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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委託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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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託人如果沒有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被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委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委託書在處理事務上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你所見過的委託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報名委託書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報名委託書4篇

報名委託書 篇1

資質等級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貳級企業法人:法人姓名授權授權人姓名就項目名稱報名的相關事宜,執行本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本授權書於20xx年9月10日生效至20xx年12月

法人及授權人身份證

 委託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報名委託書 篇2

本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已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相關報考條件,現全權委託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託人)代爲本人辦理考試報名,報考過程中的一切職責由本人自行承擔,與受託人無關。

1、受託人爲您供給報考流程及相關資料:包括如何辦理網上報名、報考日期、現場確認時光、考試時光等。但由於國家法律法規要求,需要委託人到現場確認的,委託人無條件按照法律規定要求到指定時光、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2、如果在此期間,發生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政策法規、報考標準、工作流程發生改變,或其他因素),導致本委託書不能履行。本人願意按照以下方法處理(請選擇其一,如未選擇,默認爲選項一):

1)延轉至下期;

2)降低至貼合要求的考試項目級別;

3、報考手續費的收取,以受託人具體通知爲準,如委託人未按時提交考試費的,將視爲委託人自動放下報考及考試。

4、雙方義務(甲方代表委託方,乙方代表受託方)

1)甲方委託乙方代爲報考,甲方必須嚴格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流程供給相關資料和報考費;

2)乙方不能保障甲方報考完全成功,如有報考不成功,乙方爲甲方辦理延期報考手續;

3)協助外地報考(由於外地報考時光和費用和深圳本地,存在差役,具體以當地要求爲準);

4)乙方協助甲方報名,甲方必須嚴格按照乙方的要求,供給報名材料以及考試通知,對於在考試期間,甲方如果沒有接到乙方通知,甲方應主動聯繫乙方諮詢情景,否則後果自負。

5)甲方必須主動參加乙方舉辦的相關報考說明會,由於甲方缺課請假造成報考延誤和報考不成功,乙方爲甲方辦理延期報考手續。

以上資料爲本人真實意思表示,特此委託。

 委託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報名委託書 篇3

報名委託書

委託人 (考生):身份證號: 被 委 託 人:身份證號:

本人現委託 同志前來辦理報名相關事宜。被委託人報名所填寫的資訊和資料視爲委託人所填寫,所產生的後果由委託人承擔。

委 託 人(簽字):

被委託人(簽字):

20xx年 月日

報名委託書 篇4

合同編號:拍賣人 : 某某拍賣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

自願的基礎上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人自願委託拍賣人拍賣如下標的:,保留價爲人民幣元。另附拍賣標的清單。 委託人保證對拍賣標的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處分權),並如實提供拍賣標的的有關證明、資料和拍賣標的瑕疵。

第二條 拍賣期限及地點拍賣人應於年 月日之前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拍賣。

第三條 拍賣標的的交付(轉移)方式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由將標的交付(轉移)買受人。

第四條 佣金、費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委託人應當向拍賣人支付拍賣成交價款%的佣金,支付方式爲拍賣人直接在拍賣成交價款中扣除。

第五條 價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買受人已向拍賣人付清全部成交價款且未發生任 何爭議,且拍賣標的已經按照約定移交給買受人(不動產類標的以證照變更、產權過戶等手續完結表示移交完畢,辦理過戶手續的費稅由買受人負擔),拍賣人應自上述情形結束之後 日內將拍賣成交價款扣除佣金後支付給委託人,如逾期支付,按成交價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拍賣標的撤回與拍賣終止 委託人在拍賣開始前撤回拍賣標的或者終止拍賣拍賣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保留價 1 %的違約金。

第七條 拍賣標的不成交的約定因不可歸責於拍賣人的原因致使拍賣標的未能售出的,本合同依然有效,拍賣人應該在上次拍賣底價的基礎上下調%作爲新的拍賣底價進行再次拍賣,委託人如撤回拍賣標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原保留價 1 %的違約金。

第八條 保密約定

拍賣人應當對 ⑴ 委託人的身份 ⑵ 保留價進行保密。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拍賣人接受委託後,委託人不得就同一標的再行與其它拍賣人簽訂委託合同;

2、委託人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託他人代爲競買本合同所列各拍賣標的;

3、拍賣標的需要依法辦理證照變更、產權過戶手續的,委託人應向買受人提供有關手續,

辦理相關手續所發生的稅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4、競買人蔘加拍賣會應當交納 元保證金,並存入拍賣人在銀行指定帳戶;

5、拍賣成交的,買受人應當將成交價款存入拍賣人在銀行指定帳戶。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鑑定結論與委託人聲明的拍賣標的狀況不相符的,拍賣人有權終止拍賣,並可要求變

更或解除合同;

2、拍賣標的未移交拍賣人進行保管的,其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委託人承擔;

3、拍賣人保管不善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的,應參照該標的保留價予以賠償;

4、因不可抗力造成拍賣標的損毀、滅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歧義,應按照《拍賣法》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委託人、拍賣人各執一份

附:委託人身份證明

委託 人 :(簽字或蓋章) 住 所 :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

拍 賣 人 :(蓋章) 住 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