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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委託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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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即爲離婚訴訟。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只有透過法院訴訟離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下面是由本站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關於離婚訴訟的委託書範文!

離婚訴訟委託書怎麼寫

  離婚訴訟委託書範本

委託方:

地址:

電話:

受委託人:

工作單位:

職務:

地址:

電話:

委託事項:

委託方因與 離婚糾紛一案,現根據法律規定,委託 爲委託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爲雙方簽訂授權委託書之日起至執行 結束。

委託權限:

全權代理 (包括提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提出或接受調解,代表委託人在調解協議、和解協議上簽字,代爲簽署相關法律檔案,代領款項等。)

  委託方:

  年 月 日

【拓展閱讀】

  離婚案件授權委託書應包含的內容

第一部分——委託人、受委託人基本資訊

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職業、現住址。如果委託人是法人的,則應寫明法人的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況。

第二部分——委託事項

委託的事項一定要寫得明確、具體。應當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託的事項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能夠產生一定法律後果的民事行爲。如果是應當由本人自己完成的行爲,如具有人身性質的遺囑、收養子女、婚姻登記等法律行爲不能由律師代理。

第三部分——委託權限

婚案件授權委託書中的委託權限是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爲有效的依據,因此這部分內容一定要寫明確。

(1)在民事代理中,委託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權的範圍有三種情況:

a、一次委託,即代理人只能就受託的某一項事務辦理民事法律行爲;

b、特別委託,即代理人受託在一定時期內連續反覆辦理同一類性質的民事法律行爲;

c、總委託,即代理人受託在一定時期內辦理有關某類事務或某一種標的物多種民事法律行爲。

(2)在民事訴訟代理中,委託代理權分爲兩種:

a、一般委託,即委託代理人只能代當事人爲一般的訴訟行爲,如提出證據、進行辯論、申請財產保全等。

b、特別委託,即委託代理人受託進行某些重大訴訟行爲,如有權代理當事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有權提起上訴或反訴;有權與對方當事人和解等。

理應注意的是,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2條針對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質,對當事人委託代理人時授予的代理權限作了限制性的規定,即“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通常爲一般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