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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板房租賃合同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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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板房是一種以輕鋼爲骨架,以夾芯板爲圍護材料,以標準模數系列進行空間合,構件採用螺栓連接,全新概念的環保經濟型活動板房屋。下面本站小編跟大家分享幾篇活動板房租賃合同協議書,以供參考!

活動板房租賃合同協議書

活動板房租賃合同協議書一

出租方:

承租方:

爲了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租方願意租賃出租方提供的活動板房,本活動板房不含土建基礎、吊頂及水電安裝和內裝修。

第二條租賃活動板房的規格、面積及價值:

總價值元,(大寫)元。租賃的活動板房面積計算規則:

1、板房面積=外牆外面長×寬×層數;

2、室外樓梯、走道面積=自然層投影面積;

3、雨棚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總面積=1+2+3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爲10個月,出租方自20XX年3月29日將第二條所述活動板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20XX年1月29日收回。

第四條結算方式、租金數額

1、租賃期爲10個月(不足10個月按10個月計)的,該10個月租金單價爲12元/m2;租賃期滿如承租方取得出租方同意繼續租用,則從第11個月起租金單價爲每月10元/m2。

2、租金總額(人民幣):元,(大寫);

第五條付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後,承租方應於20XX年3月29日向出租方交付租金總額20%,計元;(大寫)。

2、活動板房完工後第天,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總額的%,計元;(大寫)。

3、如承租方要求續租,則應在合同租賃期滿前十天通知出租方並與出租方簽訂續租補充協議;

4、其他。

第六條交付與拆遷

1、出租方將活動板房安裝在承租方指定的地點位於:銅陵市六國化工合成氨尿素工程區內;(安裝佈置詳見承租方確認平面佈置圖)

2、交付時間:自承租方提供具備安裝條件的基礎起2個工作日內。承租方應在活動板房完工當天,派一名代表到安裝現場同出租方共同按合同及附件進行驗收,並簽署驗收合格證書,辦理接受手續,如承租方未到場參與驗收而自行啓用活動板房,則視爲本活動板房安裝質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確認和驗收手續的完成;

3、拆遷時間:租賃期滿後出租方在接到承租方書面通知2天內負責將活動板房拆回。

第七條出租方責任

1、負責按時將合同約定規格的活動板房交付給承租方;

2、負責所出租的週轉活動板房自身結構的安全;

3、保證活動板房的性能、所用材料符合出租方通用產品質量要求,其中樓面使用荷載不大於150kg/m2;

4、提供的維修服務,租賃期間內,屬出租方原因造成活動板房損壞的,出租方予以無償修補,非出租方原因造成發生損壞的出租方負責予以修補,所需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5、出租方負責安裝期間,因自身因素造成的安全損失。

第八條承租方責任

1、負責辦理有關用地、報建手續並負責提供出租方裝拆活動板房的用水、用電;

2、負責安裝場地的平整,並按要求做好活動板房土建基礎;

3、承租方在使用期間不得將所租賃的活動板房拆遷、轉賣、抵押、轉租給第三者,也不得有任何其他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爲;

4、須按合同規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否則,承租方須付給出租方租金總額的每天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九條活動板房的權屬:

本合同標的活動板房的所有權屬出租方,在承租方支付完租金的租賃期間,其使用權屬承租方。承租方在使用期內對活動板房進行的裝修,需確保不破壞活動板房構件,並且租賃期滿後免費由出租方處置。

第十條關於續租

承租方在合同期滿如需延長租賃期限,必須在合同期滿前十天書面通知出租方,並同出租方簽訂續租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承租方擅自將承租的活動板房轉租、轉賣、轉借他人或拆改活動板房結構,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活動板房,其造成的相應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2、租方如果將所租的活動板房損壞,應根據損壞的部件按合同附件所列價格表計算的金額賠償給出租方;

4、承租方如果擅自將本合同的活動板房拆移或變賣,或被第三者拆移等情況發生時,承租方向出租方不但要支付合同期限內的租金,而且還要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活動板房總價值予以賠償,同時出租方有權將本合同標的活動板房收回;

5、出租方所提供的活動板房如因質量原因使承租方無法居住,承租方有權向出租方提出維修要求直至能正常居住。

第十二條其它第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爲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承租方支付給出租方合同款項時,因承租方付款方式不同而作如下約定:

1、若承租方以現金或支票方式付款,應即時向出租方索取加蓋出租方財務公章的收款收據,並在該單據的“付款人簽收”處簽收,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承租方承擔。(提示:收款收據是承租方已將款項或支票交付給出租方的重要憑證,同時也是出租方已收到承租方所付款項或支票的重要憑證。)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後自動失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依法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份,簽訂本合同的雙方各執份。

出租方全稱:(蓋章)承租方全稱:(蓋章)

