲方推薦乙方被錄用後,乙方應嚴格遵守錄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如由於乙方個人原因工作時間未滿一個月,其離職手續、工資發放、福利待遇等相關問題,乙方自行與工作單位協商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錄用單位原因,甲方將積極予以乙方協調解決。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本着負責和誠信的態度完成此次合作,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進行處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證件號碼: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就業協議書 篇6

一、簽訂本協議的背景:

1、xxxx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是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進階資訊技術人才北京培訓基地的指定管理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2、全國“進階資訊技術人才認證培訓(ITET)”是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於20xx年6月18日正式批准並立項的,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已授權甲方負責監督管理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進階資訊技術人才北京培訓基地的工作開展。

3、爲了確保教學質量,提高“學成率”,以使學員早日走上工作崗位,在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ITET工作組的監督指導下,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進階資訊技術人才北京培訓基地(以下簡稱北京培訓基地)負責培訓、認證和考試工作。

4、在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的授權和指導下,xxxx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專門設立了人才交流中心,負責爲ITET學員免費提供人才推薦上崗的服務工作。

5、乙方已透過甲方的面試,基本符合入學條件,並已辦理入學手續,正式成爲培訓基地的學員。

6、對乙方的管理由甲方和北京培訓基地共同負責。本協議的相關條款,北京培訓基地認可並支援。

7、爲了明確甲乙雙方權益,確保教學質量,雙方本着平等公正和學員利益第一的原則經協商後,甲方與 ___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二、培訓班別:____ _ _ 工程師/設計師。

三、培訓時間:自_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預計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結束。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嚴格按照經ITET專家組反覆論證並透過的教學實施方案的要求完成教學工作,根據學校的安排爲學員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確保給學員提供合理的上機時間。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交清全部學費、資料費等費用,然後再履行爲乙方提供全部服務的承諾。

3、因乙方行爲過錯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4、乙方正式入學並簽訂本協議後,甲方負責爲乙方辦理在校學習期間的意外傷害保險。

5、乙方完成學業並透過考覈之日起一個月之內,根據乙方所學專業爲其提供在北京推薦相關行業內就業的服務,推薦服務期爲一年。在服務期內,因乙方所在單位的原因致使乙方的工作發生變動,甲方應無條件地爲乙方提供幫助,直到乙方再次上崗爲止。若乙方在甲方爲其推薦的單位工作時間達到三個月,則視爲乙方成功就業。成功就業後,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兩年的工作、再學習、法律諮詢等跟蹤服務,力求乙方在IT行業能夠持續穩定的發展。

6、因乙方個人原因(違法、違紀或無故放棄就業機會等)導致甲方不能推薦工作或推薦工作後不能繼續工作的,甲方有權取消其推薦資格且不再提供推薦服務。

7、如果乙方不能透過專業考覈,但在學習期間能夠做到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上課、上機並完成作業,並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可申請免費重學(其它費用自理),重學期間不保證“人手一機”。

8、甲方有權制訂《學員就業安置管理制度》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要求乙方自覺遵守。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遵守學習紀律,按時上課,按時完成作業,認真練習,服從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及學員就業安置管理制度。書費、生活費、醫藥費、住宿費、考試費等由乙方自理。

2、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相關各種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字,如:身份證、學歷證、戶口等複印件。不得提供虛假資料,否則視爲違約。

3、乙方在校期間要愛護使用學校的各種設備和公物,如由於人爲造成設備損壞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4、乙方要與他人和睦相處,不得發生酗酒、打架鬥毆等。

5、乙方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有違法亂紀行爲,不得擾亂課堂秩序,不得違反校規、校紀等規章制度,不得做有損甲方名譽及形象的行爲。

6、在個人自願願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統一組織乙方參加學習內容相應的認證考試,費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應於學期終止之前,做好離校準備,學期終止一週內,退出住宿及辦理相應的離校手續,甲方有義務爲學員推薦崗前週轉房(費用由學員自理),以方便學生應聘工作。

8、乙方在結業後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推薦就業工作的服務,直到乙方在甲方爲其提供就業的單位成功就業爲止。

9、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學員就業安置管理制度》及各種相關管理檔案,否則因此而影響了就業安置工作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違反甲方學校規章制度者,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同時也喪失了要求甲方繼續培訓、推薦工作及退費等權利。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承擔相應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3、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地震等),而影響本協議的履行,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

其它事宜:

1、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3、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無故解除合同。如發生糾紛,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 方(蓋章):xxxx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甲方名稱:xxxx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xxxx

電話:010-xxxx

乙方姓名: ___ 年齡: ___ 性別: ___ 民族: ___

身份證號碼: ___

常住地址: ___

聯繫電話: ___ 家庭電話: ___

就業協議書 篇7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爲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爲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覈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國家教育部批准,學校負責輸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爲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爲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志違約,並由違約方向另兩方各交納違約金1000-XX元。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院、學校畢辦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性別年齡民族

政治面貌培養方式健康狀況

專業學制學歷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年月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及詳細地址

