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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考試通知範文彙編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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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通知是機關對內部單位或平行機構,所發出之洽辦或告知事情的文書。怎麼寫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考試通知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考試通知範文彙編六篇

考試通知 篇1

20xx年3月DELF/DALF:

報名日期: 20xx年1月4日—1月22日

考場: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濟南、南京、武漢

考試日期: C1和C2級別:20xx年3月12日和13日

B1和B2級別:20xx年3月19日和20日

A1和A2級別:20xx年3月26日和27日

20xx年6月DELF/DALF:

報名日期: 20xx年4月4日—4月29日

考場: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濟南、南京、武漢、西安

考試日期: C1和C2級別 :20xx年6月11日和12日

B1和B2級別:20xx年6月18日和19日

A1和A2級別:20xx年6月25日和26日

20xx年11月DELF/DALF:

報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場: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濟南、南京、武漢、西安

考試日期: C1和C2級別:20xx年11月5日和6日

B1和B2級別:20xx年11月12日和13日

A1和A2級別:20xx年11月26日和27日

20xx年12月 DELF(青少年):

報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場: 北京、成都、天津、南京、西安

考試日期: DELF(青少年)B1和B2級別:20xx年12月3日和4日

DELF(青少年)A1和A2級別:20xx年12月10日和11日

20xx年12月 DELF(兒童):

報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場: 北京、成都、西安

考試日期: DELF(兒童)A1.1、A1和A2級別:20xx年12月17日和18日

考試通知 篇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單獨組織考試的副省級城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關於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xx〕1217號)要求,爲促進統計考試工作順利開展,現就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計考試收費分爲考務費和考試費。統計考試考務費由全國統考辦向省級考試單位收取,用於補償考務成本支出;考試費由各省統計考試單位向考生收取,用於上繳考務費和補償省級考試單位組織考試所產生的成本。地方考試單位向考生收取的考試費標準,由省級價格、財政部門按照《關於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有關規定及組織報名考試的成本從嚴覈定。

二、按照考務費確定標準的要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15元(兩科30元)標準,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13元(兩科26元)標準。按照檔案精神,全國統計考試辦公室將根據前三個年度考試人數的平均數確定和調整考務費標準。

三、各考試單位要嚴格按照通知規定執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自覺接受價格、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全國統計考試辦公室

20xx年3月24日

考試通知 篇3

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區調整,選擇筆試考區爲“長春市”的考生,請於9月17日登入報名網站,自行取消已報“長春市”所有科目,重新選報考區,並及時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的時間延長至9月18日17:00點。

20xx年9月16日

考試通知 篇4

根據雲南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工作安排,現將20xx年3月面向社會普通話開放測試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測試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及網上繳費時間:20xx年3月6日工作時間內,本月考試共受理546人,名額報滿爲止(爲保證報名公平性,名額只在工作時間內隨機分批釋放,請急需報名的考生於3月6日工作時間內不斷重新載入報名網頁,隨時關注),報滿後系統自動關閉。

2.測試時間:20xx年3月15日。

3.本次測試證書領取時間:20xx年3月30日-20xx年6月30日的工作時間內。

4.面向社會開放測試每人收取測試費¥50元,無報名費及其他費用。

二、培訓安排

本月考前培訓開設有2個培訓班,考生自願報名參加,安排如下:

1.考生應試指南培訓班:時間半天,滿20人即可開班,暫定爲3月10日下午14:30,每人收取培訓費¥50元。

2.普通話口語提高培訓班:時間兩天,滿20人即可開班,暫定爲3月11日和12日兩天,上課時間暫定爲每天8:30開始,每人收取培訓費¥200元(依據見《雲價收費函[20xx]9號》)。

3.需要參加培訓的考生請於20xx年3月9日下午14:40-16:40至雲南省教育廳裙樓AD-101室現場報名,並繳納培訓費。

三、考生須知

1.雲南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每月舉辦的面向社會開放測試只接受社會人員報名,不接受在校學生報名。

2.雲南省普通培訓測試中心開放測試採用網絡公開報名的'方式,網址爲:。請廣大參加開放測試的考生切記不要委託社會上的培訓中介機構或個人報名。

3.考生在報名時請認真填寫個人資訊,並在網上繳費前仔細覈對個人資訊,繳費成功後不予修改,准考證上個人資訊與本人身份證資訊不符的考生不得參加測試,責任自負。網上繳費完成後,測試費會直接進入國庫賬號,無法退款。

4.網上繳費成功後,請考生自行打印系統生成的准考證,並按准考證上規定時間(超過規定時間30分鐘後不得參加考試)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准考證(未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到雲南省教育廳裙樓AD-101室參加測試。

5.考生請於規定的時間內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准考證到雲南省教育廳主樓309室領取普通話等級證書,過期不予保留證書。如果考生請其他人員代領證書,需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准考證以及代領人身份證原件方可代領。

6.考生在報名過程中有任何疑問,請來電諮詢,電話:0871-65148644,65158936,65165149。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雲南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

雲南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

20xx年8月25日

考試通知 篇5

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關於做好20xx年全國統一鑑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鑑發〔20xx〕1號)檔案精神和工作要求,爲做好雲南省20xx年全國統一鑑定工作,現將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職業範圍