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合同簽訂時間:合同簽訂地點:年月日

活動板房租賃合同協議書二

項目名稱: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供需雙方經平等協商,需方向供方訂購彩鋼活動房(以下簡稱活動板房),特訂立加工定作合同如下:

一、加工定作內容

1、供貨產品(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如下明細表:

序號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棟數面積M2備註

11K=1.82M

21P=0.95M

合計

活動板房面積計算方式:

(1)板房面積=按外牆外邊的長×寬×層數

(2)室外樓梯、走道面積=自然層水平面相應位置投影面積

(3)雨棚覈算面積=雨棚投影面積的一半

(4)總面積=(1)+(2)+(3)

二、合同單價及金額

1、單層(3P)活動房單價爲元/平方米,本單價不包括土建及水電安裝項目的費用。

2、雙層(6P)活動房單價爲元/平方米,本單價不包括土建及水電安裝項目的費用。

3、單價爲元/平方米。

4、合同總金額(人民幣):元(大寫)(本價格爲:稅價,含運費,含安裝費)。如需開具發票,另需支付合同貨款5%款項。

三、付款方式

1、付款責任是需方應盡的義務,是合同執行的必要前提及組成。

2、本合同爲固定單價合同,最終面積及金額按實結算。

3、合同簽訂後,需方向供方預付合同金額約%的定金,計人民幣元,合同生效。供方開始備料生產。

4、活動板房地樑、人字樑、立柱等材料進場後,需方應向供方支付合同金額%的進度款,計人民幣元。供方開始安裝。

5、活動板房安裝完畢後,供方即通知需方驗收,需方應於供方通知的當日內派人按合同及附件進行驗收,並於當日內向供方付清剩餘款項計人民幣元,需方延遲付款的,須按每日合同總金額1%的比例支付違約金。

6、其他:

7、本合同所指付款應爲現金或以現款轉賬形式支付,以轉賬方式支付的,以實際到賬時間爲準。

8、合同執行期間內,需方在未付清全部貨款前,本合同所指貨物所有權歸供方所有。

四、安裝方式及地點

1、安裝地點:

2、供方將貨物以汽車運輸方式運至以上安裝地點,費用由供方承擔。

3、需方指派聯繫人(聯繫電話:)爲本合同全過程協調負責人,其簽字或甲方公章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應視爲甲方意願表述,供方與該聯繫人的通知、聯絡應視爲與需方的通知、聯絡。

五、安裝主體及期限

1、本合同所指貨物由供方負責安裝。安裝佈置詳見甲方確認的平面佈置圖及相關附件。需方在確認圖紙及相關附件後提出變更的,應書面確認並承擔變更所產生的.費用。

2、安裝工期:自需方向供方交付可供安裝的砼基礎起個工作日。有下列情況之一,安裝工期應順延:

A、需方提出設計方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

B、需方未按合同支付款項的。

C、因非供方原因不予簽證或有外部人員干擾工地施工的。

D、安裝期限內因停電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累計停工八小時。

E、需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提供可安裝基礎、疏通進場道路、清除障礙物和接通水電等安裝前提條件,或需方提供的設備、成品、半成品存在缺陷需要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的。

F、颱風、下雨等不可抗拒力事件影響。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G、其他:

3、供方安裝進場當天,需方應派至少一名代表到安裝現場與供方安裝人員進行協調,協助供方順利開工。

六、工程驗收

1、工程完工後供方通知需方驗收,需方應於供方通知驗收之日起噹噹日內驗收完畢,並簽署驗收合格書,辦理接收手續。

2、如果工程有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部分,由供方採取整改措施進行完善。

3、需方超期不進行驗收時,視爲驗收合格。需方未參與驗收而自行啓用活動板房,視爲該活動板房驗收合格及接收完成。

七、雙方權利及義務

1、供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期限保質保量完成合同標的製作安裝。

供方保證:

(1)本合同活動板房自交接之日起保修期限爲一年,保修期內屬供方原因造成的漏水等質量問題,供方負責免費維修。因使用不當等原因或保修期外的損壞,供方給予成本價維修。

(2)其它未盡述標準滿足活動板房通用產品質量要求。

2、需方負責辦理活動板房的有關用地的提供及報建手續。在現場安裝期間,需方免費提供施工用水電、板房安裝人員臨時施工宿舍場地。貨到工地後,需方有協助保管義務。

3、需方逾期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方式付款的,每天須按應付款項的千分之三向供方支付滯納金。

4、本合同因非供方原因中止的,需方應向供方支付已安裝及已備料加工部分的款項。

八、附則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本工程有關的設計圖、附件、清單及雙方來往的信件傳真等相關資料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產生爭議時,雙方應本着友好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需方(甲方)簽章:

代表:

開戶行:

帳號:

電話:

地址:

供方(乙方)簽章:

代表:

開戶行:

帳號:

電話:

地址:

合同簽訂地:

簽訂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