聯繫人聯繫電話

檔案轉寄單位名稱、詳細地址及郵編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月日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月日

學校意見

學校通訊地址聯繫電話郵政編碼

學院意見:

簽章

年月日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簽章

年月日

注意事項

一、每名畢業生只有一套就業協議書,每套一式四份,用人單位、畢業生、學院和學校畢辦各持一份。

二、就業協議的簽訂程序:

1.畢業生本人填寫基本情況、簽署應聘意見;

2.用人單位簽署接收意見;

3.畢業生所在學院簽署意見並備案;

4.學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簽署意見並列入就業方案。

三、報考研究生的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應將報考研究生的有關情況告知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在備註欄中註明。

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如果另有其它約定,可在備註欄中註明,並由學校答章鑑證。

五、協議簽訂之後,畢業生應及時將協議書郵寄或送交用人單位。

備註

就業協議書 篇8

就業協議書填寫須知

一、每位畢業生有且僅有一套(三份)就業協議書,對應一個代碼,不能借用和複印。

二、填寫之前請先仔細閱讀協議書籤約須知與簽訂協議書注意事項,如不認真閱讀,出現問題後果自負。

三、填寫時必須使用黑色水筆填寫,不得用圓珠筆、鉛筆、紅色筆書寫。字跡要求字跡清楚、工整,不得塗改,不可有空缺項。

四、協議書填寫要求:

1、“協議書封面”:用人單位名稱一定要認真填寫工整,並且一律填寫用人單位名稱的全稱。

2、“畢業生情況及意見”欄:

【政治面貌】如實填寫“羣衆”、“團員”、“預備黨員”、“黨員”

【健康狀況】填寫“健康”

【培養方式】並軌下面打對勾

【畢業時間】統一填寫20xx年6月

【家庭住址】填寫畢業生家庭所在地即可,按省、市、縣、鄉(鎮)、村格式詳細填寫

xx省xx市xxx行政村x隊

【身份證號】填寫時保證無誤

【應聘意見】統一填寫“我同意到貴單位就業”,並簽名及簽署日期。檔案轉寄地址:一欄不填。

3、“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欄:由用人單位逐項填寫完整,不得有空缺,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上級主管部門人事專用公章。

(1)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是指有存放檔案的職能,能夠晉資、晉職,如大中型企業等國有單位),只須在“用人單位意見”一欄加蓋單位公章即可。

(2)無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是指無存放檔案的職能,如股份制、民營、三資企業等非國有單位),須到當地(市)人事局辦理人事代理手續,除“用人單位意見”一欄加蓋單位公章外,還須“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一欄加蓋用人單位所在地“人事局”及“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3)如果單位爲畢業生辦理的是人事代理手續,要了解清楚有關人事代理的各項內容,以防日後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4、“學校意見”欄:

【學校聯繫人】填寫畢業生所在班級輔導員姓名

【聯繫電話】統一填寫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電話:0371—68229

【郵政編碼】450

【院(系、所)意見】統一填寫“同意”並加蓋所在學院公章。

5、“備註”欄:用人單位若無要求,畢業生可以在此項中不填寫。如有需要可簡單填寫相關內容,如與用人單位有其他協議外協定,務必填寫於備註欄。主要內容可以包括:簽約年限;違約條件與違約責任;違約金;社會保險等。

五、注意事項:

1、就業協議書只有一份,在簽約時一定慎重考慮,一旦用人單位在上面簽字,要更改或換髮協議,必須有用人單位同意更改或放棄該協議的書面證明,否則不能更改和換髮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一旦三方簽字生效,就不能更改,否則,涉及違約事宜,只能按違約程序辦理。

2、畢業生只能使用有自己編號的協議書籤訂就業協議,畢業生所持學院下發的就業協議書不得轉讓他人使用。不得複印彩印。

3、未使用的就業協議書(包括未找到就業單位、專升本同學的未使用的就業協議書),要適時退還給畢業生所在學院,並辦理相關手續。因遺失致使自己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同學,其責任自負。

就業協議書 篇9

爲維護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和學院聲譽,維護就業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範我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工作,規範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爲,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爲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第二條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 協議書的製作和發放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範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爲有效。

第六條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爲準,複印無效。

第七條 就業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就業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程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繫,提供就業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覈實情況,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後,上報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審覈透過後,在學院畢業生就業資訊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一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繫,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爲原件,複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覈實情況,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審覈透過後,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後,發放給學生。

3.對於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後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 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 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 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就業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並以書面形式確定,標註在協議書“備註”欄內,其內容視爲協議書的一部分。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 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以欺騙手段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簽約後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不送達用人單位,並以此爲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後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後,在一週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並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 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爲兩年。

第十四條 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籤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 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五條 就業協議書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爲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並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 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七條 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覈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違約率是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覈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 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係,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 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經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向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於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2.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 未透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往原簽約單位。

第二十一條 對於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爲,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爲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資訊或不簽字,並以此爲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生事務發展部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原《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協議書〉管理辦法》(院管〔20xx〕24號)同時廢止。

附件:1.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

2.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

附件1 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

附件2 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