20xx年實行全國統一鑑定的職業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安排對20xx年參加心理諮詢師、電子商務師、職業指導人員、企業培訓師、理財規劃師5個職業全國統一鑑定、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組織進行最後一次補考。補考僅針對20xx年參加鑑定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接受新的考生報名。

二、鑑定時間

20xx年全國統一鑑定日期是5月19日、20日和11月17日,補考日期爲5月19日、20日(具體安排詳見附件)。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在規定日期組織實施全國統一鑑定工作。

三、考務管理

(一)按統一管理和分級負責的原則,雲南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統管全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工作,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的全國統一鑑定工作進行綜合管理,負責本地統考組織機構的初審、數據上報、考務安排及質量督導。

(二)全省參加全國統一鑑定的統考組織機構必須經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審覈認定後方能開展工作,省鑑定中心將透過網絡等媒體統一對社會公告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凡未經審覈認定的機構,一律不得組織開展全國統一鑑定職業的報名工作。

(三)全省統一使用國家職業技能鑑定在線考務管理系統,網址爲,實行統一考務管理、統一鑑定標準、統一試卷、統一考評人員和統一監考人員。

四、報名要求

(一)各統考組織機構在4月16日、10月17日前透過在線考務系統將考生資訊報送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5月4日、11月2日前透過在線考務系統將考場安排數據報送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二)申報全國統一鑑定的'考生,需詳細填寫《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申請表》,並嚴格按照職業標準報名條件申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全國統一鑑定工作。各州市要切實貫徹《關於公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xx〕68號)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全國統一鑑定工作及相關職業的補考工作,加強各環節的規範管理,工作要做實做細,確保鑑定質量。

(二)加強資料安全管理。各州市要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對全國統一鑑定考試資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將考試資料傳遞、分發等各環節的保密責任落實到人,杜絕泄密事件發生。一旦發現泄密行爲,嚴肅查處並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三)嚴格考點管理和考務管理。各州市要按照職業技能鑑定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對全國統一鑑定考點的標準建設、安全管理;要透過嚴格審覈考生資格、嚴肅考場紀律、實施現場督導和遠程視頻監控等措施,強化對鑑定各個環節的規範管理,杜絕舞弊行爲。

(四)加強閱卷管理。除實行智能化考試的科目外,其餘試卷均由雲南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統一組織評閱。各組織單位在試卷裝訂時要認真核查,杜絕試卷錯裝、漏裝。

(五)成績查詢。全國統一鑑定考試成績公佈後,考生可登入雲南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網站進行成績查詢。對成績有疑問的,可按《雲南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國家統一職業技能鑑定考覈成績查分操作規程》進行查詢。

具體工作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聯繫。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考試通知 篇6

根據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20xx年統一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上半年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安排在5月20-5月21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開考職業及等級

1、理財規劃師3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2-3級、心理諮詢師2-3級。2、20xx年參加過物流師3級、公共營養師3級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可報名參加5月20日的補考,因本職業資格取消不接收新生報名。

二、報名考生範圍

淮南市本地戶口或本市轄區內的學制教育學生、就業人員、現役軍人。

三、特別提示

1、請考生在報名前仔細閱讀《20xx年5月統考考覈方案》,瞭解鑑定方式等要求。(附件1)

2、同一職業同一等級考生報名人數不足10人,本次不安排鑑定。

四、報名程序

1、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報名爲網上報名,網址爲淮南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爲20xx年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5:00時,逾期不予補報。

報考人員登入淮南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在網上註冊並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按要求如實、準確填寫本人相關資訊,並上傳本人電子照片,照片必須符合規定格式(照片格式標準: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寬度2.5cm,高度3.5cm,或寬高分辨率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寫資訊必須全部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其鑑定資格。

2、報名資訊資格初審

由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對網上填報的`個人資訊及照片格式進行初審。考生報名後應在半個工作日內檢視初審情況。初審不合格者,檢視原因,補充後重新提交,因未及時修改報名資訊而錯過報名時間者,由考生本人負責。初審合格考生即可打印鑑定報名登記表。

3、現場資格複審

初審透過的考生在3月27—3月30日攜帶打印的鑑定考試報名登記表一份、1寸彩色照片一張、學生證、身份證、學歷證書複印件、工作經歷有效證明或正規培訓證明到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301室(田家庵區國慶中路92號,市人力資源市場院內) 進行資格複審,參加補考考生攜帶報名表一份和照片一張即可,報考二級的考生需攜帶論文一式5份。對複審不合格的考生,現場說明理由並退回報名材料。

4、繳費時間

4月1日9:00—4月6日15:00,逾期不繳費視爲自動放棄考試。

5、打印准考證

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在5月17日12:00至5月21日12:00期間登入淮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准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在規定時間內未打印准考證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考試時須憑本人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進入考場。具體鑑定時間和地點見准考證。

五、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按照(皖價費[20xx]198號)標準執行。(附件2)

六、申報條件

請查詢安徽省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網統考資訊欄,網址: (附件3)

七、相關諮詢

地址:淮南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田家庵區國慶中路92號,市人力資源市場院內)

諮詢電話:0554-3627185