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語:委託書是委託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託人的法律文書。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代理開庭委託書範文,歡迎參考!
篇一:代理開庭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
地 址:
受託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委託事項:代表委託人出庭參加訴訟。
委託權限:參與調解和簽署和解協議;參加法庭開庭;調查、提交有關證據;代書和代收法律文書;代爲承認和放棄訴訟請求;代爲變更訴訟請求、撤訴、提起反訴等。
委託人:
年 月 日
篇二:代理開庭委託書
委 託 書
委託人 根據法律規定,特聘 請河南恆輝律師事務所 律師作爲委託人的訴訟代理人。
委託律師代理權限:
口 一般代理
口 特別授權:代爲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代領法律文書,代爲申請執行,代領執行款項。
本委託書有效期自即日起至 時止。
委託人:
年 月 日
代理律師電話:
篇三:代理開庭委託書
授 權 委 託 書
廣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你委受理 與我方的勞動人事爭議一案,依照法律規定,特委託下列人員爲我方代理人:
(1)姓名: 工作單位:
年齡: 性別:
職務: 電話:
與委託人的關係:
(2)姓名: 工作單位:
年齡: 性別:
職務: 電話:
與委託人的關係:
代理權限爲下列第 2 項:
1.一般代理:有權代爲提起仲裁申請,遞交證據材料,簽收法律文書,參加仲裁活動。
2.特別授權:除有一般代理權限外,還有權代爲承認、放棄、變更、增加仲裁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反申請等。
3.代理權限:
委託人 (簽章)
受委託人: (簽章)
年 月 日
注:1.本委託書一式三份,一份提交給仲裁委員會,一份交受委託人,一份委託人留底。
2.委託人是用人單位的,須加蓋公章;
3.受委託人是公民的,還應當提交受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是律師的,還應當提交律師事務所所函。(關於委託代理人的`相關規定見背面)
《勞動仲裁委託代理人暫行規定》(部分)
(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粵勞仲[2003]8號)
第二條 當事人委託代理人蔘加仲裁活動的,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代理人資格進行審查。
第三條 職工當事人委託並特別授權代理人蔘加仲裁活動的,除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批准的以外,本人仍應出庭參加仲裁庭審。
第五條 當事人應在開庭前將授權委託書送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發生變更或被解除代理的,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通知對方當事人。
第六條 當事人可以委託下列人員作爲代理人:
(一) 律師;
(二) 當事人的近親屬;
(三) 有關的社會團體或者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四) 有正當理由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許可的其他公民。
無民事行爲能力、限制民事行爲能力或者可能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爲不適合作代理人的人,不能作爲勞動仲裁代理人。
第七條 當事人委託律師作爲代理人的.代理人應提交律師事務所開具的介紹信,仲裁工作人員應查驗律師執業證書。
第八條 當事人委託近親屬爲代理人的,應提供當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證明或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書。
第十條 有正當理由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許可的其他公民.主要指以下情形之一:
(一) 取得了法律職業資格證或律師資格證的公民;
(二) 獲得企業法律顧問資格的公民;
(三) 從事法學研究、教育工作的公民;
(四) 從事勞動保障部門、工會組織、企業協會工作的公民:
(五) 法律規定的其他法律工作者。
第十三條 公民代理人蔘加勞動仲裁活動不得向當事人收取報酬。當事人與代理人應簽訂不收費的協議書,並提供給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供不收費協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
第十四條 委託代理人提供虛假證明、證件,欺騙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取消其代理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